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最新修订 | 2024-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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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会给予伤残补助金。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 —2006)规定, 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达到十级伤残(最低等级)。对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补偿。
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一、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最新赔偿是多少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会给予伤残补助金。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gb/t16180 —2006)规定, 双耳听力损失≥26 db,或一耳≥56 db达到十级伤残(最低等级)。

对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补偿。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

(十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以上所述就是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最新赔偿的相关内容,从上面我们可以得知,听力职业病的鉴定是有一定的标准的,需要达到伤残等级才能获得补助金,而听力一旦发现有损伤,最好还是应及时去治疗,这样才能避免产生职业病,有一个健康的身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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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听力多少可以做职业病鉴定?
只要感觉自己的听力下降的情况下,都可以申请职业病鉴定,具体的职业病鉴定情况应当由专业的鉴定部门根据相关标准来确定,如果确实存在听力受损的情况则可以认定为对应等级的伤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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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
职业病听力鉴定是否属于职业病?
[律师回复] 员工存在职业病,那么在认定为工伤之后,需要满足一定医疗期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职业病在离开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之后一段时间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因病鉴定申请时需满足的医疗期规定

1)癫痫病、脑外伤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质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

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双向情感障碍虚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龄需达到50周岁以上,女性要45周岁以上。

3)恶性肿瘤及癌症无病程要求。

4)其它疾病医疗期一年以上。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因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鉴定工作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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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职业病鉴定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对于听力职业病鉴定判定标准是什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职业性噪声聋
噪声性耳聋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久之则难以恢复,终致感音神经性聋。噪声除对听觉损伤外,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高血压等,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
二、听力职业病鉴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
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
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
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
5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
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
三、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四、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怎么办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不能提供职业史证明的,可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作为佐证。劳动关系证明应当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以及用人单位自认的材料为依据。
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以下任何一种凭证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都可以作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依据:
听力职业病鉴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什么是职业性噪声聋
噪声性耳聋系由于听觉长期遭受噪声影响而发生缓慢的进行性的感音性耳聋,早期表现为听觉疲劳,离开噪声环境后可以逐渐恢复,久之则难以恢复,终致感音神经性聋。噪声除对听觉损伤外,还可引起头痛、头昏、失眠、高血压等,影响胃的蠕动和分泌。
二、听力职业病鉴定认定标准是什么
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
10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
9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8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
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
6级:双耳听力损失≥71dB;
5级:双耳听力损失≥81dB;
4级:双耳听力损失≥91dB。
三、申请职业性噪声聋诊断需要的材料有什么
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应提交申请书、本人健康损害证明、用人单位提供的职业史证明等。职业史证明的内容应从开始接触噪声作业的时间算起,尽可能包括工种、工龄、接触噪声方式或操作特点、每日或每月的接触时间、是否连续接触噪声、作业场所的环境条件、降噪设施及其效果、历年作业场所噪声检测数据、个体防护等。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提供职业病诊断、鉴定所需的劳动者职业史和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监督检查和督促用人单位提供上述资料;劳动者和有关机构也应当提供与职业病诊断、鉴定有关的资料。
四、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相关资料怎么办
职业病诊断、鉴定过程中,用人单位不提供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等资料的,诊断、鉴定机构应当结合劳动者的临床表现、辅助检查结果和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并参考劳动者的自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供的日常监督检查信息等,作出职业病诊断、鉴定结论。
劳动者不能提供职业史证明的,可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材料作为佐证。劳动关系证明应当以劳动合同、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或判决书以及用人单位自认的材料为依据。
对于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动合同期满,已经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申请职业病诊断时,如果用人单位否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劳动者提供以下任何一种凭证并经过劳动部门认定,职业病诊断机构都可以作为职业性噪声聋诊断的依据:
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赔偿是多少?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最新赔偿是多少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业病只有达到伤残等级的,才会给予伤残补助金。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06)规定,双耳听力损失≥26db,或一耳≥56db达到十级伤残(最低等级)。对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的职工,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补偿。第四十一条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参加工伤保险的,患职业病的劳动者有权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享受下列工伤保险待遇:
(一)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三)康复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四)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的,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普及型辅助器具标准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六)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七)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八)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九)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十)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十
一)供养亲属抚恤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对由死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抚恤金:对其配偶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发给,对其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每人每月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发给;(十
二)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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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职业病鉴定要多少钱
几百元到上千元不等.不同的职业病鉴定费用不一样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第32条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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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听力转岗后,还要做鉴定吗?
[律师回复] 员工存在职业病,那么在认定为工伤之后,需要满足一定医疗期才能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以职业病在离开职业病危害因素环境之后一段时间再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符合法律要求的。
申请工伤鉴定时需满足最低的医疗期
1-2个月:头皮裂伤、血肿;
3个月:颅骨,颅底骨折,头面部骨折,上肢骨折,肋骨骨折,横突、棘突、椎板骨折,截肢(指、趾),软组织挫伤,脑震荡,脏器挫伤保守治疗,烧伤(小面积、浅度),眼科一般性疾病(除外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外),耳鼻咽喉一般性疾病(除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一般性疾病(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6个月:骨盆骨折,下肢骨折,椎体骨折,脑挫裂伤,脏器破裂手术,烧伤(大面积、深度),眼科(伤性白内障、视神经萎缩、球内异物),鼻及鼻窦良性肿瘤,口腔额面部严重软组织挫伤;
1年:气管外伤,股骨颈骨折,脑出血
1.5年:脊柱骨折并脊髓损伤。
因病鉴定申请时需满足的医疗期规定

1)癫痫病、脑外伤及一氧化碳中毒所致器质性精神疾病需病史2年以上。

2)普通精神疾病需病史5年以上;双向情感障碍虚年病史以上并且男性年龄需达到50周岁以上,女性要45周岁以上。

3)恶性肿瘤及癌症无病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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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条〔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时限自作出工伤认定结论之日起最长不超过2年。工伤职工本人无法提出申请的,可由其近亲属代为提出。
第九条〔提交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二)《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
(三)诊断证明、检查检验报告等原件和复印件,完整有效的病历;
(四)职工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五)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条〔材料审核〕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及时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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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职业病鉴定标准有哪些?
听力的职业病鉴定等级是按照损失的听力鉴定的级:双耳听力损失大于26db,或者一耳大于56db,即为10级(最轻。级: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级:双耳听力损失≥41db或一耳≥91db;7级:双耳听力损失≥56d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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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职业病鉴定流程有哪些
进行听力职业病鉴定流程,一般需要提交相关的职业病诊断的资料,并且提交历届职业的资料和职业健康的检查结果报告,准备好相关材料以后就可以进行立案向申请人发出受理书,由专业医师进行诊断并给出相关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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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力职业病鉴定需要多久时间?
在平时工作中,由于工作环境的特殊性常常会遇见职业病的产生,就比如长期在噪音环境下工作的人们也会患有听力职业病,这给劳动者也会带来生活上的影响。那么,听力职业病鉴定需要多久呢?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在接到相关职业病诊断书一个月内便可以完成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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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鉴定重度听力损失,公司能不能做重度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1·职业禁忌症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2·如血液疾病是接触苯作业的职业禁忌证,肺结核是接触硅尘作业的禁忌症,视力减退对于机车乘务员;恐高症、高血压对于电力工、架子工;高血压、心脏病对于巡道工、调车人员等均属职业禁忌证。
3·如果鉴定是职业禁忌症,可以申请单位或公司经济补偿,这是劳动法赋予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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