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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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如果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预缴或者已缴纳的超出了应缴的个人所得税的税额的,就可以合法的向税务部门申请退税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通过手机APP来进行办理。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一、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什么?

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退税政策是已缴税额大于应缴税额的,可以申请退税处理, 证券机构以纳税保证金方式代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办理清算申报后,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重新计算的应纳税额低于已缴纳税保证金的,多缴部分税务机关应及时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退还纳税人。同时,税务机关应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将应纳部分作为个人所得税从“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缴入国库,并将《税收通用缴款书》相应联次交纳税人,同时收回《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

二、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的缴税方式有哪些?

1.纳税保证金方式。证券机构将已扣的个人所得税款,以纳税保证金形式向主管税务机关缴纳,并报送《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主管税务机关收取纳税保证金时,应向证券机构开具有关凭证(凭证种类由各地自定),作为证券机构代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凭证“类别”或“品目”栏写明“代扣个人所得税”。同时,税务机关根据《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分纳税人开具《税务代保管资金专用收据》,作为纳税人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凭证,凭证“类别”栏写明“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保证金缴入税务机关在当地商业银行开设的“税务代保管资金”账户存储。

2.预缴税款方式。证券机构将已扣的个人所得税款,直接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向证券机构开具《税收通用缴款书》或以横向联网电子缴税方式将证券机构预扣预缴的个人所得税税款缴入国库。同时,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限售股转让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分纳税人开具《税收转账专用完税证》,作为纳税人预缴个人所得税的完税凭证

对于限售股的个人所得税交纳情况,应当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处理,特别是对于相关退税的政策,应当根据实际缴纳的情况来进行办理,涉及到未达到应缴的税额的,还需要补齐相关的税额,如果对相关情况的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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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售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政策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限售股个人所得税的政策是个人转让限售股的话是按照财产转让所得的20%的比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并未规定,限售股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问题上有其他的优惠政策,纳税义务人因为各种因素有多交个人所得税的,才能向税务机关申报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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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二、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
三、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四、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六、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七、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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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上海买房限售政策
[律师回复] 根据《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沪建房管联〔2021〕48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住宅用地供应管理。及时公布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和存量住宅用地信息。加大商品住宅用地供应力度,保障性住房用地“应保尽保”,单列租赁住房用地计划。压实各区主体责任,量化地价调控目标,合理制定土地出让方案,稳定市场预期,严防高溢价,坚决遏制非理性拿地。
二、深化完善房价地价联动机制。在房价地价联动的基础上,商品住宅用地出让实行限价竞价。竞买人在参与商品住宅用地竞拍前,应签署知晓出让地块房地联动房价查询结果以及理性竞价的承诺书,承诺书纳入土地出让合同。对非理性竞价的企业,规划资源、房屋管理等部门联合约谈警示,后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履约、金融信贷、税收、房屋销售等监管。
三、严格新建商品住房价格备案管理。各区应切实承担起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管理的主体责任,指导开发企业合理定价,对定价过高的项目,坚决予以调整。市房管部门进一步强化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价格备案复核,坚决防止上市销售项目备案价格过高。
四、强化商品住房交易管理。进一步优化房屋交易网签备案制度,拓宽网签备案数据应用范围。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通过大数据筛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税收征管、购房资金核查和新购住房抵押监管的力度。
五、进一步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持续整顿规范房地产中介经营行为,着力加强房地产信息服务平台监管。规范二手住房价格等信息发布行为,严格房源核验,未经核验不得发布房源挂牌信息。严肃查处诱导虚高价格挂牌、哄抬房价、借机炒作、扰乱市场等行为。
六、严格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全面执行关于规范企业购买商品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的规定,严格审核企业购买的商品住房再次上市交易的年限限制。在新建商品住房项目开盘销售时,居民选房购房优先于企业。
七、实施住房限售。对按照优先购房政策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在购房合同网签备案满5年后方可转让。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上海市房屋管理局
2021年3月3日
关于两限房的问题我想问下各位律师,2016两限房出售政策有些什么内容?两限房的购房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两限房选房需要注意的问题:
1、合理的面积配比
如今大部分购房者已经懂得,住房面积的单纯扩大并不代表拥有高水平的生活质量,合理的住房面积配比是关键。即使是一室户,如果面积配比通过装修合理化,那么生活质量就会得到改善。辅助房间面积比主要包括:厨房面积占房间总面积的11%至13%,贮藏空间的面积占房间总面积的10%,卫生间占套型面积的8%至11%。
2、紧凑的结构观念
结构观念是评价住宅优劣的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同样面积的住宅可能会因房屋结构的不同而产生很大差异,不同面积的住宅也这个问题。
一般情况下,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餐厅是组成住宅结构的五项基本要素。这五种要素有其低限面积标准。小康住宅:起居及餐厅14.7平方米,主卧双人卧11平方米,次卧或单人卧7平方米,厨房5平方米,卫生间4平方米。有这样一个面积标准并不意味着将它的简单相加便是一个紧凑而不失舒适的居住环境,还需进行优化组合,其中还有布局问题,如动静分区、使用效率等。
3、潜在的投资价值
拥有一套住宅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真正使用起来便是十年乃至几十年。尤其随着住房贷款制度的推行,很多人拥有住宅的居住时间相对延长。购房者应注意今后使用中有可能出现的人口变化,以及居住设施的发展。即使现在所买的房型是比较超前的,也应考虑随着变化因素的出现,房型功能结构是否有继续改进的余地。只有可持续发展的住房,才能随着时间的推移不但能保值而且还有利润。
对于生活在市场经济时代的人来说,购房无疑包含了投资的含义,购什么样的房如买什么样的股票一样不得不有投资观念。
二、选房流程
A、特别提示 你一定要早去 比如让你17日上午10:00到,你一定要提前一小时,因为前后可能会有弃选的,而造成加快选房。
B、10个人一组进入选房现场,每组二个人,开发商会让你先选5套房(全二居、全三居),但签字是只能选一套 (10组人中就是比速度了,一定要快,户型图要早选好了)。
C、签选房单后,确定付款方式(公积金首付10%、商贷首付30%、)现场有咨询人员。
D、大约一周后,开发商会打电话给你让你交首付,同时签定购房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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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_______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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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 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月___日在_______市订立。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股权转让价格与付款方式
  
1、甲方同意将持有_______有限公司_______%的股权共_______万元出资额,以_______万元转让给乙方,乙方同意按此价格及金额购买上述股权。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订立十五日内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甲方所转让的股权。
  第二条 保证
  
1、甲方保证所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在_______有限公司的真实出资,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并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2、甲方转让其股权后,其在_______有限公司原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随股权转让而转由乙方享有与承担。
  
3、乙方承认_______有限公司章程,保证按章程规定履行义务和责任。
  第三条 盈亏分担
  本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并办理股东变更登记后,乙方、即成为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东,按出资比例及章程规定分享公司利润与分担亏损。
  第四条 费用负担
  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由(双方)承担。
  第五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合同,但双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变更或解除合同。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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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经各方签字后生效。
  第八条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一份,北京 有限公司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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