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二)如果员工不续签要看具体情况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3、值得注意的是,这里的劳动条件是广义的,包括工资却又不仅仅是工资,如工作环境,福利水平等。
二、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是否有补偿
1、在合同期满后不续签,劳动者都能拿到经济补偿,但是有一种情况例外:单位在维持、提高待遇的情况下续签,而劳动者仍不同意续签的。
2、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工作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照半个月工资计算。
《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计算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如何确定?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在计算经济补偿时,以劳动者的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就必须理解“工资”的含义。
2、经济补偿金的基本工资该如何确定、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基数是否要计算“年终十三薪”
3、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4、“年终奖十三薪”是奖金的性质,属于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因此用人单位在对经济补偿金的平均工资基数进行计算时,应当将劳动者年终奖十三薪计算在“前十二个月工资”之内。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解除后,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以劳动者工资为基数,经济补偿支付年限最高为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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