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和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最新修订 | 2024-02-20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档案和劳动合同显然是有关系的,对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是需要放入档案的,并且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也需要保管劳动者的档案,具体情况可以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档案和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一、档案和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有关系,如果与单位签定了劳动合同、单位又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单位就必须免费办理、保管人事档案。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在与单位签定劳动合同后应将人事档案托管到当地人才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订立劳动合的原则:

1、合法原则

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只有合法的劳动合同才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面不合法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承认和保护。

2、协商一致原则

在合法的前提下,劳动合同的订立必须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是双方“合意”的表现不能是单方意思表示的结果。

3、合同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在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双方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不因为各自性质的不同而处于不平等地位,任何一方不得对他方进行胁迫或强制命令,严禁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横加限制或强迫命令的情况。只有真正做到地位平等,才能使所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公正性。

4、等价有偿原则

劳动合同明确双方在劳动关系中的地位作用,劳动合同是一种双务有偿合同,劳动者承担和完成用人单位分配的劳动任务,用人单位付给劳动者一定的报酬,并负责劳动者的保险金额。

劳动合同需要由合同双方根据实际的工作情况来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合同中需要说明法定的相关合同要素,只要在符合法律上规定的请求的才可以具备法律效力,档案中也需要对相关合同的情况进行留存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8千字,阅读时间约6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50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档案和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一键咨询
  •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56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146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646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282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7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42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22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30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82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5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5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54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01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学生档案和户口是否有关系?
学生档案和户口是没有关系的,因为学生的档案实际上就是保存学生的一些个人信息,是非常的重要的,通常情况下应当是跟着学生升学,还有就是工作一起来流转的同时户口问题的话,主要就是记载公民的个人信息,还有就是记载公民的家庭成员等情况。
10w+浏览
外埠人员档案与社保档案的关系
[律师回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最近对昌平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外地进京落户人员档案关系转移问题的请示》有关问题作出批复,详细解释了外埠进京落户的城镇人员的各项政策规定。  档案转移  
(一)因调动工作进京落户人员:因调动工作进京落户人员是指经人事、劳动保障部门正式办理调转关系的进京落户人员。参照国家劳动部、国家档案局《企业职工档案管理工作规定》(劳力字199233号,以下简称33号文件)第18条规定,应由调动的申报单位在落户30日内将档案转交其新的工作单位。  
(二)由于其他原因进京落户人员:1.参照《关于印发〈北京市失业保险规定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劳社失发1999129号,以下简称129号文件)第18、19条的规定,来京前有用人单位,来京后失业的进京落户人员应由用人单位为其出具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的证明以及《失业保险登记证》,并将其档案于落户后30日内移交进京落户人员户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接到档案7日内,将档案转移到其户籍所在街道劳动保障部门管理。2.来京前已经失业的进京落户人员,来京后无论是否继续失业都应先由其原档案管理部门按上述程序办理档案转移。3.来京前未建立过档案且在法定劳动年龄内的进京落户人员,落户后可向户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建立档案申请。参照129号文件第20条规定,区县劳动保障部门依下列程序建立档(1)审核建档人员的《户口簿》、《身份证》;(2)审核其原身份证明:学校(仅限小学、初级中等学校)毕业证或退学证明,随军家属的批准随军证明,由于结婚、购房等原因进京落户人员的批准进京落户证明;(3)建档材料包括:原身份证明、近期体检表、学历证明(由原学校出具)、批准进京落户的证明以及其他材料。  
(三)档案转移程序:根据33号文件第18、19条规定,在跨省市转移档案时,应由进京落户人员原户籍所在地县及相当于县以上的劳动保障部门通过机要交通或派专人(非本人)将档案转到调入的工作单位;进京落户的失业人员将档案转到户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部门。  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在国家规定的劳动年龄范围内的进京落户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转移其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并在本市继续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其在外埠工作期间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连续工龄和缴费年限,可与在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这类人员按照原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原所在地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二)失业保险关系的转移:1.因调动工作进京落户人员 根据市劳动保障局《关于转发劳动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单位成建制跨统筹地区转移和职工在职期间跨统筹地区转换工作单位时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京劳社失发200260号)第1、2、3条的规定,进京落户人员调入本市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不转移,由其原所在地统筹地区的地、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开具失业保险关系转迁证明,并注明累计缴费时间。调入60日内,用人单位到其参统的区县社保中心办理失业保险费接续手续。按本市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进京落户人员,转入前后的缴费时间合并计算。2.由于其他原因进京落户人员 根据国家劳动保障部《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号)第22、24条规定,进京落户人员失业保险费用应随失业保险关系,相应划转到其户籍所在地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需划转的失业保险费用包括失业保险金、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其中,医疗补助金和职业培训、职业介绍补贴按失业人员享受的失业保险金总额的一半计算。进京落户人员凭失业保险关系迁出地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到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办理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手续,并按本市有关规定享受促进就业优惠政策。  
(三)基本医疗保险关系的转移:因调动工作进京落户人员,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在本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在外埠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与在本市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已达到或超过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的进京落户人员,不转移基本医疗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不享受本市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这类人员按照原所在地的规定,享受原所在地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人事档案和退休金有关系吗?
人事档案和退休金的领取是没有任何的关系的,但是我们在办理退休审批的时候是需要提供人事档案的。领取退休金的前提条件当然建立在我们正常的办理了退休,同时,依法缴纳养老保险满15年以后就能正常的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了。如果没有人事档案,是无法办理退休的。
10w+浏览
报到证和档案有关系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报到证”由原来“派遣证”转化而来,是应届普通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也就是统招生)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的凭证,也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毕业生到就业单位报到时,须持“报到证”。学校相关部门依据“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就业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就业单位凭“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相关工作手续。  作用:  
1.“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的证明。毕业生到工作单位就业时,须持“就业报到证”。用人单位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手续。  
2.当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落户手续。  
3.学校相关部门依据“就业报到证”为毕业生办理档案投递、组织关系转移和户籍迁移等手续。  
4.“就业报到证”正页由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时交给用人单位,是毕业生参加工作时间的初始记载和凭证,上面的日期是工龄的开始年限,与退休年龄和养老保险交纳年数都有关。  
5.“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必备资料。  
6.“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就业的证明,“就业报到证”中的姓名须与毕业生身份证中的姓名一致,单位的名称也必须准确。“就业报到证”的有效期一般为毕业后两年时间内(即2008年毕业生到2010年6月30号,2009年毕业生到2011年6月30号,以此后推)。  
7.“就业报到证”可以改派,改派手续为;  

