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审查逮捕法律意见书是否可以?

最新修订 | 2024-02-22
浏览10w+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7万人
专家导读 律师审查逮捕法律意见书是可以,因为实际上有一些情况之下的话,检察机关他所作出的不予批准逮捕或者是予以批准逮捕的决定存在着一些错误,所以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对于徐律师来说,他们就可以提出一定的意见,甚至是可以推翻原来的决定。

律师审查逮捕法律意见书是否可以?

一、律师审查逮捕法律意见书是否可以?

律师审查逮捕法律意见书是可以,法律援助批捕阶段律师意见书的具体内容有当事人的基本信息、案件的基本情况、法律依据、律师提出批捕意见情况和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等。刑事辩护贯穿于总个诉讼程序,包括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批捕及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特别对于无罪或罪轻的案件,更应当付出全身心努力,不留遗憾。

二、范文

吴某瑞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一案依法不应批捕的法律意见

某某市检察院:

律师事务所受吴某瑞委托,指派我作为其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一案的辩护人,吴某瑞于2014年9月24日被某某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该案已提请贵院审查批捕,经会见、现场走访、查阅资料,本律师认为对吴某瑞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应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具体意见如下以供参考并采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不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至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

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办理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案件,应当根据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的事实、主观恶性、有无监护与社会帮教条件等,综合衡量其社会危险性,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

