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没有治疗记录怎样病退

最新修订 | 2024-09-23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28人
专家导读 没有治疗记录不影响办理病退,病退必须达到两个条件:1、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上;2、缴费年限10以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到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病退申请。社保会安排时间对你进行司法医学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符合病退要求,就会给你办理病退手续。
精神病没有治疗记录怎样病退

没有治疗记录不影响办理病退,病退必须达到两个条件:1、年龄,男50岁、女45岁以上;2、缴费年限10以上。只要符合上述条件,就到社保服务中心提出病退申请。社保会安排时间对你进行司法医学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经鉴定符合病退要求,就会给你办理病退手续。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2k字,预估阅读时间8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786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精神病没有治疗记录怎样病退
一键咨询
  • 173****037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373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4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208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30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8****761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687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21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40****18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5151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733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224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86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446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205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精神病强制治疗关几年?
患上了精神病需要强制治疗,关几年是不确定的,要根据具体的情况来具体分析。需要参考的关几年的因素包括,治疗精神病的单位,还有发出精神病鉴定的主体的意愿,合议庭的组成方式等。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精神病治好能够离婚吗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精神病治好能够离婚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够帮助到您。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关于精神病人的收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总的原则:按普通精神病人基本标准予以各种诊疗护理措施。
二、 收治范围:由公安部门或社会救助站送达,确有精神疾病,内科疾病无或 轻,并住址不详者。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特殊情况可收住入院(见收治程序
第一步)。
三、收治程序:
第一步:做好全面体格检查与精神检查,评估全身情况,做出初步诊断,有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痴呆等),内科疾病无或轻者,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并向护送人员说明病情,建议转院先治疗内科疾病,稳定后再转入我院。若护送人员坚决不同意转院而强行留院或上级指示则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并在病情、危通知书上签字,上报医务科,同时积极抢救。如抢救无效死亡,上报医务科,存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处理纠纷事件,无医疗纠纷由防治科善后(联系运送人员、火化等)。
第二步:为病人拍照,并存档。
第三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换病员服,入住病房,(女病人需由女护工洗澡)。
第四步:按普通精神病人予以各项常规检查、正规治疗和护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好各项费用。
第五步:经治疗病人病情好转,先由病区人员了解、初步联系病人家庭、住址、病人亲友、当地政府等,再由防治科负责具体联系上述人员,决定护送方式,安排护送。
第六步:病人病情好转或痊愈,病区须出具病情说明,经医务科审批后,办理出院手续。
第七步:防治科填好收容精神病人去向登记表,安排护送。有家属、亲友、单位领导等认领的患者,认领人需签字,有身份证者需复印存档。
四、责任落实:
1、日班期间送达的病人: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 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医生负责诊治。病区主管医生需要完成门诊病历的书
