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班本是为了生活能过得更好,可要是在去公司的途中受伤,那可就糟心了。这时候大家最关心的就是,这种情况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呢?毕竟认定为工伤的话,后续的治疗费用、养伤期间的权益等都能有一定保障。但途中受伤的情形各式各样,有的是因为交通事故,有的可能是自己不小心摔倒等等,那到底什么样的情况可以被认定为工伤呢?接下来咱们就详细说说。
一、认定工伤的一般法律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里有几个关键条件得注意,一是“上下班途中”,二是“非本人主要责任”,三是“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比如说,小李在上班路上被一辆闯红灯的汽车撞到了,经过交警认定,汽车司机负主要责任,小李不负主要责任,那这种情况就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
二、如何界定“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途中”并不仅限于从家到公司的直接路线。正常的上下班路线,包括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以及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都算。而且合理的绕道也被认可,比如下班途中顺路去超市买个菜,然后回家路上受伤,也可能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但如果是绕路去办和工作、生活无关的事情,那就不一定能算了。像小张下班本来直接回家就行,可他绕去朋友家玩,在从朋友家去自己家的路上受伤了,这种情况就很难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
三、“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判断
“非本人主要责任”需要有关机关出具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法院的生效裁决为依据。一般就是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责任认定书中明确本人负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那才符合认定工伤的条件。要是自己负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就不能认定为工伤了。例如小赵在上班路上骑车闯红灯,和一辆正常行驶的汽车相撞,交警认定小赵负主要责任,那小赵这种情况就无法认定为工伤。
四、申请工伤认定的流程和材料
如果觉得自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用人单位应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去公司途中受伤后,即便认定为工伤,之后也可能面临一些问题,比如工伤赔偿的标准是怎样的,赔偿的流程该怎么走,要是和单位在赔偿问题上产生纠纷又该如何处理。这些问题要是处理不好,会让受伤的员工更加烦恼。这时候可以到律图咨询律师,律图平台上的律师都有合法的执业资质,可通过官方渠道核验,他们不会做虚假承诺,也不夸大维权效果,会结合实际情况,为你理清后续的处理流程,帮你解决这些难题,维护你的合法权益,让你在受伤后能更安心地养伤和处理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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