当代社会现在我们国家赋予律师的权利是非常的重要的,律师他们是可以对于具体的案件所做出一定的法律意见的提供,当然了这样的一种强制性的措施,比如说批准逮捕的话,你已经说的话也可以做出一个合理的审查,发现程序和法律依据,有错误还可以提出自己的见解。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5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律师审查逮捕法律意见书是否可以?
一键咨询
  • 166****464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018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5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703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626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872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87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80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014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77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05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4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37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37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638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什么是审查逮捕意见书?
审查逮捕意见书公安机关对于可能会符合批准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员提起人民检察院申请批准逮捕。在这种状况之下的话,对于当事人来说他们呢可能会面临着自己的人生自由受到限制的情况,但是与此同时可以请律师来代为帮助。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的朋友之前在一家单位因为个人的问题了行贿的行为,然后被检察院给审查逮捕了,那时候就想知道审查逮捕意见书格式是怎么样的呢
[律师回复] 以下是关于审查逮捕意见书格式的解答情况。《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是侦查监督部门对案件的事实及证据进行审查终结后,由承办检察官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做出的“捕”或“不捕”结论而制作的内部法律文书。其核心就是增强文书的说理合法性、逻辑性、客观性,真正达到“一书在手,如同卷宗在手”的效果。如何增强其说理性?证据的审查判断、分析就成为了该文书的中心环节,对此笔者结合办案实践,谈一谈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的说理技巧。  
一、依据逮捕的三个要件进行说理  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应当依照刑法有关规定和刑事诉讼法六十条规定的逮捕条件,就案件的事实和证据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在审查逮捕案件中,要正确把握逮捕的三个条件,紧紧围绕逮捕条件进行说理。
1、是否有逮捕的犯罪事实和证据。就是说是否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即嫌疑人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一般是指证据所证明的事实已构成犯罪。该证据同时具备以下情形: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该犯罪事实可以是单一犯罪行为的事实,也可以是数个犯罪行为中任何一个犯罪行为的事实;有证据证明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如果证据之间存在矛盾,不能相互印证,且证据有非法取得嫌疑,这种情形就应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如果证据有欠缺,但是不影响犯罪构成,经进一步侦查能够取得。这种情况属于证据有欠缺,不属于证据不足;
2、是否有逮捕的刑罚要件。就是根据已经查明的犯罪事实和情节,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就是说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这一点没有任何分歧疑点。且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有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这里的“徒刑以上”一般是指三年以上有期徒刑。三年以下以及拘役、管制、单处罚金刑一般不在逮捕的范畴。但是在一些特殊条件下也要考虑逮捕,这就是逮捕的第三个条件。即逮捕的必要性;
3、是否有逮捕的必要性。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逮捕的必要性是指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强制措施,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的必要。就是说对犯罪嫌疑人必须采取逮捕的强制措施,如果不采取,就有可能发生其他社会危险性。例如证据的灭失、嫌疑人逃跑、自杀,对证人作证造成影响等危险发生。一般对于情节轻微,危害不大,刑罚不重的初犯、偶犯、中止犯、预备犯、过失犯等,不予羁押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或者妨碍刑事诉讼正常进行的,就没有逮捕的必要性,应当不批准逮捕,反之就要考虑批捕。  
二、紧紧围绕证据的三要素进行说理  证据是案件事实的基础,案件事实是一系列证据反映的情况总和。我们不能离开证据来谈案件事实,证据分析就是将各种证据进行必要的分析判断并加以综合,达到证明案件事实的目的。证据是单独、孤立、被动的,而证据分析是整体、联系、主动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写得是否成功,关键要看整个案件的证据分析是否准确、透彻、到位,是否让人信服办案人员对案件所下的结论意见,就必须紧紧围绕证据的三要素进行。
1、审查现有的证据是否具有合法性。办案人员在办案中,必须依法收集证据。这样证据才有使用性、采纳性,一切不符合收集证据要求所收集的证据都是非法证据、没有可信性。也不具有合法性。这样的证据必须排除。
2、审查现有的证据是否具有逻辑性。就是审查案件事实与证据之间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客观规律,是否一致,有无矛盾。一篇好的《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就是一篇优秀论文,只有证据分析客观有依据、理由说明层次清晰,才能真正体现法律文书的逻辑性;
3、审查现有的证据是否具有客观性。分析说理就必须讲“理”,这个“理”就是法律规则、就是法理精神,我们在审查案件分析说理时必须遵循客观实际、事实求实,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依照法律的条款真实地反映客观存在的一切问题、矛盾。  
三、分析说理应把握的事项  在审查案件,制作《审查逮捕案件意见书》中,分析说理必须依据案件事实,证据进行。要重点突出、条理清晰、层层推进。就像造房子,先打好房子的地基、建好房子的框架,然后添砖加瓦,自然顺理成章,水到渠成。但要把握好以下几点:一是说理要有准确性。说理必须立足案件事实,全面、客观地反映案情,准确概括、准确叙述,不能似事而非,含糊不清、模棱两可以致产生歧义。也就是说叙述案情事实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精神,一是
一、二是
二、是则是、非则非,不夸大、不缩小、更不能歪曲事实、以假乱真。因此说理的内容必须紧紧围绕案件的证据来展开,通过对证据的分析判断,达到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的目的。但是分析说理不能将有关证据进行简单罗列,排列,这样对证据分析缺乏事实依据,这种分析说理只能是一种形式,并非实质性的说理;二是说理要有针对性。我们在分析说理中要有所侧重,抓住关键、重点、依据证据在案件中的作用,地位等进行论述,不要对案件的证据一一进行详细地论证。我们认为对于案情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可适当从简;对于案情复杂、证据疑点多的案件,要抓住关键矛盾进行详细说理论证,并指出相关存在的问题。所以分析说理要因案而易、繁简分流,避免盲目性和随意性;三是说理要有规范性。说理分析就是法理分析,所以语言要讲究、准确、简洁、严谨、朴实、不用方言土语,不用与案情无关、与说理无助的修饰词、切忌模糊、拖拉,华而不实;四是说理要有逻辑性。说理要以案件事实和法律适用为基础,充分论证和阐明法律规定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内在联系,使事实、理由、处理意见保持一致,不能在事实中叙述是流氓行为,在理由、处理部分中认定为强奸罪行。要思路清晰,层次分明、客观公正。要有理有据,环环相扣,逻辑严密。避免矛盾主次不分、重点不突出、条理不明晰、论理苍白空洞,没有针对性;五是说理用语要恰当。也就是说在分析说理时要用词恰当,句式规范。例如在叙述时,要用“犯罪嫌疑人供述、受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用语。在定罪论述时要用“其行为已触犯......,涉嫌......罪,不能用违反......规定,属于......行为”。对夫妻称谓要用“丈夫、妻子,而不能用男人、女人或者老婆、老公、爱人”等词语,不能将“防卫过当说成防卫失当,把强行奸污说成横行奸污”。对于数额认定不能用“若干、左右、余等”,例如盗窃三千若干、贪污四万左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审查逮捕意见书不批捕的内容有哪些
建议不批捕的意见内容主要有: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是法院的一名新进职员,现在我们法院接了一单案子,审查逮捕律师意见书该怎么写呢?可以举个例子吗?
[律师回复] 某某市检察院:
贵州律师事务所受吴某瑞委托,指派我作为其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一案的辩护人,吴某瑞于2014年9月24日被某某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该案已提请贵院审查批捕,经会见、现场走访、查阅资料,本律师认为对吴某瑞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应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具体意见如下以供参考并采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不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至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
(二)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一、吴某瑞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第
(一)项批捕条件。
1、本案是某某天蓝海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天东红棚户区改造天蓝海深和家苑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涉嫌非法占用农地罪的,属于单位犯罪,单位犯罪仅仅对主管或负责人追究刑事责任,而吴某瑞仅仅是某某天蓝海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前总经理,经董事会会议决定吴某瑞已于2013年12月11日被免去总经理职务,不再担任公司管理职务,已无任何职权,仅仅是挂名法定代表人,而本案主要犯罪事实与后果发生在2014年2月、6月以及7月,吴某瑞的影响显著轻微。因此由吴某瑞来承担单位犯罪责任,显然没有事实依据与法律依据,
2、吴某瑞被刑拘之前正在美国陪同家人,签证时间为一年,而吴某瑞去到美国仅仅才二十来天时间,在同事通过微信告知某某天蓝海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正在接受调查后,便主动结束行程,提前回国,迅速赶回某某,显然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社会危险性。
3、在公安部门采取强制措施之前吴某瑞在同事陪同下,主动投案,并交待全部案件事实,录完笔录后又随传随到,不存在逃避法律追究的情形,依法应为自首,吴某瑞的社会危险性显然是不存在的。
4、吴某瑞患有严重的疾病,某某市看守所经体检明确表示不宜收监:吴某瑞患有严重的糖尿病、高血压等严重疾病,刑拘之前,已经存在并发症,病情危重(见病历资料、诊断证明、看守所体检资料),因吴某瑞用药中有“艾塞那肽注射液”,为美国进口用药,其它普通医院根本没有这种药品,贵州省也仅仅只有省医有该药品,对吴某瑞刑事拘留或批捕,将极可能危害到吴某瑞的生命安全,迟延治疗后果不堪设想,依照《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严重疾病的可以取保候审,敬请贵院查明核实。
5、吴某瑞病退之前是有责任的企业家,无违法乱纪行为,无不良恶习,品行端正,不存在实施新的犯罪的可能,因单位事务涉嫌犯罪。而某某天蓝海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天东红的天蓝海深和家苑的项目建设,是某某市及某某区两级政府着力推进的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区市领导均到现场办公,明确指示加紧推进,并得到了市区规划、国土、林业、生态委等部门的原则同意,吴某瑞等人的犯罪主观恶性显著轻微,不存在策划、预备实施犯罪的行为和可能,其社会危险性是不存在的。;
6、更无证据证明吴某瑞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性。
7、吴某瑞自动投案,自美国千里迢迢赶回某某,如实交待全部相关事实,不存在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可能,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吴某瑞着手实施或者企图实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行为的。
二、吴某瑞的行为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第
(二)项规定,根本不构成犯罪。
本律师提交的《吴某瑞依法不构成非法侵占农地一案的
刑事辩护意见》已单独阐明,此处不重复,请查阅。
综上所述,吴某瑞不符合《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应当批捕的条件,依法应当不予批捕或变更强制措施予以取保候审。
贵州律师事务所
陆律师
2014年9月28日
以上就是审查逮捕律师意见书。
我儿子犯法被抓进看守所了,家庭花钱找熟人捞人没捞出来,都批捕了才想起请律师,问下审查逮捕辩护意见书 是啥,律师意见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刑事辩护贯穿于总个诉讼程序,包括公安侦查阶段、检察院批捕及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特别对于无罪或罪轻的案件,更应当付出全身心努力,不留遗憾。有人说律师刑事辩护集中体现在庭审中,这种说法是错误的,实际上任何阶段都可以有所作为,都可以加以利用依法维护好当事人的权益。侦查阶段,你可以对当事人取保候审,防范刑讯逼供及诱供等非法取证的发生,可以了解案情,提供法律帮助,收集对当事人有利的证据,并提出建议取证,防止证据因时间原因而丢失,无罪时可以建议公安机关撤销案件等。检察院批捕及审查起诉阶段,可以提出建议嫌疑人不符合批捕条件或建议检察院就其批捕决定进行适当性审查,可以建议认为案件存疑、罪无等原因不予以起诉;审判阶段,为当事人提供辩护意见,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任何阶段都不可以掉以轻心。律师,要敢担当,有作为,要勤勉尽职尽心尽力。律师,要有所成就,除了业务能力、办案技巧,更重要的是职业素养,体现为:勤勉、尽职、专业。
吴某瑞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一案
依法不应批捕的法律意见
某某市检察院:
贵州贵达(贵安新区)律师事务所受吴某瑞委托,指派我作为其涉嫌非法占用农地一案的辩护人,吴某瑞于2014年9月24日被某某市公安分局刑事拘留,现该案已提请贵院审查批捕,经会见、现场走访、查阅资料,本律师认为对吴某瑞取保候审没有社会危害性依法应作出不予批捕的决定,具体意见如下以供参考并采纳: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规定:
第一百四十三条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
(一)不符合本规则第一百三十九条至第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的逮捕条件的;
(二)具有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一、吴某瑞不符合《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一百四十三条第
(一)项批捕条件。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审查批准逮捕意见书是什么意思
审查批准逮捕意见书是公安机关对于已经具备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所制作的一种文书。所以批准逮捕意见书这是公安机关制作的,意见书的内容当然也是和刑事案件的前因后果有关的,我们无需去了解批准逮捕意见书的具体格式,因为一般也接触不到。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哥哥在我们家附近的美食城李租了个摊位,经营串串烧烤生意。前段时间来了几个人在我哥哥店里吃了东西后付账离开了,当时店里没有几个人,我哥哥亲自去收拾的桌子。没过一会儿他们回来了说是包落这儿了,硬说是我哥哥藏起来了,因为没有监控我哥说什么他们就是一口认定就在这丢的,要我哥赔他,说里面有5万块钱。现在报案了,我哥想请律师做辩护,请问审查逮捕的辩护意见书是什么有什么用呢
[律师回复] 对犯罪嫌疑人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意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6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可以询问证人等诉讼参与人,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
最高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试行)》第54条规定:“在人民检察院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要求听取其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联系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对听取意见作出安排。辩护人提出书面意见的,案件管理部门应当及时移送侦查部门、侦查监督部门或者公诉部门。”第309条规定:“在审查逮捕过程中,犯罪嫌疑人已经委托辩护律师的,侦查监督部门可以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意见。对辩护律师的意见应当制作笔录附卷。”“辩护律师提出不构成犯罪、无社会危险性、不适宜羁押、侦查活动有违法犯罪情形等书面意见的,办案人员应当审查,并在审查逮捕意见书中说明是否采纳的情况和理由。”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5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审查逮捕阶段律师可以会见吗
可以会见,但是要根据相关的会见规定携带好相关的证件以及证明,否则是无法会见的,逮捕后说明已经有确认的犯罪事实,接下来可能会定罪判刑,这个时候辩护律师可以尽可能的为自己减轻罪行,争取从轻处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亲戚的小孩因为遭受了校园暴力变得很自卑,施暴的人就是他的同班同学,现在他身心都受到了伤害,审查逮捕听证有什么意义,请问律师,审查逮捕听证规定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公开听证程序的积极因素
  我国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关于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等为审查逮捕阶段建立听证制度提供了法律依据。《规定》首次明确要求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必要时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并听取犯罪嫌疑人的申辩和委托律师的意见,为检察机关在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和听取辩护律师意见提供了法律依据,而这也是审查逮捕听证制度建立的前提和基础。《规定》还明确规定了检察机关审查逮捕阶段应当讯问犯罪嫌疑人的四种情形、讯问的要求、讯问的重点,以及听取律师意见的方式等,为审查逮捕听证制度的具体实施提供了操作指南。
  
