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不等于“人身保险 ”吗?

最新修订 | 2024-02-19
浏览10w+
张恒律师
张恒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807人
专家导读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主要包括: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不等于“人身保险 ”吗?

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为劳动者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一种制度,是社会保障体系的核心。主要包括:统筹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人身保险是由保险双方自愿订立合同,投保人向保险公司缴纳保费,保险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达到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主要包括: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社会保险与人身保险有本质上的区别:

性质不同

社会保险是宪法赋予劳动者的一项基本权利,以国家财政为后盾,确保劳动者获得基本的生活保障,具有强制性、互济性和福利性;人身保险是一种商业行为,保险双方遵循 契约自由 原则,自愿订立合同,具有经营性。

立法范畴不同

社会保险由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属于社会立法范畴;而人身保险合同双方权利、义务受民法典保护,属于经济立法范畴。

保费筹集方法不同

社会保险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规定的统一缴费比例筹集资金,由国家、企业、个人三方共同承担,行政强制实施;人身保险的保险费由保户承担,自愿缴纳。

待遇水平不同

社会保险金的给付以保障基本生活为前提,依据职工缴费年限、在职期间工资水平等条件计算给付金额,并随每年社会平均工资的增长进行相应调整;人身保险的保障水平取决于保户缴纳保险金的多少,按 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的原则给付,满足保户多层次的保障需要。

管理体制不同

社会保险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负责筹集、支付和管理社保基金,同时为劳动者提供必要的服务,属于政府行为;人身保险经营者以追求利润为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属于企业行为,由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监督管理。

总体而言,社会保险和人身保险都具有互助互济、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的功能,都是化解人身风险的机制,但社会保险不能代替人身保险。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1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8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社会保险”不等于“人身保险 ”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125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856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81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080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547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51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5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58****777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4****178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44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666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765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558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26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305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大连社保大病保险是属于社保吗?
大连社保大病保险就是属于社保,社会保障的医疗保险为分两种,一种是基本医疗保险,另一种是大病医疗统筹;在报销大病医疗保险主要是发生在超过了基本医疗保险时才会进行实施的。
10w+浏览
人身意外保险等同于工伤保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然不等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而工伤保险是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人身意外保险等同于工伤保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  2、而工伤保险是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职工个人支付。否则你们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人身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以上便是就“”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人身意外保险等同于工伤保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然不等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而工伤保险是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人身意外保险等同于工伤保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  2、而工伤保险是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职工个人支付。否则你们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人身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以上便是就“”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社会保险生育险能以个人身份参保吗
公民是不能以个人的身份参加生育保险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生育保险是由用人单位给职工缴纳的,在劳动关系中,职工个人也不需要缴纳生育保险费,参加生育保险后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及生育津贴。
10w+浏览
人身意外保险等同于工伤保险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两者的区别在于:  1、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  2、而工伤保险是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的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雇工)个人不缴纳工伤保险费。因此,即使你所在的企业为职工办理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也必须依法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工伤保险费用不得要求职工个人支付。否则你们可向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投诉举报,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人身意外伤害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外来因素造成的,是指由于被保险人身体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车祸、被歹徒袭击、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发的,指在瞬间造成的事故,没有较长的过程,如落水、触电、跌落等。而职业病是由于伤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预见和预防的,故不属于意外事故。  3、意外发生的,指被保险人未预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飞机坠毁等,另有一些事故虽然可以预见或避免,但由于无法抗拒或履行职责不得回避,也应列入“意外”范围,如轮船着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见义勇为与歹徒搏斗而负伤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伤害,虽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预料的,但它是人体自身产生的结果,不属于意外事故。如脑溢血发作不省人事。  5、身体受到伤害,意外伤害的对象必须是被保险人的身体所属部位,且伤害事实成立(如:虽触电但未伤及身体,则属伤害事实不成立)。  以上便是就“”的解答,希望对你有帮助。
快速解决“工伤赔偿”问题
当前6833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人身意外保险等同于工伤保险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当然不等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因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残疾、身故,按照合同约定给付保险金的人身保险。工伤保险指劳动者因工作原因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而造成伤亡、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劳动者及其遗属能够从国家、社会得到必要的物质补偿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两者的区别在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可以是企业或职工个人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属于自愿性质;而工伤保险是实施的一项社会保障措施,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实施对象必须参加。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八条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均有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
《保险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何区别?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何区别?
[律师回复] 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何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政策,同时也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属于政策性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身保险属于商业性质,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形式,其行为是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法令规定的社会劳动者,有的国家甚至扩展到全体公民。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险对象较灵活,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均可投保,可由个人根据需要选择。

