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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14%,个人缴费比例为8%;
2、医疗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5.5%,个人缴费比例为1%;
3、失业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缴费比例为0.2%;
4、工伤保险:单位缴费比例根据行业标准缴纳,个人不缴纳;
5、生育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为0.8%,个人不缴纳。
二、社会保险费的征集方式
1.比例保险费制
这种方式是以被保险人的工资收入为准,规定一定的百分率,从而计收保险费。采用比例制,原来社会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补偿被保险人遭遇风险事故期间所丧失的收入,以维持其最低的生活,因此必须参照其平时赖以为生的收入,一方面作为衡量给付的标准,另一方面又作为保费计算的根据。
以工作为基准的比例保险费制最大的缺陷是社会保险的负担直接与工资相联系,不管是雇主雇员双方负担社会保险费还是其中一方负担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的负担都表现为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其结果会导致资本排挤劳动,从而引起失业增加。
2. 均等保险费制
即不论被保险人或其雇主收入的多少,一律计收同额的保险费。这一制度的优点是计算简便,易于普遍实施;而且采用此种方法征收保险费的国家,在其给付时,一般也采用均等制,具有收支一律平等的意义。但其缺陷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纳相同的保费,在负担能力方面明显不公平。
以上就是社保缴费的具体标准,涉及到不同地区因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那么所认定的缴费标准也是不同的,特别是南京市应当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来制订符合经济发展的社保缴纳标准和方式,在对相关事项进行调查后进行合法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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