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入职被辞退了应该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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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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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这类辞退是劳动用人单位的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只需要支付劳动者相关的劳动报酬就可以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劳动者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自身的合法权益进行保护,违反劳动合同的受到相应的处罚。
刚入职被辞退了应该怎么办

一、刚入职被辞退了应该怎么办

新员工入职两天被口头辞退,只办了入职没有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正常获得实际工作的合法报酬。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其赔偿如下: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87条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工资;

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符合《劳动合同法》46条规定的,应该支付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0条,没有提前1个月通知劳动者的应多支付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3.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39条的规定的情况,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二、相关法律法规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劳动者在辞退时,应积极的下发相应的劳动报酬,相关的劳动用人单位应积极的赔偿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损失。如拒不赔偿的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处罚这类违法的劳动用人单位主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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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就辞职算违约吗
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权提前三日通知离职,正式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也可离职,均不构成违约。但只有在违反服务期约定或保密竞业限制时,才需支付违约金,且金额受限制。单位领导未签批不影响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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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入职,签了3年合同,现在不想干了可以辞职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
二、入职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签劳动合同,合同上会写明试用期和转正时间,已经合同年限。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合同应该都是法务审好的固定合同,主要看看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和工资就行,确认一下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试用期工资不能少于转正后的80%,这是法律规定,确认好了就行。不要签几年内离职就要赔公司多少钱的合同,这种合同是违法的,也损害自己权益。
2、试用期正常表现的话一般不会被辞退,因为重新招人企业也比较麻烦,但是也要好好表现才行,试用期解约公司是不用补偿的。
三、如何证明劳务关系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四)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考勤记录。
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五)确立劳动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具体诉讼中,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部分的证据。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掌握大量信息,存在举证的困难。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更多权利。
(六)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
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说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其实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提前一个月进行辞职,并且在辞职之前交接给相关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了。但是最好要说明理由,之后将辞呈递交到人事部,经由人事部进行审核,这样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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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职就辞职是不是算违约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刚入职就辞职是不是算违约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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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刚入职就签了三年工作合同,现在想辞职可以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按合同规定一般可以提前一个月辞职,辞职前交接给相关工作人员交接工作要做好就可以了。
二、入职签订合同时需要注意什么
1、签劳动合同,合同上会写明试用期和转正时间,已经合同年限。如果是正规公司的话合同应该都是法务审好的固定合同,主要看看岗位职责、工作地点和工资就行,确认一下五险一金的缴纳基数,试用期工资不能少于转正后的80%,这是法律规定,确认好了就行。不要签几年内离职就要赔公司多少钱的合同,这种合同是违法的,也损害自己权益。
2、试用期正常表现的话一般不会被辞退,因为重新招人企业也比较麻烦,但是也要好好表现才行,试用期解约公司是不用补偿的。
三、如何证明劳务关系
(一)确立劳动关系的三大标准劳动者如果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当然好了,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关系如何认定呢主要参考以下三个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四)注意收集以下证据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1、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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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归纳来说,劳动者就是要注意收集自己的收入凭证、与用人单位有关的身份证明、用人单位的招工材料、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实施管理的证明、其他可以作为旁证的证明。需要特别说明的,用人单位的报销凭证等、因公传递的电子邮件等也属于有效证据。总之一句话,能证明自己在用人单位工作过的各种东西。
(五)确立劳动关系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的,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倒置在具体诉讼中,劳动者还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部分的证据。由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平等地位,用人单位掌握大量信息,存在举证的困难。法律赋予了劳动者更多权利。
(六)用人单位需承担的举证责任包括:
1、报酬收入的凭证。如,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等。
2、招聘用工的凭证。如,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等。
3、日常管理的凭证。如,考勤记录等。事实劳动关系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解除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如果说一入职就签三年合同不想干可以辞职吗其实是可以的,但是必须要按照合同的规定提前一个月进行辞职,并且在辞职之前交接给相关的工作人员就可以了。但是最好要说明理由,之后将辞呈递交到人事部,经由人事部进行审核,这样是最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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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刚入职一年怀孕被辞退,员工有没有权利要求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若能有直接证据证明该员工在工作期间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并且在调岗培训后仍无法胜任工作,可以依法进行辞退,但不能以其怀孕为由,将其辞退。若一定要在其怀孕期间辞退,是需要进行经济赔偿的。 按照《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和《劳动法》的相关规定,妇女在怀孕期、哺乳期间,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关系,妇女在怀孕期、生育期和哺乳期等“三期”未满前,劳动合同期限应顺延。此间的工资、福利等待遇不应改变。 可见,国家对于作为弱势群体的女职工的法律保护是十分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怀孕女职工一旦遭到违法解雇,一直到哺乳期结束将难以找到工作,生活来源难以保障,因此国家禁止用人单位在职工怀孕期间解除劳动关系。而用人单位一旦非法辞退怀孕职工,所付出的代价也是很大的。 公司破产孕妇员工赔偿 首先,在员工怀孕期间因企业经营不善而倒闭,由企业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对员工的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期间的赔付项目规定的不是很明确; 1.依据有关规定,产期期间的工资必须全额支付; 2.孕期和哺乳期期间的赔付的具体数额,由公司和您具体协商后确定; 3.经济补偿金部分,依据您在该公司工作的年限来支付,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您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您说的是因为公司经营不善,面临破产,如果这些是客观事实,不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合同的情形,所以您无法得到双倍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的支付标准,依据您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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