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属于书证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李兵律师
李兵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11人
专家导读 物证、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视听资料、鉴定意见、现场笔录、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电子数据
不属于书证有哪些?

1.物证

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能够证明犯罪行为和有关犯罪情节的物品或痕迹,如作案工具、赃款赃物、血迹、指纹、脚印等。物证的特点是,不具有任何主观的东西,而只以其客观存在来证明案件的事实。对物证必须妥善地加以保管,以保持物证的原有的形态。如果不能保持原来形态或者物证有可能灭失的,行政机关必须采取措施予以保全。

2.证人证言

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就其所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作的陈述。民事诉讼法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刑诉法对知道案件真实情况的人向司法机关作证规定了义务,即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不能随意指定,也不能由他人代替。行政处罚法规定,在行政机关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调查时, “被调查人应当如实回答询问”。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处理行政处罚案件时,必须以事实为根据。因此,在行政机关调查时,被调查人必须据实陈述所了解的真实情况,不作伪证。

3.当事人的陈述

指当事人向执法人员所作的关于案件真实情况的叙述和承认。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因此,当事人的陈述与申辩,行政机关必须认真听取,并制作询问笔录;同时,行政机关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成立的,才能作为行政处罚的证据。

被害人陈述”,是直接受到犯罪行为侵害的人,就受害情况及案件的有关其他情况向司法机关或有关人员所作陈述。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与辩解”,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本人的犯罪行为向司法机关所作的供述,或称口供,或者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否认自己有犯罪行为或者承认犯罪,但认为应当减轻处罚、免除处罚所作的辩解。

4.视听资料

指能够作为证据的录音、录像、电脑储存的数据等,是一种被固定、被保全的证据。它比较可靠,更接近于真实情况。但是视听资料必须经过审查,才能认定作为证据。

5.鉴定意见

鉴定人运用自己具有的专门知识对案件中专门性问题所进行的分析、鉴别和判断。它是一种独立的证据。如法医鉴定指纹鉴定笔迹鉴定、化学物品鉴定、精神病鉴定等。

6.现场笔录

书证的一种,是指行政机关执法人员在现场,对当场实施行政处罚的现场情况的记录。如交通民警对违反交通管理的司机进行罚款,交通民警开具的罚款单据。又如工商管理人员对这反工商管理的个体商贩进行处罚时,现场记明其违法事实、没收商贩的违法物品的数量、质量等情况。现场笔录上应当有执法人员和当事人的签名。现场笔录可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行政诉讼法将其规定为一种独立的证据,以防止在诉讼中出现“事出有因,查无实据”的情况。

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

指行政机关的执法人员或者专门人员为了解案件的事实,对事实发生的现场或者物品进行勘验、检查。如查处非法出版物,执法人员对该出版物的印刷场所进行勘验、检查,对印刷的非法出版物或者印刷工具进行勘验、检查等。勘验应当制作笔录,勘验笔录是对客观事实的反映,能够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是一种独立的证据。

