建筑工地事故死亡赔多少钱

最新修订 | 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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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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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法律上并未统一规定工地事故死亡以后的赔偿金标准,在工地上发生的这种事故确认为工伤,赔偿项目分别是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可是工亡补助金跟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有关,供养亲属抚恤金也是要考虑到被抚养人的实际情况计算的。
建筑工地事故死亡赔多少钱

一、建筑工地事故死亡赔多少钱?

工地工伤事故致死的赔偿标准因人而异,计算依据如下: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法定情形有七种: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总的来说,在建筑工地上发生这种事故之后,建筑工地首先要确认了是不是工伤事故,如果是工人们之间打架斗殴出现的这种状况,那建筑单位就不需要为此承担任何的法律责任,至于侵权人要承担的民事赔偿标准,我们已经介绍过,是根据实际情况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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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甲、工人与职员因工死亡时,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丧葬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三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的直系亲属人数,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百分之二十五至百分之五十,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为止。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丙、工人与职员因工负伤致成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甲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应按本条乙款的规定,付给丧葬补助费及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丁、工人与职员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供养直系亲属丧葬补助费:死者年龄在十周岁以上者,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二分之一;一周岁至十周岁者,为平均工资一个月的三分之一;不满一周岁者不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第六章 关于死亡待遇的规定第二十二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时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甲款的规定,由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发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3个月作为丧葬费,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每月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抚恤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25%;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40%;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50%。此项抚恤费付至受供养者失去受供养的条件时止(供养条件见第十一章的规定)。第二十三条 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第二十四条 工人职员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其供养直系亲属具有工作能力而该企业需人工作时,行政方面或资方应尽先录用;受其供养的子、女、弟、妹有入该企业所办学校就读的权利。第二十五条 全家有两人或两人以上在实行劳动保险的企业内工作,其共同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丧葬补助费应由其中一人领取,不得重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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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因病死亡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工伤。最好当地咨询律师,是突发疾病还是自身就有病。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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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
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
(一)项、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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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工伤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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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死亡赔偿金的分割不同于遗产分配。
死亡赔偿金原则上应由家庭生活共同体成员共同取得,当事人未请求分割的,人民不主动予以分割,当事人请求分割且赔偿协议未明确赔偿项目,应视为是对权利人物质损失与精神损害的混合赔偿。在分割该笔赔偿金前,应扣除已实际支付的丧葬费用,并优先照顾被抚养人的利益,剩余部分的分配应根据与死者关系的亲疏远近、与死者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及生活来源等因素适当分割,而非等额分配。当然,如果继承人明确表示放弃或转让的,应尊重其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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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地意外死亡赔偿标准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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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坠楼死亡如何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你好,像你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两条途径。

一,按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直接向,具体赔偿项目有(
1)死亡赔偿金379300元(
2)丧葬费21721.5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子女计算至18周岁;父母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减少一年(4)亲属处理该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
5)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酌情要求。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死者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二,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道路,但这条路比较麻烦,而且必须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要求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全国2013年的标准,仅这一项就有539100元。伤亡赔偿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被告有好几个,而这些问题都需要调查取证,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如果你自己亲自,建议你委托律师代写诉状并给你详细咨询整个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注意的问题,免得你走弯路,浪费时间和金钱。具体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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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酌情要求。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死者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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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能赔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能赔多少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职工有权获得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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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具体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
同时提醒,因工作期间死亡,如果是工伤的话,应该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单位三十日内或职工亲属一年内均可申报。确认工伤后,如果单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从社会保险处领取,如果没有缴纳,单位违法应由单位根据规定标准支付。如果不给,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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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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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由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根据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变化等情况适时调整。调整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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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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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建筑工地死亡事故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金,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死亡后,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其亲属各项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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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人死亡找哪个部门?
建筑工地人死亡要根据具体的原因来确定具体找哪一个部门,如果说是意外死亡的情况则属于工作性的伤害,那么就应当找建筑公司,建筑单位也会对此承担一定的责任的;如果说违反了工地当中的一些安全管理规范,那么工人本身具备一定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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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建筑农民工死亡赔偿一次性
[律师回复] 对于建筑农民工死亡赔偿一次性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73. 因公死亡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公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六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公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能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非因公死亡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工人与职员及其供养的直系亲属死亡时待遇的规定:乙、工人与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丧葬补助费,其数额为该企业全部工人与职员平均工资两个月;另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按其供养直系亲属人数,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数额为死者本人工资六个月到十二个月。详细办法在实施细则中规定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二十三条:工人职员因病或非因工负伤死亡时、退职养老后死亡时或非因工残废完全丧失劳动力退职后死亡时,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乙款的规定,除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付给本企业的平均工资2个月作为丧葬补助费外,并按下列规定由劳动保险基金项下一次付给供养直系亲属救济费:其供养直系亲属1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6个月;2人者,为死者本人工资9个月;3人或3人以上者,为死者本人工资12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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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建筑工地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如果确定系工伤事故的,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丧葬补助金,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金,没有按照规定为劳动者交纳工伤保险的,发生工伤死亡后,应当按照工伤死亡标准赔偿其亲属各项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建筑工地坠楼死亡赔偿标准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你好,像你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两条途径。 第一,按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直接向,具体赔偿项目有( 1)死亡赔偿金379300元( 2)丧葬费21721.5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子女计算至18周岁;父母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减少一年(4)亲属处理该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 5)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酌情要求。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死者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道路,但这条路比较麻烦,而且必须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要求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全国2021年的标准,仅这一项就有539100元。伤亡赔偿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被告有好几个,而这些问题都需要调查取证,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如果你自己亲自,建议你委托律师代写诉状并给你详细咨询整个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注意的问题,免得你走弯路,浪费时间和金钱。具体可来电详询
建筑工地坠楼死亡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你好,你好,像你这种情况你可以选择两条途径。 第一,按照雇员受害赔偿纠纷直接向,具体赔偿项目有( 1)死亡赔偿金379300元( 2)丧葬费21721.5元( 3)被扶养人生活费,子女计算至18周岁;父母计算20年,但60周岁以上的,每满一岁减少一年(4)亲属处理该事故所产生的交通费、食宿费等( 5)精神损害抚慰金,可以酌情要求。以上赔偿项目的计算是有具体标准的,同时还需要了解死者的户口性质、工作收入等情况才可以确定,建议你委托律师详细计算赔偿数额。 第二,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赔偿道路,但这条路比较麻烦,而且必须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作出后再要求赔偿,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具体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按照全国2021年的标准,仅这一项就有539100元。伤亡赔偿案件涉及的内容复杂,知识点多,被告有好几个,而这些问题都需要调查取证,如果经济条件允许的话建议你还是委托律师全权代理,所有工作都由律师去做就可以了,那样会更好地维护你的利益。如果你自己亲自,建议你委托律师代写诉状并给你详细咨询整个案件的办案流程以及注意的问题,免得你走弯路,浪费时间和金钱。具体可来电详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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