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治愈规则法条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2-25
浏览10w+
陈红律师
陈红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521人
专家导读 合同履行治愈规则法条是合同法第36条中明确规定的,就是对于欠缺法定和约定条件的合同,可以通过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来进行补偿处理,并形成具备法律效力的合同情况,具体情况可以按照合同条款处理。
合同履行治愈规则法条是什么?

一、合同履行治愈规则法条是什么?

合同履行治愈在《合法法》第36条有明确规定,合同的履行治愈简单的理解就是,一个欠缺法定和约定条件的合同,通过当事人的实际履行行为,其欠缺因实际履行所治愈,具体情况如下:

1. 一个合同,如果相关法规规定需要用书面合同形式约定的,或者合同双方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而没有采用约定形式,那么这个合同,通常推定为是不成立的。

2. 合同虽没有采用约定形式,但如果一方当事人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完主要义务,另一方也已经接受,那么合同法认为这个合同是成立的。

合同法的最基本原则,就是”鼓励交易”.人类社会之所以不断进步,正是由于交易的推动,交易包含着人类对自身利益追求的原始动力。合同法的自愿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合法原则,也可以看成是为”鼓励交易原则”而护航的.因为只有自愿,才有了交易的前提;因为诚实信用才使交易成为可能;因为合法才使交易得到保障。从”鼓励交易原则”看,如果一个合同尽管没有按照法定或约定的形式签定,但合同双方还是在自愿履行,那就应该认为双方是合意的,合同是有效的.反过来,双方在自愿履行的合同,由于形式问题而否认它的成立,这实际上是违背当事人真实意思的。

二、履行治愈要符合的条件有哪些?

1. 合同当时人必须有实际履行的行为;

2. 合同当时人一方履行的主要义务,被另一方所接受;

3. 合同当时人的履行行为,符合法律规定.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合同履行治愈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相关事项的处理和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履行情况而定,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后期发生矛盾的可以起诉处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1.4千字,阅读时间约5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4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履行治愈规则法条是什么?
一键咨询
  • 161****865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11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3****371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3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0****74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6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053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287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22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22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40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05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877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3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履行治愈规则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履行治愈规则的法律依据是《民法典》有关规定,明确说明了当事人之间要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来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根据实际的合同履行情况来协商处理相关事项,避免造成违法的行为和矛盾纠纷的发生。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合同的履行治愈行为怎么认定?
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继续提供物业服务,业主接受,形成事实上的物业合同关系。2、事实上的物业服务合同存在实际履行的客观事实。3、成立事实物业服务合同,物业管理费应继续按原约定标准支付。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精神病久治不愈判离婚吗
配偶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离婚,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相关规定,一方患有精神病的这种状况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特别是在结婚之前如果隐瞒了精神病史,这种做法本来就不合情理,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必然的结果。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胰腺癌术后肠漏能治愈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我们需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才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存有上述过错的才承担责任。
二、处理医疗纠纷程序,
1、将所有病历(包括但不限于一日清单/费用详情单,诊断证明,住院证,出院证、住院病案首页、入院记录、病程记录、手术同意书、麻醉同意书、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特殊检查(特殊治疗)同意书、病危(重)通知书、医嘱单、辅助检查报告单、体温单、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病理资料等)医疗实物、监控等等予以封存,并加盖医院印章;
2、搜集病历之外的其它全部证据,封存监控;
3、鉴定可以共同委托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也可以之后作医疗过错司法鉴定。
三、无论司法鉴定还是医疗事故鉴定,两种鉴定异途同归,医疗事故鉴定由当地医学会作,不服可向上一级医学会申请重新鉴定,结果以上一级医学会的为准。医疗过错鉴定不是这样的,医疗过错鉴定是由司法鉴定机构作的。不服的话,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无论哪种鉴定,鉴定机构以及医疗机构都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全面审查病历后,会给你一个客观公正的书面回复。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赔偿以下项目但未必是以下全部赔偿项目: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法律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五、诉讼时效是一年或者两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脑外伤后遗症能不能治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脑外伤是工伤的,后遗症属于旧伤复发,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脑外伤不是工伤的,后遗症不是工伤。r《工伤保险条例》r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r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r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r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r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r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r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r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r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精神病久治不愈是否离婚
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肺结核治愈后,不用坐牢吗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得了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等情形的,是属于保外就医的疾病之一,是可以监外执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或者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保外就医严重疾病范围》
一、严重传染病
1.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性肝炎。
3.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
4.其他传染病,如Ⅲ期梅毒并发主要脏器病变的,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脑脊髓膜炎及新发传染病等医院不具备治疗条件的。
快速解决“刑事辩护”问题
当前344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精神病久治不愈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4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合同履行的规则
关于合同履行其实指的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的合同都需要履行合同上所规定的义务,所以任何的合同规定的义务的执行,也都是合同履行的行为。那么合同履行的规则是什么?在下文中,就由律图小编为大家带来关于合同履行规则的详细内容。
10w+浏览
合同事务
脑外伤后神经反应能治愈吗?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伤残等级是需要根据存在后遗症或者功能性障碍来进行判定的。仅仅根据描述是无法进行判定的。《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乙肝治愈后可以在看守所吗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乙肝患者,情况严重可以取保候审。但是取保候审只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之后是否会收监,需要根据的判决。或者可以向提出申请,请求保外就医。 《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五条规定 人民、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由公安机关执行。 《罪犯保外就医执行办法》 第二条 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在改造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 (一)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 (二)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无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严重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但如果病情恶化有死亡危险、改造表现较好的,可以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三)身体残疾、生活难以自理的。 (四)年老多病,已失去危害社会可能的。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效力 > 合同履行治愈规则法条是什么?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