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是可以继承的。因为中国的土地所有权是国有,使用权是一种承包性质。 《继承法》第四条,个人承包应得的个人收益,依照本法规定继承。个人承包,依照法律允许由继承人继续承包的,按照承包合同办理。
《继承法》第五十条 土地承包经营权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该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在承包期内,其继承人可以继续承包。如果不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则不可以继承。
二、 农村土地可以继承吗?
农村承包经营土地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只要承包家庭还有农户,在承包期内,承包土地是不收回的,如果承包家庭没有农户了,土地由村集体收回。非农户不能继承土地使用权,但可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三、哪些情况下土地使用权不能继承?
继承法规定,下列财产不能作为遗产来继承:
1、承包经营权,但是收益可以继承。
2、与人身有关和专属性的财产权。
3、国有资源使用权以及宅基地使用权。
综合上面所说的,土地使用权证就是对于所拥有土地使用证的人所要办理的证件,对于此证如果被继承者死亡的那么是可以由继承者来继承,但只是针对地使用权,对于土地的所有权是任何人都不可以得到的,所以,继承的只能是个人的财产其它的不能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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