2 写,并存档,免门诊挂号费,但必需有门诊挂号登记。
2、 中、夜班送达的病人:值班医生负责全面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和各项临时诊 治措施;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该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次日补办门诊病历,规则同上。
3、 数码照相机日班由一病区办公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中、夜班由该病区值 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并做好照相机交接班工作,遗失照原价赔偿。该照相机和相纸为被救助对象专用。
4、 病区有责任、有义务尽早、尽力与病人亲友联系。
5、 救助对象入病房24小时内,主管医师要查房并完成首次病程录,3天内完成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同普通住院病人规定。
五、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其它规定:
1、 问出病人真名后,病历和床头卡等一律改用真名。
2、 建立救助对象住院登记簿。
3、 病员和病历编号方法:男、女病人分别使用M、F开头,后面紧跟年份(二 位),再后为顺序号(三位),如:某男,2003年7月22日入院,系本病区年内所收的
第六位救助病人,编号为M03006。
4、 建立救助病人专用规范病历,并与其他病历分开存档。
5、 收好诊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6、 工作中如遇不详事宜由医务科负责协调安排,必要时请示业务院长。
精神病治好了能离婚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根据上述规定,一方有精神病,另一方要求离婚,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无论是在婚前或婚后患病,经须久治不愈,如果患病时间短或者说能治好的情况下是不符合离婚条件的。
2、必须对患有精神病的一方的生活问题做出安排,不能让其自生自灭,如精神病患者在离婚后,由其父母或有监护人照料或者在离婚后,仍有另一方给予照料,这样就可以离婚。
在实际生活中,由予一方患精神病后,给双方婚姻造成客观上的障碍,使婚姻的目的不能实现或功能丧失,如不允许另一方离婚则对另一方来说是个折磨,是不公平的,也是不人道的,所以一方患精神病后,另一方在对其生活有所安排后完全是可以要求离婚的,也是合情合理合法的,不要有思想压力,也不会背负不忠不义之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条 【婚姻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精神病治好可以离婚吗
随着时代和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因此我们更应该多多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如果您目前正面临着精神病治好可以离婚吗的问题没办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中整理的一些法律知识来找到答案。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关于精神病人的收治问题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总的原则:按普通精神病人基本标准予以各种诊疗护理措施。
二、 收治范围:由公安部门或社会救助站送达,确有精神疾病,内科疾病无或 轻,并住址不详者。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特殊情况可收住入院(见收治程序
第一步)。
三、收治程序:
第一步:做好全面体格检查与精神检查,评估全身情况,做出初步诊断,有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痴呆等),内科疾病无或轻者,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并向护送人员说明病情,建议转院先治疗内科疾病,稳定后再转入我院。若护送人员坚决不同意转院而强行留院或上级指示则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并在病情、危通知书上签字,上报医务科,同时积极抢救。如抢救无效死亡,上报医务科,存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处理纠纷事件,无医疗纠纷由防治科善后(联系运送人员、火化等)。
第二步:为病人拍照,并存档。
第三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换病员服,入住病房,(女病人需由女护工洗澡)。
第四步:按普通精神病人予以各项常规检查、正规治疗和护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好各项费用。
第五步:经治疗病人病情好转,先由病区人员了解、初步联系病人家庭、住址、病人亲友、当地政府等,再由防治科负责具体联系上述人员,决定护送方式,安排护送。
第六步:病人病情好转或痊愈,病区须出具病情说明,经医务科审批后,办理出院手续。
第七步:防治科填好收容精神病人去向登记表,安排护送。有家属、亲友、单位领导等认领的患者,认领人需签字,有身份证者需复印存档。
四、责任落实:
1、日班期间送达的病人: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 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医生负责诊治。病区主管医生需要完成门诊病历的书
2 写,并存档,免门诊挂号费,但必需有门诊挂号登记。
2、 中、夜班送达的病人:值班医生负责全面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和各项临时诊 治措施;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该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次日补办门诊病历,规则同上。
