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但不一定就必然有行贿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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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受贿但不一定就会有行贿的存在;索贿就是属于受贿的一种,这种情形就没有行贿的存在;受贿一般只要条件构成就会承担相应的刑法,从而也会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且还要给予相应的罚金。

受贿但不一定就必然有行贿吗?

一、受贿但不一定就必然有行贿吗?

受贿就是不一定有行贿的存在;受贿的范围一般是很广的;索贿是受贿罪一种形式,但这里就没有行贿罪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受贿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受贿罪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及公私财物所有权。

受贿罪严重影响国家机关的正常职能履行,损害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

二、受贿的刑事责任条款

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第二款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八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现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综合上面所说的,受贿就是属于利用职务之便而向他人索要钱财,在一般的情况之下有受贿就会有行贿的存在,但两者是建立在自愿的情况下,如果进行索要他人的钱财,另一方就不会以行贿的罪名来进行处理,所以,不同的情况所处理的方式就会不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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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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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必须有行贿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条,受贿罪的构成不依赖于行贿者的存在。该罪名关注的是国家公职人员是否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或索取财物,并为他人谋利。即使无行贿行为,公职人员的此类行为仍可构成受贿罪。因此,受贿罪的成立不以行贿者的参与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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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受贿怎么判刑?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对犯罪的,根据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罪的,根据情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个人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二)个人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十万元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五万元的,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个人数额在五千元以上不满一万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刑事处罚,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四)个人数额不满五千元,情节较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较轻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第一百六十三条 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益,数额 罪 罪 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现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两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一百八十四条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金融业务活动中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或者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法第一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第三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九十三条 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百九十九条 司法工作人员询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在民事、行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工作人员贪赃枉法,有前两款行为的,同时又构成本法第三百八十五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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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受财物后,及时上交算受贿罪吗,受贿罪与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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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受贿需要什么证据?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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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案件与案件一样,其证据要求也需要各种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所不同的是除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可变化外,还有同样具有直接证据性质的行贿人的证实可能变化,导致这种案件相比案件的认定更难。
二、案件中间接证据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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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收集各种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且是在依法履行国家公务或者是在合法的经济往来中,具有的前提
2、收集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在履行公务中有索取他人财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或者在经济往来中有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且所履行的实际公务或经济往来具有超乎寻常的问题或者有不正常的嫌疑,如在经济往来中实际帐务收入或支出明显低于或高于同类行业的标准、建筑工程的造价高于或者明显高于其它同类同时同地的水平等,具有的实际可能
3、收集的间接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的财产或者支出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所拥有的财产具有明显的不合法性,有的结果事实发生
收集间接证据证明这种公务或者经济往来中曾经有过或已经出现过的规律或者同样公务的其他嫌疑人如果也有的行为,可以间接证明本案的犯罪嫌疑人有的可能性,但必须注意不要牵强附会地怀疑而定案。当然,案件应尽可能收集犯罪嫌疑人的供述和行贿人的证实等直接证据,防止案件出现错案或者质量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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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必须有罚金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之规定,对于涉及贪污罪行的当事人,其惩罚方式主要包含有期徒刑、拘役、罚金、没收财产以及死刑等多种刑种。但是值得注意的是,此项法律条款并没有明确规定所有贪污罪案件都必须附加罚金,而是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及情节严重程度,分别设定了相应的惩处措施。因此,在处理受贿罪案件时,罚金并非必然的处罚手段,而应视具体情况由法院裁定是否适用罚金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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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和受受赠与受贿的区别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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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和正常接受赠予有什么区别
(一)的性质是一种犯罪行为,又称为罪,即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对于罪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理解:
1、罪的犯罪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一般意思的国家工作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国有金融机构委派到非国有金融机构从事公务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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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贿罪共同收受他人贿赂罪是否构成受贿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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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
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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