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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签完土地合同可以毁约吗?
签完土地合同受不可以毁约,单方毁约的要承担违约责任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2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 少。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
二、土地转让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双方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三)土地使用年期及起度止时间;
(五)交问付土地的时间;
(六)规划、市政设计要点;
(七)项目竣工提交验收时间;
(八)市政设施配套建设义务答;
(九)使用相邻土地和道路的限制;
(十)建设附属、附加设施的项专目及义务;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当事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条款。出让合同应附上宗地属图,作为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任何的有效合同都不可以毁约,不仅是土地合同,签合同本身就建立在双方有真实的合作意向的基础上,而签完合同后自己没有任何缘由的就要毁约,那合同的违约责任在国家法律制度中也规定的很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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