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解除劳动合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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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根据《劳动法》第25条,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解除,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单位解除劳动合需要支付赔偿金吗

根据《劳动法》第25条,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情况下解除,用人单位无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但有以下注意事项:

1.企业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让员工充分了解员工手册的内容,并用签字等形式将学习过程加以固定,特别是奖惩制度上,要明确而细致,不能含糊其辞,这样,对于一些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员工来说,解除其劳动合同也不需要太大代价;

2.员工手册应民主制定,最好经员工大会讨论通过,确保其有效性。

此外,如果该类争议已经发生,要注意以下问题:证据对于单位来说很重要,因为在劳动争议案件中,举证责任往往落在用人单位方,如举证不能,则要承担败诉的不利法律后果。

要知道,工作过程中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其实是挺多的,如果非得要实际列举的话就太多了,根本无法列举完,所以上文中仅仅是针对一些常见的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作出了介绍。而实践中,用人单位也有可能因为员工违反劳动纪律,而将其开除,此时需要违反劳动纪律达到严重程度才行。

违反劳动纪律的表现:

1、不按时上下班、考勤打卡。

2、提前下班早退离开工作岗位的。

3、工间休息工间操超过规定的休息、做操时间的。

4、上班时间内作私活的。

5、在班不在岗,脱离自己应在岗位的。

6、请霸王假,未经许可自行次日不到岗工作的。

7、酒后上岗、值班中饮酒。

8、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作为劳动者遵守劳动纪律,是自己的本分事。合理的权益应当有自我保护意识,合理的权益维护也须遵循一定程序才能形成良性循环。

形成一种人人遵守的公序。在一种公正良性的次序下,每个人的权益才能得到最好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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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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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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