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怎样

最新修订 | 2024-0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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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我们知道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也可以到法院解除,对于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很多人都不清楚,知不知道具体的解除程序并非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要知道哪些情况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会受理。
到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怎样

我们知道同居关系可以自行解除,也可以到法院解除,对于解除同居关系的程序很多人都不清楚,知不知道具体的解除程序并非是最重要的,最重要是要知道哪些情况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会受理。

很多人遇到权益侵犯的时候都会去法院告你,但实际能不能告可能他自己都不清楚。这个问题在向法院起诉解除同居关系中同样存在,如果当事人想到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话,第一步需要明白法院到底会不会受理。

以下几种情形,法院会受理解除同居关系的案件:

1、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之情形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因为这种“同居”具备了社会危害性,合法婚姻关系的相对方成为了受害者;

2、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于财产和孩子,法院永远会考虑到保护其合法权益。

同居者明确知道了自己的同居关系可以通过起诉解决后,还需要知道起诉的流程,通常来说,起诉流程都大同小异,解除同居关系的起诉流程如下:

1、首先要准备材料,包括对方身份信息,住所地,自己的身份证,民事起诉状等。

2、然后到法院立案,分两种情况:

第一种是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第二种是双方都是无配偶者的,以财产分割或子女抚养权纠纷为由起诉,法院也会判决解除非法同居关系。

3、法院受理立案后,将案件移送有关审判庭审理。经审理后,法院会根据事实及双方提交的证据进行裁判。

值得注意的问题,并不是起诉就能胜诉,法院一般需要根据证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平的判决。原告一方如果在起诉状中写漏了自己的诉求,例如共同购买的汽车可以分割但没有写在起诉状内,可能导致最终得不到自己的合法财产,无论是起诉解除同居关系还是其他财产分割诉讼,建议聘请专业的律师代为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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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由公安机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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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处监视居住: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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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同居关系,如何认定同居关系的程序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1、双方均达到法定婚龄(男二十
二,女二十);
2、双方自愿结婚;
3、 双方均无配偶且不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
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
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到人民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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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都具有共同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不具有这种终身共同生活的目的。

二,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具备公开的夫妻身份,而非法同居的男女双方往往具有陷落性,临时性,不具有公开性。

三,事实婚姻的男女双方均无配偶,有配偶的则为事实重婚,非法同居的范围要比事实婚姻宽。事实婚姻的构成需要以下要件:
一、男女双方的同居(即男女双方在一起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行为始于1994年2月1日以前;
二、同居是以夫妻名义进行的;
三、同居双方1994年2月1日以前同居时已经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所谓结婚的实质要件即男女双方建立夫妻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具体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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