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没有有权利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根据该条款的规定,意味着我国以法律的形式明确禁止物业公司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物业公司的职责有哪些?
(一)共用部位、共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二)物业管理区域内安全措施的建立、公共秩序的维护;
(三)共有绿地、花木等的养护与管理;
(四)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的维护;
(五) 其他物业服务内容。
三、物业乱收费去找哪个部门投诉?
1、向物价局投诉,前期物业收费要经过物价局批准,物价局对物业公司执行收费规定,有权有义务监管。
2、向房管局投诉,房管局是物业公司的行业管理部门,有义务对物业公司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3、向消费者协会投诉。
2、法院经审查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尽管说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可对于业主来讲,业主也没有权利在正常情况下拖欠物业费的,针对无故拖欠物业费的行为,应该先跟业主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情况下物业公司只能通过司法途径处理,不能随便停水停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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