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老人去世土地谁来继承?
集体所有制的土地,老人去世之后,集体应该收回所有,没有人可以继承。如果是老人以家庭为单位承包的土地,无论老人和子女是不是分户,土地确权应该归其儿女所有,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31条规定:土地承包人应得的土地承包权益,按照继承土地承包法继承,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继续承包土地。农村的宅基地属于村集体所有,按规定,宅基地不可以作为财产继承,但是房屋是可以作为财产继承的,根据“地随房走”的原则,继承的儿女拥有农村房屋的所有权。
二、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么样的?
《民法典》(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综合上面所说的,继承老人的遗产只有是属于个人的财产才可以进行分配,而对于土地肯定不在个人的财产范围之内,因而只要老人去世那么此土地就会被集体收回,从而归国家所有,所以,遗产的分配也是有法律依据的,不属于被继承者的遗产就不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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