3、 数码照相机日班由一病区办公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中、夜班由该病区值 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并做好照相机交接班工作,遗失照原价赔偿。该照相机和相纸为被救助对象专用。
4、 病区有责任、有义务尽早、尽力与病人亲友联系。
5、 救助对象入病房24小时内,主管医师要查房并完成首次病程录,3天内完成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同普通住院病人规定。
五、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其它规定:
1、 问出病人真名后,病历和床头卡等一律改用真名。
2、 建立救助对象住院登记簿。
3、 病员和病历编号方法:男、女病人分别使用M、F开头,后面紧跟年份(二 位),再后为顺序号(三位),如:某男,2003年7月22日入院,系本病区年内所收的
第六位救助病人,编号为M03006。
4、 建立救助病人专用规范病历,并与其他病历分开存档。
5、 收好诊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6、 工作中如遇不详事宜由医务科负责协调安排,必要时请示业务院长。
精神病人收治有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总的原则:按普通精神病人基本标准予以各种诊疗护理措施。
二、 收治范围:由公安部门或社会救助站送达,确有精神疾病,内科疾病无或 轻,并住址不详者。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特殊情况可收住入院(见收治程序
第一步)。
三、收治程序:
第一步:做好全面体格检查与精神检查,评估全身情况,做出初步诊断,有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痴呆等),内科疾病无或轻者,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并向护送人员说明病情,建议转院先治疗内科疾病,稳定后再转入我院。若护送人员坚决不同意转院而强行留院或上级指示则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并在病情、危通知书上签字,上报医务科,同时积极抢救。如抢救无效死亡,上报医务科,存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处理纠纷事件,无医疗纠纷由防治科善后(联系运送人员、火化等)。
第二步:为病人拍照,并存档。
第三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换病员服,入住病房,(女病人需由女护工洗澡)。
第四步:按普通精神病人予以各项常规检查、正规治疗和护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好各项费用。
第五步:经治疗病人病情好转,先由病区人员了解、初步联系病人家庭、住址、病人亲友、当地政府等,再由防治科负责具体联系上述人员,决定护送方式,安排护送。
第六步:病人病情好转或痊愈,病区须出具病情说明,经医务科审批后,办理出院手续。
第七步:防治科填好收容精神病人去向登记表,安排护送。有家属、亲友、单位领导等认领的患者,认领人需签字,有身份证者需复印存档。
四、责任落实:
1、日班期间送达的病人: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 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医生负责诊治。病区主管医生需要完成门诊病历的书
2 写,并存档,免门诊挂号费,但必需有门诊挂号登记。
2、 中、夜班送达的病人:值班医生负责全面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和各项临时诊 治措施;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该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次日补办门诊病历,规则同上。
3、 数码照相机日班由一病区办公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中、夜班由该病区值 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并做好照相机交接班工作,遗失照原价赔偿。该照相机和相纸为被救助对象专用。
4、 病区有责任、有义务尽早、尽力与病人亲友联系。
5、 救助对象入病房24小时内,主管医师要查房并完成首次病程录,3天内完成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同普通住院病人规定。
五、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其它规定:
1、 问出病人真名后,病历和床头卡等一律改用真名。
2、 建立救助对象住院登记簿。
3、 病员和病历编号方法:男、女病人分别使用M、F开头,后面紧跟年份(二 位),再后为顺序号(三位),如:某男,2003年7月22日入院,系本病区年内所收的
第六位救助病人,编号为M03006。
4、 建立救助病人专用规范病历,并与其他病历分开存档。
5、 收好诊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6、 工作中如遇不详事宜由医务科负责协调安排,必要时请示业务院长。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精神病久治不愈是否离婚
可以进行诉讼离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离婚。
10w+浏览
婚姻家庭
关于精神病人收治的规定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 总的原则:按普通精神病人基本标准予以各种诊疗护理措施。
二、 收治范围:由公安部门或社会救助站送达,确有精神疾病,内科疾病无或 轻,并住址不详者。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特殊情况可收住入院(见收治程序
第一步)。
三、收治程序:
第一步:做好全面体格检查与精神检查,评估全身情况,做出初步诊断,有精神障碍(精神分裂症、痴呆等),内科疾病无或轻者,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存在严重内外科疾病,危及生命,原则上不接收,并向护送人员说明病情,建议转院先治疗内科疾病,稳定后再转入我院。若护送人员坚决不同意转院而强行留院或上级指示则收住入院,护送人员填写“社会救助精神病人登记表”,并在病情、危通知书上签字,上报医务科,同时积极抢救。如抢救无效死亡,上报医务科,存医疗纠纷由医务科处理纠纷事件,无医疗纠纷由防治科善后(联系运送人员、火化等)。