3)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主要采取强制方式实施,属于强制保险。凡属于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并交纳保费。而商业人身保险一般采取自愿原则,主要属于自愿保险,投保人是否投保、投保什么险种、保多少等,主要由投保人自行决定。

4)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保险关系的建立主要以法律为依据,双方当事人不能另有约定。商业人身保险中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关系的建立完全依据保险合同的签订。

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基本生活需要,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其保障水平多样,一般较社会保险的高,是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6)给付标准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主要取决于能提供社会劳动者某种程度基本生活的保障,并不一定与其所交的保险费具有对价关系,即偏重于社会的适当性。商业人身保险则不然,给付高低与所交保费之间必然具有密切的关系,比较重视个别的公平性。

7)保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的保费通常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其基本原则主要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主要强调社会的公平性。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险费则完全由投保人负担,保险费负担的多少取决于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多少以及风险程度的高低,严格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强调个别的公平性。

8)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设置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商业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是盈利性的企业法人。商业人身保险和社会保险有何区别

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保险是国家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的一项社会政策,同时也是政府应承担的责任,属于政策性保险,属于政府行为;商业人身保险属于商业性质,是商业保险的一种形式,其行为是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

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是法令规定的社会劳动者,有的国家甚至扩展到全体公民。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险对象较灵活,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无论是劳动者还是非劳动者,均可投保,可由个人根据需要选择。

3)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主要采取强制方式实施,属于强制保险。凡属于社会保险的保险对象,无论其是否愿意,都必须参加,并交纳保费。而商业人身保险一般采取自愿原则,主要属于自愿保险,投保人是否投保、投保什么险种、保多少等,主要由投保人自行决定。

4)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保险关系的建立主要以法律为依据,双方当事人不能另有约定。商业人身保险中保险人与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关系的建立完全依据保险合同的签订。

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基本生活需要,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满足人们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其保障水平多样,一般较社会保险的高,是社会保险的必要补充。

6)给付标准的依据不同。社会保险的给付标准主要取决于能提供社会劳动者某种程度基本生活的保障,并不一定与其所交的保险费具有对价关系,即偏重于社会的适当性。商业人身保险则不然,给付高低与所交保费之间必然具有密切的关系,比较重视个别的公平性。

7)保费的承担者不同。社会保险的保费通常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共同分担。其基本原则主要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主要强调社会的公平性。商业人身保险的保险费则完全由投保人负担,保险费负担的多少取决于给付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多少以及风险程度的高低,严格强调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强调个别的公平性。

8)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设置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商业人身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是盈利性的企业法人。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
对于社会保险包括的内容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法律规定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之后,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企业应为员工办理社保,社保是员工在企业工作期间的一种福利报酬。
10w+浏览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关于社会保险包括哪些险?
关于社会保险包括的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五种,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社保的具体办理情况来进行合法的认定处理,有异议的可以向社保部门提出起诉处理。
10w+浏览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8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对于社会保险对于保险对象有什么要求?
社会保险对于保险对象的要求主要有:年满16周岁的公民,就可以参加社会保险,一般是以用人单位办理为主,但以个人身份参保的,只能参加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前提条件是未到法定退休年龄。
10w+浏览
我单位有残疾人,交五保,我们的工资要扣除个人缴纳部分的,残疾人就没有扣除这部分。我想请问一下:残疾人社会保险可以烧脚吗?
[律师回复] 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是解决单位、家庭和残疾者本人后顾之忧的一项重要措施。残疾人的社会保险,一般都是同健全人的社会保险一起实施的,按照国家的统一政策规定办理。
商业保险和社会保险保障的层次、标准、运作等都不一样。它不属于社会保障的范畴,保方、参保方都是为了追求利益,因此,参加商业保险完全是一种个人自愿、个人出资、个人承担风险、个人受益的行为。
残疾人社保缴费标准:
(一)男16—59周岁、女16—49周岁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按年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男60周岁、女50周岁及以上的城乡重度残疾人,以上一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作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20%一次性缴纳15年的养老保险费。
残疾人养老待遇:
(一)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城乡重度残疾人,在一次性足额缴费后,凭本人身份证、独子证、人事档案等资料,经社保经办机构审核后,按现行政策规定为其计发养老待遇。
(二)已领取养老金和未领取养老金的重度残疾人死亡,按现行政策享受死亡待遇。
综上,残疾人社会保险并无可以少交的规定。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社保纠纷 > “社会保险”不等于“人身保险 ”吗?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