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后员工主动加班有工资吗

最新修订 | 2024-08-21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9人
专家导读 职工本人在下班后主动加班的话就不能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当中规定的加班工资,必须是用人单位要求职工加班的,不过,不同时间段内的加班工资也不一样,只有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才是本人工资的三倍。
下班后员工主动加班有工资吗

一、下班后员工主动加班工资吗?

主动加班没有加班工资,自愿工作的不属于加班。

用人单位支付加班工资的前提是“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员工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即由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加班工资。如果员工的工作既不是用人单位的要求、决定,也没有在用人单位认可的加班记录,而只是自愿加班的情况,则不属于加班,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加班费

二、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三、加班时间是怎么规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 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本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很多时候员工根据自己手头的工作,在下班以后适当的安排加班这也无可厚非,只要不是用人单位提出来要求加班的,在自愿加班的情况下跟公司所要加班费的行为,法律上也不会支持。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5k字,预估阅读时间9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下班后员工主动加班有工资吗
一键咨询
  • 164****757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236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53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47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5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4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8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52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855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6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225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157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7****471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员工主动加班有加班费吗
员工主动要求加班通常不享受加班费。但如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求,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决定加班,应支付加班费。加班费是员工在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的报酬。员工未经许可自行加班,若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费,则不利于保护其合法权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我在公司表现良好,现在想申请主动加班,但是不知道加班费怎么算,想问问主动加班的费用应该如何计算?
[律师回复]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定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
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企业计算加班工资的工资基数,首先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如果劳动合同、集体合同没有约定的,职工代表可与用人单位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用人单位经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的,则不执行上述规定)。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0.92天。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国庆总共休息7天,但从目前国家的规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国定假日,其余4天是把前后的双休日调换来的。所以1~3日的加班是国定节假日的加班,必须支付加班费(按300%计算),其它4天,是双休日加班,由企业决定安排补休还是给加班费。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2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我现在是一名学习法律的学生,正在学习劳动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想来咨询一下,员工主动自觉加班的话,加班工资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第六十二条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支付加班费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劳部发[1994]《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在完成计件定额任务后,由用人单位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根据上述规定的原则,分别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时间计件单价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资。
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其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部分,应 视为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
劳部[1995]309号第62条: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职工,工作日正好是周休息日的,属于正常工作:工作日正好是法定节假日时,要依照劳动法第44第(3)项的规定支付职工的工资报酬。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员工下班后开会算加班吗劳动法?
员工下班后开会算加班,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工作的时间,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也应当认定有关工作时间,超出此时间工作或者培训等情况都是属于加班的,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实际来进行认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员工到点不下班要加班费是多少
单位要求员工加班时,应支付至少150%的正常薪资作为津贴;周末加班且未调休,需额外支付200%的薪水作为补偿;国家规定节假日期间工作,必须支付不少于日常工资300%的补贴费。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能主张加班费吗
[律师回复] 对于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能主张加班费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法律解析
从现有国家规定看,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是没有加班费的。
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不定时工时制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在特殊条件下实施的,每日无固定工作时间,适用于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时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一种工作时间安排。企业以合理确定劳动者的劳动定额或其他考核标准来确定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而原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3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1)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2)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3)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劳动者,不执行上述规定。这就是说,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无论是工作日加班还是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加班,都没有加班费。因此,你在工作日和休息日加班,是拿不到加班费的。
网友经历
某物流公司经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批同意,对公司的发货员、装卸工等岗位实行不定时工时制。我于4月进入该公司做仓库装卸工,签订了2年期的劳动合同。因为公司业务繁忙,我基本没有固定的上下班时间,有时值班经理一个电话,哪怕是半夜三更我也必须迅速赶到仓库开始工作。上班一年多来,我的日均工作时间都超过了8小时,甚至法定节假日也得上班,而加班费一分钱也没有。我要求公司给付被拒绝,公司的理由是该岗位实行的是不定时工时制。请问,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员工是否可以主张加班费?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2968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员工下班后开会算加班吗劳动法?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员工下班后开会算加班吗劳动法?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加班时间不让加班,加班的时候,主管要给我签字吗?
[律师回复] 用人单位严格控制加班符合法律规定。根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第四十二条规定,排除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当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征得劳动者同意,且每天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法律保护劳动者休息权,从多方面限制加班,用人单位对加班实行审批制,既有效防止了不合理加班给单位增加的工资成本,又保护了劳动者休息权,是法律提倡和支持的举措。《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四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68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务员加班没加班工资?
公务员加班也有加班工资,这在最新法律中有规定,公务员作为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有时候也会加班干活,如果不能安排调休,应当给予补助,按照加班处理。这样,公务员的权利也得到充分保障,不会白白的加班工作。
10w+浏览
劳动纠纷
如何写加班员工加班的感谢信
[律师回复] 感谢信的格式如下:
第一行的正中用较大的字体写上“感谢信”三个字。如果写给个人,这三个字可以不写。有的还在“感谢信”的前边加上一个定语,说明是因为什么事情、写给谁的感谢信。
第二行顶格写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姓名后面可以加适当的称呼,如“同志”“师傅”“先生”等,称呼后用冒号。如果感谢对象比较多,可以把感谢对象放在正文中间提出。
第三行空两格起写正文。这一部分要写清楚对方在什么时间,什么地点,由于什么原因,做了什么好事,对自己或单位有什么支持和帮助,事情有什么好的结果和影响。还要写清楚从中表现了对方哪些好思想、好品德、好风格。最后表示自己或所在单位向对方学习的态度和决心。正文写好了,另起一行空两格(也可以紧接正文)写上“此致”,换一行顶格写上“敬礼”。最后再换一行,在右半行署上单位名称或者个人姓名。在署名的下边写上发信的日期。写感谢信要注意下面几点:一叙述对方对自己或本单位的帮助,一定要把人物、时间、地点、原因、结果以及事情经过叙述清楚,便于组织了解和群众学习。二信中要洋溢着感激之情。在叙述事实的过程中,除了要突出对方的好思想和表示谢意外,行文要始终饱含着感情。这感情要真挚、热烈,使所有看到信的人都受到感染。三写表示谢意的话要得体,既要符合被感谢者的身分,也要符合感谢者的身分。四感谢信以说明事实为主,切勿不着边际地大发议论。
员工加班超时加班有怎么处罚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超时加班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根据《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标准工时制是每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作日后延长工作时间称之为加点,休息日、法定节假日提供劳动称之为加班。《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可见,加点每天的上限是3小时,而加班加点累计一个月不能超过36小时。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按照受侵害的劳动者每人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标准计算,处以罚款。 劳动者遇见超过法定标准的加班加点,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由他们介入调查。查证属实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以依法给予处罚。 在处罚的基础上,超过法定标准部分的加班加点,公司仍然要依法结算加班费。 综合工时制相比标准工时制有些区别。标准工时制是按照天和周来确定工时上限的。而综合工时制是按照综合计算周期来统计的。比如,以季度为周期的综合工时,是以500小时为依据,判断是否存在加班的。超过500小时,就属于加班。这样,企业可以在季度内根据业务的忙闲灵活排班。 虽然综合工时制在统计工时上有一定的灵活性。但是它同样存在加班小时的上限要求。《劳动法》的规定在这里仍然有效。通常来说,劳动行政部门在审批综合工时制时,就会在批复上提醒用人单位,即使综合工时,也不能把员工往死里用,每天的工作时间,不能超过11小时。这是对劳动者的一种保护,公司必须遵守。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下班后员工主动加班有工资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