第二步:为病人拍照,并存档。
第三步:做好卫生清洁工作、换病员服,入住病房,(女病人需由女护工洗澡)。
第四步:按普通精神病人予以各项常规检查、正规治疗和护理,并按有关规定收好各项费用。
第五步:经治疗病人病情好转,先由病区人员了解、初步联系病人家庭、住址、病人亲友、当地政府等,再由防治科负责具体联系上述人员,决定护送方式,安排护送。
第六步:病人病情好转或痊愈,病区须出具病情说明,经医务科审批后,办理出院手续。
第七步:防治科填好收容精神病人去向登记表,安排护送。有家属、亲友、单位领导等认领的患者,认领人需签字,有身份证者需复印存档。
四、责任落实:
1、日班期间送达的病人: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 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医生负责诊治。病区主管医生需要完成门诊病历的书
2 写,并存档,免门诊挂号费,但必需有门诊挂号登记。
2、 中、夜班送达的病人:值班医生负责全面体格检查、精神检查和各项临时诊 治措施;男、女病人一律收入一病区,该病区护理人员负责其清洁卫生工作和各项护理措施。次日补办门诊病历,规则同上。
3、 数码照相机日班由一病区办公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中、夜班由该病区值 班护士负责保管和拍照,并做好照相机交接班工作,遗失照原价赔偿。该照相机和相纸为被救助对象专用。
4、 病区有责任、有义务尽早、尽力与病人亲友联系。
5、 救助对象入病房24小时内,主管医师要查房并完成首次病程录,3天内完成 病史记录,病程记录同普通住院病人规定。
五、诊疗护理过程中的其它规定:
1、 问出病人真名后,病历和床头卡等一律改用真名。
2、 建立救助对象住院登记簿。
3、 病员和病历编号方法:男、女病人分别使用M、F开头,后面紧跟年份(二 位),再后为顺序号(三位),如:某男,2003年7月22日入院,系本病区年内所收的
第六位救助病人,编号为M03006。
4、 建立救助病人专用规范病历,并与其他病历分开存档。
5、 收好诊疗护理过程中所发生的费用。
6、 工作中如遇不详事宜由医务科负责协调安排,必要时请示业务院长。
快速解决“其他”问题
当前6786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精神病久治不愈可以离婚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第3条规定,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要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婚前隐瞒了病情,婚后经治不愈的,应做好工作,准予离婚;原来夫妻感情比较好,结婚多年,生有子女的,应指出夫妻间有互相扶助的义务,做好思想工作。以不离为宜。如确系久治不愈,事实证明夫妻关系已无法再维持下去的,经对方、亲属以及有关单位安排好病患者的生活、医疗、监护等问题后,可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二条 【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自愿离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786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精神病久治不愈判离婚吗
配偶患有精神病且久治不愈的情况下法院很有可能会判决离婚,根据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相关规定,一方患有精神病的这种状况可以作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依据,特别是在结婚之前如果隐瞒了精神病史,这种做法本来就不合情理,解除婚姻关系也是必然的结果。
10w+浏览
婚姻家庭
精神病人是否可以登记结婚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精神病人是否可以登记结婚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实践中,有的当事人以《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未禁止精神病人结婚以及医学上未明确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为由,坚持要求与精神病人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不知应不应该登记以及如何向当事人解释。
我国《婚姻法》第五条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该规定明确了结婚的当事人必须具备的实质要件之一:男女双方应具备对结婚的判断能力和意思表达能力。这实际上是一种能力的两个方面,一是当事人能自主地、正确地判断婚姻的法律性质和结婚登记的法律意义;二是能够将与对方结婚的意思正确地表达出来。由于婚姻登记机关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行为判断其主观上是否完全自愿,故不能正确地表达结婚意愿的精神病人,不符合第五条规定的实质要件。其次,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民事法律行为的行为主体必须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法不能实施的民事行为无效。结婚属于当事人设立民事权利义务的民事行为,男女双方必须具备充分的民事行为能力。故完全丧失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的重型精神病人,不能结婚。至于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能否结婚的问题比较复杂,笔者认为,从尊重、保护精神病人权益角度考虑,如果当事人基本上能够判断结婚的法律意义并能正确表达意愿,其监护人亦同意的,应准予结婚,反之则不应准许。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争议 > 精神病没有治疗记录怎样病退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