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

最新修订 | 2024-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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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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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的区别有两者所存在的主体不同;以及还有就是主体之间的关系不同;再者就是关系的稳定性不同;最后还有就是所存在的待遇也不同和适用的法律也是有所不同的。
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

一、劳动关系劳务关系问题有什么区别?

1.主体不同

劳动关系一方是符合劳动年龄并具有与履行劳动合同义务相适应能力的自然人,另一方是符合劳动法所规定条件的用人单位;而劳务关系不限于自然人与用人单位之间,还可以是单位之间,自然人之间,并且可能是两个主体以上。

2.主体之间关系不同

劳动关系中形成的是管理与被管理、监督与被监督、指挥与被指挥的隶属关系;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依据双方约定所形成的一种财产关系,不存在人身的隶属性。

3.关系的稳定性不同

劳动关系比较稳定,反映的是一种持续的生产资料、劳动者、劳动对象之间的结合关系;而劳务关系中多为一次性或临时性的工作,一般以完成特定工作为目的。

4.待遇不同

劳动关系中劳动者除了定期得到劳动报酬外还享有劳动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各项待遇,如社会保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一般只涉及劳动报酬问题,劳动报酬都是一次性或分期支付,而无社会保险等其他待遇。

5.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关系是我国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其发生的纠纷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在劳动过程中的纠纷,其产生、变更、终止及纠纷解决均应适用《劳动合同法》相关的规定。劳务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其纠纷是平等主体之间在履行合同中所产生的纠纷,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和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进行规范和调整

二、如何判断是否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如果劳动者发现用人单位没有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的,就要注意收集以下证据了,以备不时之需。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两者都是属于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所存在的合法关系,但对于这两种系也是属于不同的内容,所体现的法律条款也是有很大的区别,对于劳动者为同的工作性质所体现出来的关系就会不一样,但都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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