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8人
专家导读 在公司中混到高管职位的,往往会接触公司的核心秘密,一旦高管跳槽,有心的又将原公司积攒的客源带走,那么会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那么,因为是高管的过错导致损失,所以这时候原公司可能会主张损失赔偿,不过,首先要确定高管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在公司中混到高管职位的,往往会接触公司的核心秘密,一旦高管跳槽,有心的又将原公司积攒的客源带走,那么会直接造成公司经济损失。那么,因为是高管的过错导致损失,所以这时候原公司可能会主张损失赔偿,不过,首先要确定高管是否要承担相应的赔偿。

实际中,高管跳槽带走客源并造成原公司损失的,是否要赔偿看具体情况:

1、如果高管与原公司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高管跳槽时带走客源至竞争公司任职,或者有意泄露客户名单的涉嫌违约,要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高管未与原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或保密协议,那么高管的行为不违反法律也未违反约定,即便原公司因此遭受损失,也不能要求损失赔偿。

并且,高管违约主张赔偿时,要按高管与原公司签订的竞业限制协议,按约定支付补偿金。

不过,高管跳槽带走客源,原公司遭受损失的同时,新公司获取到了利益,但是员工主张赔偿时,不得要求跳槽的新公司一起承担赔偿责任,只能够要求高管履行赔偿责任。

最后,高管跳槽并带走自己积累的客源,势必对原公司会造成一定损失,如果有约定违约责任,但是违约金过高的,双方因此产生争议的,因为侵犯到商业秘密,所以可以去法院起诉。并且,双方争议较大,损失较多难以处理的,建议可以在必要时找个专业律师介入。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本文1.2k字,预估阅读时间5分钟
浏览全文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87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
一键咨询
  •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764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707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7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4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601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08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8****413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232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11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62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277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265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184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跳槽违约金怎么算?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所以说,如果您与公司并没有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同时公司也未对您进行专业技术培训或者提供过专项培训费用,那么您与公司约定的支付违约金条款当属无效条款,您无需支付违约金。
10w+浏览
劳动纠纷
跳槽带走全部客户资料 新单位被判共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华报业网讯 跳槽后违反了与原单位之间的保密协议,复制带走了单位的核心技术和客户资料。当原单位知晓这一切之后,不仅该员工被,其新单位也因此跟着遭殃,被判共同承担80余万的赔偿费用。  孟维(化名)曾经是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进入公司之后,他与公司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书》,承诺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工作了一段时间,孟维的业务水平十分突出。后来,他与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取得了联系。2002年8月份,A原公司提出了离职。在离职的同时,孟维与原公司还签订了协议,承诺离职后将严格遵守双方商业秘密合同的内容。原公司并不清楚,其实早在5月份,孟维就将他们的技术配方、生产工艺、客户资料等108份文件复制带回家,还带到了其以后的工作场所合成材料公司青岛办事处。  离职之后一个月,孟维就被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聘任为技术服务经理兼市场部区域副经理,主要负责将该公司的产品打入青岛海尔集团,并常驻该公司青岛办事处。2003年七八月份,孟维给新公司的传真材料中都载明了用于青岛海尔公司的141b组合聚醚的工艺参数及青岛海尔公司对流动性的特定要求。  日前,当南京原公司了解到这一切之后,将孟维以及其新单位一起告上了。认为,南京原公司针对青岛海尔公司研制的141b组合聚醚的配方及其特定流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该公司对此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技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构成南京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孟维将该生产配方及青岛海尔公司对组合聚醚产品流动性的独特要求披露给了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造成南京原公司潜在交易机会的丧失,致使其成为青岛海尔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孟维与佛山这家合成材料公司共同侵犯了南京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判决孟维、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停止对南京这家公司上述商业秘密的侵害,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812427.55元。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跳槽后能否再多休一份带薪年假
