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此类纠纷的原则是,租赁合同中对此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没有约定的,应看租赁合同能否继续履行。当合同确实无法继续履行或者履行成为不必要时,合同才能解除。
至于租赁合同提前解除的赔偿问题,如果租赁合同未对此约定,承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应由承租人赔偿出租人的损失。一般来说,剩余租期超过3个月的,赔偿数额按3个月租金计付;剩余租期不满3个月的,赔偿数额以剩余租期的租金计付。因此,就你的情况而言,你需赔偿3个月的租金给房东。
二、提前解除租赁合同需注意的问题
1、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房东和租客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2、租房押金不能直接扣除。在房屋租赁合同中一般会涉及签订合同后房主预先收取一两个月的租金为押金的问题,如果要提前解约,很多房东会直接扣除之前的押金。实际上,押金并非是提前解约的违约金。不管是正常结束租赁关系,还是一方提前解除租赁合同,只要租赁物没有受以损害,押金都应该退还。
3、房东的法律权益。《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三、承租人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租人因以下情形,也可以提前解除房屋租赁合同:
1. 承租人已建有或购有房屋,无需再继续租赁他人房屋时。
2. 承租人举家迁离租赁房屋所在的城市。
3. 出租房屋发生重大损坏,有倾倒危险,出租人拒不进行修缮的。
当承租人租赁了出租人的房屋后,为了更好的保障双方的权益需要签订租赁合同的,在租赁合同中需要写明租赁的房屋信息、租赁期限以及在租赁期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当在租赁期限内承租人单方面解除合同也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当出租方发生重大损坏承租人可以提前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