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了首付款又一房多卖怎么办?
开发商“一房多卖”。你可以走法律程序维权,“一房多卖”属于商业欺诈,是可以要求退房,并要求双倍赔偿你的已付款、购房贷款利息等损失。
由于房屋产权已经过户,开发商已非房屋所有权人,开发商是出卖他人之物。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出卖的标的物,应当属于出卖人所有或者出卖人有权处分。”不属于开发商所有且开发商无处分权的物,不构成买卖合同的标的物,签署的购房合同无效。
房地产开发商一房二卖,在主观上存在欺诈的故意,因此在具备法定情节的情况下可能构成。合同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采取各种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商存在一房二卖的情形时,应处以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2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二、开发商逾期交房怎么处理?
非抗力因素(重大的自然灾害事故)以外的各种原因,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都要赔付违约金。逾期60日以内: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三的违约金。逾期60日以上:业主有权解除购房合同,开发商要在收到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60内退还已付房款,并按已付房款的5%赔付违约金。业主也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开发商按日每天赔付万分之5的违约金。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开发商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未取得房屋的产权证。根据法律的规定,由于开发商的原因,购房者在购房合同约定的期限内超过一年以上仍然无法得到产权证,购房者就可以要求退房,并且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赔偿损失。
综上所述,开发商收取首付款后,应当及时将房屋交付,履行购房合同。如果将房屋卖给多人,则是明显违法行为,作为购房者可以去投诉,要求开发商继续履行或者承担违约赔偿,将首付款退还后还要赔偿违约金。对于开发商这样行为,住建部门可以处以三万到五万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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