实际上,具体到年休假的问题,不论谁主动提出离职,其安排年休假的责任都应该在单位。由于单位未承担自己的义务也不能举证自己已经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用人单位安排而员工放弃的,因此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由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经济补偿。
10w+浏览
跳槽带走全部客户资料 新单位被判共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华报业网讯 跳槽后违反了与原单位之间的保密协议,复制带走了单位的核心技术和客户资料。当原单位知晓这一切之后,不仅该员工被,其新单位也因此跟着遭殃,被判共同承担80余万的赔偿费用。  孟维(化名)曾经是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进入公司之后,他与公司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书》,承诺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工作了一段时间,孟维的业务水平十分突出。后来,他与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取得了联系。2002年8月份,A原公司提出了离职。在离职的同时,孟维与原公司还签订了协议,承诺离职后将严格遵守双方商业秘密合同的内容。原公司并不清楚,其实早在5月份,孟维就将他们的技术配方、生产工艺、客户资料等108份文件复制带回家,还带到了其以后的工作场所合成材料公司青岛办事处。  离职之后一个月,孟维就被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聘任为技术服务经理兼市场部区域副经理,主要负责将该公司的产品打入青岛海尔集团,并常驻该公司青岛办事处。2003年七八月份,孟维给新公司的传真材料中都载明了用于青岛海尔公司的141b组合聚醚的工艺参数及青岛海尔公司对流动性的特定要求。  日前,当南京原公司了解到这一切之后,将孟维以及其新单位一起告上了。认为,南京原公司针对青岛海尔公司研制的141b组合聚醚的配方及其特定流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该公司对此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技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构成南京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孟维将该生产配方及青岛海尔公司对组合聚醚产品流动性的独特要求披露给了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造成南京原公司潜在交易机会的丧失,致使其成为青岛海尔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孟维与佛山这家合成材料公司共同侵犯了南京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判决孟维、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停止对南京这家公司上述商业秘密的侵害,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812427.55元。
快速解决“”问题
当前387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跳槽带走全部客户资料 新单位被判共赔偿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新华报业网讯 跳槽后违反了与原单位之间的保密协议,复制带走了单位的核心技术和客户资料。当原单位知晓这一切之后,不仅该员工被,其新单位也因此跟着遭殃,被判共同承担80余万的赔偿费用。  孟维(化名)曾经是南京一家公司的员工,进入公司之后,他与公司签订了《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书》,承诺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的义务。工作了一段时间,孟维的业务水平十分突出。后来,他与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取得了联系。2002年8月份,A原公司提出了离职。在离职的同时,孟维与原公司还签订了协议,承诺离职后将严格遵守双方商业秘密合同的内容。原公司并不清楚,其实早在5月份,孟维就将他们的技术配方、生产工艺、客户资料等108份文件复制带回家,还带到了其以后的工作场所合成材料公司青岛办事处。  离职之后一个月,孟维就被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聘任为技术服务经理兼市场部区域副经理,主要负责将该公司的产品打入青岛海尔集团,并常驻该公司青岛办事处。2003年七八月份,孟维给新公司的传真材料中都载明了用于青岛海尔公司的141b组合聚醚的工艺参数及青岛海尔公司对流动性的特定要求。  日前,当南京原公司了解到这一切之后,将孟维以及其新单位一起告上了。认为,南京原公司针对青岛海尔公司研制的141b组合聚醚的配方及其特定流动性不为公众所知悉,该公司对此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该技术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构成南京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孟维将该生产配方及青岛海尔公司对组合聚醚产品流动性的独特要求披露给了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造成南京原公司潜在交易机会的丧失,致使其成为青岛海尔公司的原料供应商。孟维与佛山这家合成材料公司共同侵犯了南京原公司的商业秘密。判决孟维、佛山某合成材料公司停止对南京这家公司上述商业秘密的侵害,连带赔偿其经济损失812427.55元。
