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最新修订 | 2024-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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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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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是不合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是不合理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当地有关规定执行。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支付相应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以及采取其他紧急措施期间,不计入医疗期。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二、疫情期间公司恶意拖欠工资申请劳动仲裁流程是什么?

1、劳动者自权益受损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的劳动仲裁委提交劳动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仲裁委五日内审理并答复申请人的仲裁申请。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由三名仲裁员组成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做出仲裁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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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如果疫情期间自己一直都在家办公的话工资是不应该减半支付的,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规定来看,对在家办公的这些职工,用人单位必须要全额付工资,不能在家办公的,停产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情况下工资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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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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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是否减半,应当根据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标准来处理,并且需要达成一致意见后进行认定,有异议的可以提出劳动仲裁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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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疫情期间房租是否可以减免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疫情期间房租是否可以减免问题解答如下, 构成“不可抗力”,但并不意味着能直接减免房租,能否减免房租还需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第一步:先看《租赁合同》是否有关于不可抗力之约定:
出租人与承租人的房屋租赁法律关系,是以《租赁合同》来对标。这一不可抗力的事由发生以后,如果《租赁合同》已经就能否减免减免租金、减免多少、减免条件等进行了明确具体的约定,根据意思自治优先的合同原则,应当遵循该合同约定。当然,此处所言合同约定(意思自治)是建立在合法框架内的约定,约定内容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否则会因违反《合同法》
第四十条、
第五十二条或第五十三条等规定而被归于无效。
换言之,如果你的租赁合同恰好明确约定了不可抗力减免的情形且双方无争议,那恭喜你,可以不用往下看了;如果你的租赁合同没约定或约定不明,能否减免房租,还请继续往下看。
第二步:《租赁合同》对不可抗力出现后没有特别约定或约定不明的,则根据以下不同情况区别处理:
《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很明显,如果适用该规定,能否减免租金的关键在于是否“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在《租赁合同》中,出租人的义务是交付合法且可供正常使用的房屋;承租人的义务就是合法、合理、合约地使用房屋,并按时支付租金等款项。如果承租人意欲主张减免租金,其主张应符合“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这一硬性要件,否则可能得不到支持。而承租人“不能履行合同”指的正是因,租赁房屋被勒令关闭、被断水断电、被限期使用等情形。如确实属于上述“不能履行合同”之情形,则可以根据不可抗力对租赁合同“不能履行”方面的影响力,综合判断减免租金的具体数额。当然,租金减免的具体数额还是需要出租人和承租人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否则只能诉诸或仲裁,耗时费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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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吗
疫情期间职工在家办公的话工资减半的行为是不合理的,如果企业停产的时间没有超过一个工资的支付周期,而且,在此期间虽然是在家办公的,可是员工也一直有给公司提供劳动,实际上应该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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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疫情期间租房减免申请有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疫情期间租房减免申请有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当前,国家各部门及各省份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新政策,减免租金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鼓励类,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鼓励且补贴类,如: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减免类,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如上,相关政策受惠对象均为承租房屋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多限定在小微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餐饮住宿百货业、商务楼宇的租户等;而对于直接给予免减的,多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企业。
以吉林省为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感染的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降低房租成本。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经营主体的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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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个人房东能减免房租吗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新冠爆发后,各地政府相继出台一系列相关政策、措施,虽对的防控具有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对部分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严重的打击,尤其对于商场、酒店、餐饮等租金较高的服务行业,在相当一段时间内将影响到租赁合同的正常履行。加之全国各地企业复工在即,不少商户借此情况以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为由,要求解除租赁合同、减免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鉴于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适用需根据具体情况予以认定,为此,羿洪刚律师事务所针对前述问题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进行简要解答及分析提供解决思路,供参考。
1、新冠的性质
本次具有突发性,根据其确切传染源、致病原理、治疗方案等多方面原因,其符合“不可抗力”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特征。因而采取的封城封路、停产停业、限制人流等措施,也是一般人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及不可避免的,因此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本次虽属不可抗力,但不同案件不可一概而论,应区别不同案情进行具体分析,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及“情势变更”的法律认定,所产生的的法律后果也不同。
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时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一款第
(一)项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可以通知解除合同。
所谓情势变更,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因不可归责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发生情势变更,致合同之基础动摇或丧失,若继续维持合同原有效力显失公平,允许变更合同内容或者解除合同。
2、本次是否属于商业租赁合同下的不可抗力事件,需要视具体情形而定
首先,若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进行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当事人虽未约定,但在前,对期间租赁合同的履行做了事前或事后的安排,则不宜将认定为租赁关系中的不可抗力;若当事人均未约定,的发生导致承租方无法进行正常营业,造成停产停业损失,无法交付租金时,应倾向于认定为不可抗力。若发生并未导致承租方客观上不能正常经营使用租赁物,而是可以采取必要补救措施正常履行合同,但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情形时,应倾向于认定为情势变更。
综上,本次在租赁合同法律关系中的确兼具“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的特征,但不可一概而论的得出某一结论。若构成“不可抗力”,则当事人履行法定义务后,不必征得对方同意即可解除合同,或部分或全部免除违约责任。若构成“情势变更”,则当事人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权利为请求权,要主张适用情势变更原则,必须请求人民作出裁判,不能当然导致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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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合法吗
这是不合理的,应该按照100%正常发放工资。当然前提是完成了合同中约定的工作任务。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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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疫情期间租房减免申请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前,国家各部门及各省份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新政策,减免租金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鼓励类,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鼓励且补贴类,如: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减免类,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如上,相关政策受惠对象均为承租房屋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多限定在小微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餐饮住宿百货业、商务楼宇的租户等;而对于直接给予免减的,多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企业。
以吉林省为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感染的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降低房租成本。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经营主体的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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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租房减免申请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当前,国家各部门及各省份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新政策,减免租金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鼓励类,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鼓励且补贴类,如: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减免类,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如上,相关政策受惠对象均为承租房屋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多限定在小微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餐饮住宿百货业、商务楼宇的租户等;而对于直接给予免减的,多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企业。
以吉林省为例: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感染的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降低房租成本。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经营主体的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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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疫情期间租房减免申请包含哪些问题解答如下, 当前,国家各部门及各省份紧急出台了一系列惠企新政策,减免租金主要包括以下类别:
1.鼓励类,如:鼓励国家和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创新创业特色载体等在期间适当减免或延期收取中小企业的租金、物业管理和其他费用,支持企业创新发展。
2.鼓励且补贴类,如: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市场运营方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免期间的租金,各区对采取减免租金措施的租赁企业可给予适度财政补贴。
3.减免类,如: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餐饮住宿百货业中小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免半收取2个月房租。
如上,相关政策受惠对象均为承租房屋场所用于生产经营的企业,多限定在小微型企业、创新型企业、餐饮住宿百货业、商务楼宇的租户等;而对于直接给予免减的,多为承租国有企业经营性用房或产权为行政事业性单位房产的中小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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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感染的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对存在资金支付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以延期收取租金,延迟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感染的支持中小企业保经营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规定:“降低房租成本。期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可以减免或减半征收1至3个月的租金。鼓励大型商务楼宇、商场及享受过财政支持政策的中小企业创业载体带头减免承租经营主体的房租,鼓励其他民营中小企业创业载体为租户减免租金。……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对在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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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在家办公工资减半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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