(二)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公开听证程序的消极因素
  一是《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七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由检察长决定。重大案件应当提交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这种由办案人承办、部门负责人审核、检察长决定的审查逮捕办案程序,完全是一种内部行政式的审批程序,而不是诉讼程序。其后果是定审分离,审者不定,定者不审,那么公开听证过程中由谁扮演中立裁断角色值得商榷。
  二是在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公开听证程序理应由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作为作为辩方与控方侦查机关质证,然而现实中尤其在基层受经济条件、法律意识等方面因素制约在审查阶段犯罪嫌疑人聘请律师的概率很小,以陇县人民检察院2017年案件为例,审查逮捕阶段聘请辩护律师的不足10%,在缺乏律师辩护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家属法律知识欠缺,根本无法与侦查机关形成平等对抗,因此现实中为保证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公开听证程序的公平有效实施,由谁承担辩方责任也值得商榷。
  三是公开听证与侦查秘密之间存在不可调和的矛盾。根据《刑诉法》第79条之规定,为充分论证犯罪嫌疑人可能涉及的5种社会危险性时,不可避免会涉及到具体案情,这就决定了审查逮捕阶段实行公开听证程序不能大范围推广,只能有条件实施。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5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盗窃罪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内容是什么?
盗窃罪审查逮捕意见书的内容有:当事人基本信息、基本案情、审查意见、决定结果等,对于盗窃罪的审查逮捕情况,是需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的违法事实后果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的,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我们家是开水果店的,有天有群人来闹事,把店里的东西都弄坏了,后来打听到了是儿子的仇人,警方说要等等审查之后才能逮捕,请问审结审查逮捕和法院批准逮捕有什么不同呢?
[律师回复] 检察院审查批准逮捕和审查决定逮捕,两种说法只是语境不同,意思大致一样。对于公安机关报请批准逮捕的,在行文时用“批准逮捕”。检察院对于直接受理的案件,对犯罪嫌疑人逮捕时,行文中使用“决定逮捕”。
  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第一百六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中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十四日以内作出决定。在特殊情况下,决定逮捕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三日。对不需要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对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5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强制措施 > 律师审查逮捕法律意见书是否可以?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