朋友前几年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最近发现了一个新的工作,想请问律师劳动合同签十年跳槽还可以吗,跳槽是不是要付赔偿金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 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第二十五条 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具体到本案例中即为,你应当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即可,公司可以扣留为你支出的必要的培训费用,其它扣款行为均无法律支持(押金应当返还给你,十几万的违约金你也无须承担),如果公司方有违法行为侵害你的权利,你可向当地的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或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跳槽需要支付违约金吗?
劳动者违反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劳动者应赔偿用人单位下列损失: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没签劳动合同上家知道我要跳槽下家不让跳槽怎么办
[律师回复] 《劳动法》赋予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促进劳动力的合理流动,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但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依法进行,根据《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第一百零二条“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这是因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对用人单位的影响很大,用人单位需重新安排工作。因此,法律要求劳动者解除合同应当提前通知,使用人单位有所准备,安排新人来接替工作,以免因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而使工作遭受损失。 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就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用人单位要聘用劳动者,必须确认劳动者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方可与劳动者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样规定的目的是保证劳动者能够真正履行劳动合同中规定的义务。如果用人单位招用了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且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就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此“连带赔偿责任”的含义是:原用人单位可以向现用人单位和违约劳动者中的任何一方请求部分或全部的赔偿。因此,原用人单位的经济损失可获得更有保障的补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签了竞业协议怎么跳槽
第一种就是等到在协议里约定的这个时间过去,第二种就是需要赔偿单位。第三种情况,在你处在这个约定的竞业禁止期间如果原先的单位没有支付你一些相应的补贴,或者已经加起来三个月都没有给你支付补贴了,你就可以不遵守这个协议了。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领导跳槽就不跟了吧~
[律师回复] 领导这种生物,你尊敬他吧,他压榨你。你不理他吧,他给你穿小鞋。看你不爽的时候分分钟让你滚蛋,看你爽的时候,有疯狂的让你留下。这个行为我很难在其他地方找到合适的归纳,所以我只能统称为“渣”
带人离职说实话是不厚道,对于现有的公司及其不厚道,但是很符合小团队的利益。因为带走的人越多,领导体现的自我价值越大。对于新老板的感官就越强,特别是头部企业跳老
二、老三的时候。一方面领导和新东家证明了自己的人格魅力,另一方面调动过去的人肯定是要“委以重任”那是不是就能安插在得力部门,那对于新公司的控制管理权限就越发的高。
但是这件事为什么是“渣”呢,因为这个领导跳了行业,行业不同工作方法和工作模式就会改变,自己都还没有站稳就想着让自己的下属过来抗火坑,这除了做事情上的不道德外,可能要么是对于自己的盲目自信,当然也可能是对于迫切想获得薪酬和职位调整而忽视了一些本质的差异。所以坑是要有人填的,这个人就是小可。
可是小可只是一个专员呀,专员的更多的作用就是满足一条职能线的问题,而HR这条线职能什么最关键呢?是招聘,只要一个企业能源源不断的进入人,那么老板在结果和感官上会觉得这个HR有点意思。而其他的所谓的管理水平,都是文人相轻各家有各家的道理。
这时候就要考虑一个比较有意思的事情,就是职场什么最重要的问题。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答案,但是最终的选择权依然是自己希望成为什么样的人。互联网行业对于传统行业来说一定是一个相对比较好的生态,抛开现实谈论问题都是耍流氓。但是同样的如果传统行业的职位上去了也是好事情,毕竟领导没了那不就是普遍上升一层,要是升职不上去,那是可以思考一下调整自己的岗位视野,这是我个人的建议。
毕竟选择工作,行业>城市>公司>岗位 这件事很反常识,但是往往选择比努力可能更加重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87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
劳动者享有自由选择工作的权利,当劳动者对现在的工作不太满意的时候,可能就会选择跳槽到其他单位,谋求更好的发展。这时候劳动者就会比较关心,跳槽后工龄、年假怎么算?这将很大程度地关系到劳动者的福利和利益。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工资福利 > 高管跳槽带走客源造成原公司损失,要赔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