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行)
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缴物业费。
《物业管理条例》
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业主可以拒交物业费的情形有哪些?
《物业管理条例》
第七条明确规定“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一项基本义务。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
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
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从的部分可以拒交。
3、物业管理企业不发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
4、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
5、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物业停水停电的这种状况一般都是因为有业主拖欠物业费,业主无故拖欠物业费的行为虽然是违法的,可是物业公司如果停水停电,等于物业公司也是在用违法行为维护所谓的合法权益,所以物业公司的这种做法是不可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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