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机关刑事赔偿与司法赔偿有什么联系?

最新修订 | 2024-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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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蔓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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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司法机关刑事赔偿与司法赔偿的联系有,两者都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侵权赔偿是刑事赔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侵权赔偿是司法赔偿,司法机关工作人员侦查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机关刑事赔偿与司法赔偿有什么联系?

一、司法机关刑事赔偿与司法赔偿有什么联系?

司法赔偿与行政赔偿都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许多方面都是一致的,但也存在许多区别:首先,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行政赔偿中,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中,其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其次,实施的时间不同。行政侵权行为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司法侵权行为发生在从侦查,司法赔偿是指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和监狱管理职权时违法给无辜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生命健康自由和财产造成损害的,国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特点表现在哪几个方面?

第一,司法赔偿的侵权行为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主要包括,行使侦查的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军队保卫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行使检察权的人民检察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审判权的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行使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第二,司法赔偿的原因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司法活动中违法行使司法权,侵害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司法赔偿实行有限赔偿原则,范围比较窄。

第四,司法赔偿不是以诉讼程序进行的,包括侵权机关和侵权行为人所在机关自己确认行为违法并赔偿的程序,上级机关对赔偿复议的程序,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对赔偿的决定程序。司法赔偿与行政赔偿都属于国家赔偿的范围,许多方面都是一致的,

三、区别有哪些?

首先,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不同。行政赔偿中,侵权行为的主体是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司法赔偿中,其主体是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其次,实施的时间不同。行政侵权行为发生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司法侵权行为发生在从侦查到监狱管理等一系列活动中。再次,追偿条件不同。行政追偿的条件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中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具有明显的主观性;而司法追偿的条件是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殴打和以其他暴力方式伤害公民,违法使用武器和警械伤害他人,或者审理案件中有贪污贿赂枉法裁判行为。相比之下,司法追偿的范围要比行政赔偿范围窄。

最后,二者程序不同,行政赔偿和司法赔偿的具体程序在法律规定中是不一致的。

综上所述,司法赔偿的原则是有限赔偿,不以诉讼程序进行,违法行使司法权侵害公民权益的是司法赔偿,行政管理过程发生的赔偿是刑事赔偿,刑事赔偿范围大于司法赔偿的范围,刑事赔偿与司法赔偿的程序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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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注册方式不同。集团公司既可以以自己为核心组成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或与其他公司一起组成协作型联合企业集团,也可以仅在母子公司范围内形成公司集团。组成企业集团须批准和登记。但集团公司本身只是履行公司法人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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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管理的原则和依据不同。企业集团实行统一管理的原则是经成员企业讨论通过的章程决定的。集团公司是公司法人,它自身的经营与运作要符合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集团公司如果是集团成员,必须履行集团章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集团公司作为从属型联合企业集团中的支配公司,又要承担起集团管理的重任。集团公司与集团利益的协调,与成员企业相互权利义务关系是集团立法和集团协议(章程)要解决的重要问题。
  
(六)责任和财务制度不同。企业集团并不是的纳税主体,但要编制合并会计报表。集团的法律后果由集团成员企业负连带责任(集团章程另有约定的除外)。集团公司与其他成员企业一样,开展经营活动,是的纳税主体。它对其他成员企业除另有约定外,不承担债务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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