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合伙人使用合伙资产时,需经过其他合伙人的同意;没有经过同意的行为视为无效行为,由此给第三人造成的损失,需要行为人自己承担。因此擅自卖合伙东西的,其他合伙人可以通过诉讼程序,主要权利,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合伙企业法》第十四条 设立合伙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二个以上合伙人。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有书面合伙协议;
(三)有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
(四)有合伙企业的名称和生产经营场所;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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