8.电子数据

指的是电子化技术形成的文字,数字等等,如电子邮件、聊天记录等等;视听资料是以模拟信号的方式在介质上进行存储的数据,例如录像、录音资料等等。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4.5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37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不属于书证有哪些?
一键咨询
  • 167****57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332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5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413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106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06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413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1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462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32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404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738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62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61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571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不属于书证有哪些?
1、物证:物证是用于犯罪或与犯罪相关联的。2、证人证言。3、当事人的陈述。4、视听资料。5、鉴定意见。6、现场笔录。7、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笔录。8、电子数据。
10w+浏览
诉讼仲裁
房产归属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标题:房屋分割协议
二、首部: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之夫。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之妻。
三、内容: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土地号为: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等所有家具物品的70归男女方所有。
第二条、其他财产的归属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依据本协议确认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尾部: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房产归属协议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标题:房屋分割协议
二、首部:男方:×××,男,×××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女方之夫。女方:×××,女,×××年×××月×××日出生,汉族,现住×××,身份证号码:×××,系男方之妻。
三、内容:男女双方系夫妻关系,于年月日在登记结婚。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对夫妻共有财产房屋的归属约定如下:
第一条、房屋所有权归属 
位于省市区街号幢单元号(建筑面积为平方米,所有权证编号为:,土地号为:权字第号)的房屋及该房屋内的一切装修、家具、家电等所有家具物品的70归男女方所有。
第二条、其他财产的归属
1、本协议未明确说明的所有其他财产的归属,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
2、双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本协议进行相关财产所有权的转移登记,所需税费双方平均分担。
3、如双方离婚,双方按本协议约定确定财产归属;如发生争议,任何一方有权要求人民依据本协议确认房产所有权的归属。
4、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尾部:甲方(男方):乙方(女方): 年 月 日。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哪些证据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哪些证据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哪些证据种类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交通事故认定书属于哪些证据种类相关的法律规定。
10w+浏览
交通事故
非直系亲属赡养协议书模板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非直系亲属赡养协议书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身份证号: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民族: ,
身份证号: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经 市 区(县) 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结为合法夫妻。 双方婚后感情尚好,并于 年 月 日生育一儿子 / 女儿 ,取名 。但因前段时间来,男方 / 女方 有与第三者同居并发生不正当关系的过错行为。现男方 / 女方 为表示悔改,另一方了为挽救和睦家庭不被破坏。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双方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二、男女双方应当如实通报各自的收入情况,并定期将各自收入的 % 集中存放于共同的
帐户,用于共同生活开支。其余的各自收入视为个人财产,与对方无关。 凡处置超过 万 元价值以上的钱物时 , 必须经配偶另一方同意。房产、机动车、电器等视为贵重财产 , 一方处置时必须经过配偶另一方书面同意 , 否则视为一方未经共有人同意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由此应向另一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男女双方如有需要用共有资金出借数额达 万 元的钱给予其他人的,应经双方协商
一致并共同签名同意,属共同债权。 男女双方如需要向他人借钱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的,
应由双方一起签名方视为夫妻共同债务,双方共同偿还。男女双方未经对方签名而各自产生的债务,视为个人债务。而且 对外借债时必须向债权人明示夫妻间的财产约定,该债务系一方个人债务, 应由借债人自己偿还。
四、男方 / 女方 承诺今后要用实际行动表示悔改,尽量争取更多的时间陪家人一起生活,不再做任何有伤害家人的事情。
五、如果男方 / 女方 今后再有过错(包括但不限于婚外情、与他人同居、重婚、家庭暴力、遗弃、虐待等行为),造成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包括协议离婚、男方或女方向提起离婚),夫妻财产分割及儿子 / 女儿 的抚养等按以下约定处理:
1 、婚生儿子 / 女儿 随女方 / 男方 直接抚养生活,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给儿子 / 女儿抚养费 元 ,直到儿子 / 女儿年满十八岁止(如十八岁未毕业的顺延至毕业时止)。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每月有天的探望权。定在每月的第 周周末。 2 、男方 / 女方 (注:过错方)只能享有并带走夫妻共有财产总价值 % 的价值,其余夫妻共有财产的所有权(包括房产、债权及其他大件物品)归另一方所有。 3 、男方 / 女方 (注:过错方)在离婚生效之日起 月 内,一次性赔偿另一方人民币 万元。
六、签订本协议的目的,是为了男女双方和睦相处,互敬互爱,衷心希望双方能白头偕
老。所以双方必须遵守本协议约定的内容,如有违反则自愿按协议约定内容执行。
七、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男方签名 年 月 日 女方签名 年 月 日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哪些证据属于间接证据
物证、书证以及仅反映犯罪时间、地点的证人证言等,都是间接证据。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明,必须与其他证据结合起来,以推论的方式即间接证明的方式起证明作用。单独一个间接证据不能直接证明案件的主要事实,它只能证明案件的一个情节片段,同其他证据结合起来才能查明主要事实。
10w+浏览
诉讼仲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37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哪些属于直接证据,包括哪些
直接证据就是能够直接证明证明对象的证据。一般说来,直接证据的可靠性大,证明效力强。实践中直接证据主要有以下:其一,当事人的陈述。其二,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证人证言 其三,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书证。其四,能证明案件主要事实的视听资料。
10w+浏览
诉讼仲裁
属于正当防卫刑事判决书样本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属于正当防卫刑事判决书范本
正当防卫刑事判决书
原审被告人(原审上诉人)张××,女,19××年××月××日生,汉族,河北省卢县人,××文化,天津市××公司职工,住天津市××区××路××号。现在天津市××服刑。
辩护人×××,天津市××律师事务所律师。
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原审被告人张××犯故意罪一案,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于2000年10月30日作出(2000)津一中刑初字第××号刑事判决,本院于2001年1月15日作出(2001)津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上述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被告人向最高人民申诉,最高人民将此案发回本院重审。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天津市高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履行职务。原审被告人张××及其辩护人×××等到庭参加诉讼。现已审理终结。
原二审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张××因对被害人调戏行为不满而产生之念,持械将被害人林×杀害,其行为不构成正当防卫。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张××犯故意罪判处无期徒刑。被告人张××不服判决,以原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有误,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不当为由提出申诉。
经再审查明:原审被告人张××经他人介绍与李××相识并谈恋爱,两人于2000年5月非法同居,同居期间,因原审被告人怀疑与其同居的男友李××有外遇,为澄清真相,而找被害人林×了解情况,被害人应邀前往。2000年7月22日下午2时许,被害人来到李××家中,当得知李××外出未归时,遂对原审被告人进行调戏,原审被告人表示反对。被害人仍继续纠缠。原审被告人无可奈何,只好借口喝水而脱身,去另一房间取出一把小宝剑(金属制工艺品),藏在身后回到原房间。当被害人再次调戏时,原审被告人手持小宝剑朝被害人的胸部猛捅。在被害人反抗过程中,原审被告人朝其腹部、背部等处连捅20余刀,被害人因心脏被刺破当场死亡。原审被告人行凶后,委托李××之嫂报警,天津市××区公安分局将等候的原审被告人抓获。以上事实有原审的尸检报告和原审被告人的供述在案佐证,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原审被告人与被害人素无矛盾或积怨。案发当日,被害人趁原审被告人独自在家,对原审被告人进行侮辱,原审被告人在遭到不法侵害时,持械反抗属防卫性质,但原审被告人手持利器对徒手的被害人要害部位连续捅刺了20余刀,致被害人当场死亡,其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构成了防卫过当。我国《刑法》第20条第1款、第2款明确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本院原判决认定原审被告人张××行为不具有防卫性质,是定性错误,适用法律也有不当,导致量刑畸重,应予纠正。原审被告人张××供认在案的关于被害人对其进行语言调戏及强行亲吻、搂抱、拉拽等行为的供述,已被相关证据印证。原审被告人所供述被害人对其实施,因无其他证据佐证,不予采信。
据此,依照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12条第
(四)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本院(2001)津刑终字第××号刑事判决;
二、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
正当防卫简介:
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刑法上的一种概念。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正在进行行凶、、抢劫、、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其与紧急避难、自助行为皆为权利的自力救济的方式。
快速解决“诉讼仲裁”问题
当前637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诉讼仲裁 > 证据调查 > 不属于书证有哪些?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