1)用人单位在毕业生改派表或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2)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盖章;  

3)学生处审核后,报省教育厅审批。  
8.自考生、成教生没有报到证,报到证是中国特色的产物,只有中国统招高校才有。  
9.留学归国学生归国后可咨询户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机关办理相应学历的报到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必须放进档案吗?
解除劳动虽然不是必须放进档案,但是要小心保存下来,因为这个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对今后还有很多用的,比如转移社保关系、转移户籍、甚至办失业证等等。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如何鉴定劳动和劳务关系,劳务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50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从行政部对人事档案的收录、归档、保存等一系列流程
[律师回复] 毁损等.3。
2,无关人员不得查阅。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二条对具有人事调配权的公司。
第八条员工调入时,可委托上级主管部门或母公司人事部门保存,人事档案在公司人事部保存.给于编号,人事档案的转调工作、档案丢失。
第三条对无人事调配权的公司。
第四条对无上级企业,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1,特制定本办法.制定类别档案的保存时间。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人事档案管理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劳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保存公司人事档案。
第六条公司应有专人专职或管理人事档案工作,须合理存放。
第五条对小型企业。
第十条统计分析人事档案资料、补充。第十一条员工调出时,作出工作总结与工作证明,不泄露秘密,如调入人原单位无正当理由不予调动,员工个人将人事档案存人才交流中心。第十三条因各种特殊原因。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七条对员工人事档案的建档工作、惩罚决定存入人事档案。第十二条人事档案为密件。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
第九条员工考核结果及奖励,合理调配人才,做到人尽其才,可在当地人才交流中心设一专户,公司按有关规定为其重新建立人事档案,参照公司档案管理办法执行.制定管理制度例如、人事档案调转工作
快速解决“婚姻家庭”问题
当前650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合同 > 档案和劳动合同有关系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