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最新修订 | 2024-09-17
浏览10w+
律图法律咨询
信得过的好律师
咨询我
专家导读 劳动者在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前提是在四十八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下。工伤认定一般需要员工在上下班时间、工作时间、工作场合因为非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伤害,其中还有职业病的、突发疾病在时间范围内死亡等情况都属于工伤。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一、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工作期间劳动者突发自身疾病在48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是算工伤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前提条件是“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两个必须同时具备的条件,同时还得是“因工作原因”而受到的负伤、致残或者死亡。事故伤害是指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事故等类似伤害。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工作时间前后”是指非工作时间内,具体讲是开工前或收工后的一段时间,譬如上班时间为9点到12点然后又14点到18点结束一天的工作,但是职工提前在8点30分到岗或者下班后做完收尾工作时间到 18点半等等,均可以认定为“工作时间前后”,但是有一点则特别重要,其目的必须是从事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比如为启动机器做准备工作,或者关闭机器后收拾与工作有关的机器、工具等。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必须同时具备,并且必须是在履行本职工作,这里受到的伤害是“非工作原因”,是来自本单位或者外界的 “暴力、意外等”所致。

(四)、患职业病的。即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因工外出期间”含因工出差以及因工临时外出办理业务等,同时必须是在发生事故时正在履行工作职责,即因工作原因外出,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时下落不明。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人身伤害事故的。 “上下班途中”指从居住的住所到工作区域之间的必经路途,必要时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对于探亲访友时遇到的人身伤害事故,不能认定为工伤。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还应该增加关于非法驾驶的问题,这种问题一般驾驶二轮摩托车居多,对于非法驾驶(无证驾驶的)的,不能认定为工伤 。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这是一条法律上的兜底条款规定,由于工伤事故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不仅需要专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范性强制性规定,也需其他法律法规做出相应调整,对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应当纳入本条例调整的工伤范畴中。

二、工伤事故的处理程序

1、进行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工伤对于受害者来说无疑是最大的损失伤害,轻微的可以是耽误工作,影响收入,严重的会涉及生命危险和生活自理能力。因此单位需要为员工购买相应的工伤保险,用来保障员工合法权益和单位自己的经济利益损失。工伤在认定之前需要申请工伤和工伤鉴定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8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10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一键咨询
  • 153****245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338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605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61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2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3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407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3****854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304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13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00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11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476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扬州156****2119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80****142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沭阳178****6146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突生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伤?
员工突生疾病死亡如果在24小时内抢救无效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事故,这在我国法律上是有明确的规定的,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聘请律师来进行界定,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10w+浏览
工伤赔偿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多少小时后死亡不算工伤
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一般48小时以后死亡的就不能按照工伤处理了,不过,如果职工的疾病本来就是职业病,或者引起伤亡的原因跟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即便超过48个小时也算工伤。多少个小时死亡,不是认定工伤的主要参考依据。
10w+浏览
工伤赔偿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突发疾病没有死亡算不算工伤
在工作过程中突发疾病但是没有去世的状况一般不可以按照工伤处理,《工伤保险条例》当中规定的应该是突发疾病以后的48个小时之内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属于工伤。其他可以按照工伤处理的意外事故,意外事故的发生需要在工作时间内,且必须要跟工作相关。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宿舍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亡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里面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若是因为以下情形,然后再回到工厂宿舍后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10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下班后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亡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里面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若是因为以下情形,然后再回到工厂宿舍后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突发疾病不死亡的不算工伤吗?
突发疾病不死亡的算工伤,因为我们国家工商局规定的,如果是因为工作原因在工作时间突发疾病的,是可以算做成工伤的,即使是没有死亡也可以。当然上班时间的话,它是包括正常的上班时间和加班的时间。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在下班后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亡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里面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若是因为以下情形,然后再回到工厂宿舍后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在宿舍突发疾病死亡算不算工亡?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下班时间在工厂宿舍里面突发疾病死亡的,不属于工伤。只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才可以视同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若是因为以下情形,然后再回到工厂宿舍后死亡的,可以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扩展资料: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伤害,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我家厂里面有一个工人,前天在上班时突然晕倒了,我们马上把他送到了医院,但是抢救了24个小时之后人还是没了,我想问一下这种在工作途中突发疾病,突发性死亡算不算工伤?
[律师回复] 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48小时内死亡的,视同工伤,去社保局办理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10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工作场所突发疾病是否属于工伤
工作场所突发疾病不属于工伤,因为工伤必须是在工作时,由于工作原因而产生的伤害。判断是否为工伤的标准为是否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发生伤害或者是否在前往工作场所的过程当中受到了伤害。
10w+浏览
工伤赔偿
因突发性疾病死亡是工伤吗?
[律师回复] 不算工伤。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的规定: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释义: 1、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能适用于突发脑溢血患者。因病能予以认定为工伤/亡的,除第十五条第一款外,还有第十四条第四款:患职业病的。但脑溢血不在职业病目录之内,是不可能取得职业病诊断书的。 2、任何法律条文涉及到时间概念的,都要设一限制。工作岗位突发疾病,在《条例》中设置了48小时的限制,无论是否合情合理,一旦设置并通过,即成为法律,是不能以情理为由逾越而过的。即常说的律法无情。在实践中,也遇到过类似的案例,虽然同情,但法不容情。所以,很遗憾地说:不能算工伤。
突发疾病死亡赔偿怎样赔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雇佣司机属于法律保护的劳动关系,符合法规的可被认定为工伤而适用《工伤保险条列》。
2、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具体法规如下】
一、《工伤保险条例》规定: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二、赔偿项目:
1、工伤涉及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2、工亡涉及的赔偿:
(1)、丧葬补助金。职工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的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工伤赔偿 > 工伤纠纷 > 工作期间突发疾病死亡算工伤吗?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