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要怎样写

最新修订 | 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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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记明下列事项即可: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要怎样写

记明下列事项即可: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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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受理的是否具有管辖权。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如果受理的既不是被告住所地,也不是合同履行地,除非买卖合同约定了由受理管辖,否则受理不应具有管辖权。此时可以向受理提出管辖权异议,请求将案件移送到有管辖权的处理。
3、原告的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民事纠纷的诉讼时效期间为3年,如果发现原告的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可以请求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总之,应诉是一个专业且复杂的过程,建议聘请专业律师帮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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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是公民的应当记载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及住所;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记载其名称、住所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在状中最好注明联系方式,以保证能够准确通知双方当事人及时参加诉讼。
2、诉讼请求和所依据的事实理由。事实和理由部分将诉求中的基本事实陈述清楚就可以了,语言尽量简洁,概括性地将买卖合同纠纷发生的情况以及要求被告承担违约责任法律依据阐明。诉讼请求部分要明确、具体,当提出多项诉讼请求时,应当编号逐项列明。
3、证据目录和证据来源。证据在立案的时候提交复印件即可,证据原件在开庭审理的时候提交,供法庭质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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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认解除原告与被告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2、判令被告将277353元的购房款及50720元的装修款返还给原告,支付自2013年11月10日起暂至2014年6月10日止全款按银行贷款6.7%的利息,并支付合同违约金27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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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告所购xxx已交付使用,本案不存在被告逾期交房的情形。被告出售给原告的1705号房系不带装修的毛坯房,装修由原告自行负责。2011年12月6日,原告xxx公司(下称xxx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书》,随后xxx公司对xxxx号进行了装修。装修应以房屋占有为前提,装修也是房屋使用的体现,据此可推定2011年12月6日前被告已将1705号房转移给了原告占有、使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的指导意见(试行)》第6条规定:“对房屋的交付使用,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没有约定的,开发商将房屋实际交付买房人占有或将房屋钥匙交给买房人的均视为已实际交付使用。”1705号房既然于2011年12月6日前转移给原告占有,则可据此认定2011年12月6日前被告已将xxx号房交付给原告使用,而双方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时间为2012年5月1日前,因此,本案不存在被告逾期交房的情形,原告以被告逾期交房为由诉请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二、装修款的返还与被告无关,也与本案无关。《房屋装修合同书》系原告与典润公司自愿所签,并非被告所要求及安排,装修费也由xxx公司收取,被告并非《房屋装修合同书》的受托装修方,不应对装修质量瑕疵承担责任。如果原告认为房屋装修质量存在瑕疵,则应依据《房屋装修合同书》向作为受托装修方的典润公司主张权利。因此,返还房屋装修款系原告与典润公司之间基于《房屋装修合同书》而产生的另一法律关系,与被告无关,与本案无关,原告可另案起诉。综上,原告的诉讼请求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驳回。  本院对原、被告提交的证据综合认证如下:  原告提交七组证据:
1、《商品房买卖合同》,拟证明原、被告于2011年12月6日签订合同,约定原告购买被告1705号房,价款277353元,一次付清,被告于2012年5月1日前交房,若逾期交房,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于一个月内退还购房款,并支付违约金等;
2、《房屋装修合同书》,拟证明原告xxx公司签订了装修合同,约定《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房屋装修合同书》自动终止;
3、《收据》3张,拟证明原告的购房款、装修款已经交付;
4、《电信通话详情单及短信记录》,拟证明2013年10月10日被告通知原告交房,原告在被告违约后主张退房、退款等;
5、《律师函》、《快递单》,拟证明原告通过律师函的方式维权;
6、《律师费发票》,拟证明原告为本案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
7、《销售广告》,拟证明被告当时销售的是精装房。原告的上述七组证据,经被告质证,对其真实性均没有异议,但认为装修款是代收,电话沟通时被告明确表示不同意退房,装修与被告无关,被告只是监督方,被告也销售精装房,但销售广告单并非针对原告。经审查,被告对以上证据的真实性均没有异议,证据内容真实,形式合法,且具有关联性,均可作为认定本案案件事实的依据。  被告提交二组证据,即《商品房买卖合同》和《房屋装修合同书》,拟证明被告出卖的是毛坯房及被告只是装修工程的监管方。经原告质证,对其三性均没有异议,但对其证明内容有异议,认为原告买的是精装房,装修合同是为了配合被告才签订的。经审查,二份合同内容与原告提供的一致,认证意见与原告证据认证意见一致。  根据原、被告的陈述意见和本院所采信的证据,查明以下事实:  原、被告于2011年12月6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xxx,原告一次性付清购房款277353元,被告于2012年5月1日前交房,若被告逾期超过90日,原告有权解除合同,被告应于接到原告解除合同通知之日起30天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买受人所购商品房总价款的0.01%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等,合同还就其他事项进行约定。当天,原告又与海口典润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房屋装修合同书》,合同约定:原告所购房屋由原告委托xxx有限公司进行装修,装修工程款总价50720元,装修工程款不计入总房款,原、被告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一次性付款,被告作为监管方负责装修工程的实施进度及质量监督事宜,本协议自原告所购买房屋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时生效,《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效、被撤销、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自动终止。合同签订后,原告于当天向被告缴交购房定金10000元,同月30日原告向被告缴交购房款267353元,向xxx公司缴交装修款50720元,以上三笔款项的经手人均为被告员工xxx。2012年12月原告到被告处看房,但因装修质量问题双方未办理交房。2013年10月10日,被告向包括原告在内的购房者群发短信,告知原告“毛坯早已完成,现装修工程已完工,欢迎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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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认原告周某与被告定安某公司于2011年12月6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于2013年10月10日予以解除;  
二、被告定安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周某购房款277353元、装修款50720元,其中购房款277353元的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计算,自2013年11月11日起至还清该欠款之日止;  
三、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6525元,由原告周某负担392元,被告定安某公司负担6133元,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缴交。案件受理费原告已全部预交,应退还原告6133元。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海南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审 判 长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人民陪审员  xxx  二〇一六年九月五日  书 记 员  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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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准备买一套房子,现在需要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但是我不知道该怎么写,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律师回复]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楼×门×××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 ×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08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08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08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以上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希望能够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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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段时间我家买了套商品房,定金也付了,结果我们多次联系卖家要求过户,卖家都以各种理由推脱,实在没办法,想知道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怎么写?
[律师回复] 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起诉书: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籍贯,工作单位,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元,违约金×××元/天,(由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逾期7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22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元(大写: )。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200×年×月×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红桥区咸阳路南端东侧龙悦花园×楼×门×××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年×月×日将首付款人民币×××元,于200 ×年×月×日将贷款人民币×××元付于被告帐户,合计总房款×××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帐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07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天津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2008年×月×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2008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红桥区2008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06-05邵公庄新区22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2007年10月31日至2008年6月10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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