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辞退哪种不赔偿

最新修订 | 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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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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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提出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劳动法辞退哪种不赔偿

劳动者提出解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

4、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5、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6、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7、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8、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行政法强制性规定,致使劳动合同无效;

9、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10、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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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哪种不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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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哪种不赔偿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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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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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辞退劳动者赔偿情形有几种
《劳动合同法》中就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情形作出了明确规定,大概包括了二十种情况。其中,就包括单位没有给劳动者依法缴纳社保费,因此导致双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单位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金。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且也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解除,此时单位也是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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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辞退员工的三种方法有哪些?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1、《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2、《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3、《劳动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这是《劳动合同法》对企业辞退员工作出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以上条款分别对应过失性辞退、非过失性辞退和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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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几种?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一、依法辞退员工的情形包括哪些
1、试用期辞退;
2、员工的辞退;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企业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员工的辞退;
4、违法员工的辞退;
5、欺诈、胁迫企业订立劳动合同员工的辞退;
6、被追究刑事责任员工的辞退;
7、对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企业另行安排的工作员工的辞退;
8、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员工的辞退;
9、对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企业与员工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有关员工的辞退;
10、经济性裁员。
二、辞退员工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工作时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的标准发给经济补偿金。
2、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
3、动者不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十二个月。
4、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5、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必须裁减人员的,用人单位按被裁减人员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注意,若员工存在本文提到的依劳动法辞退的前一至六中的行为,即便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42条规定在六种情形之一的情况下,企业依然可以依照劳动法进行辞退,并无需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辞退是用人单位解雇职工的一种行为,是指用人单位由于某种原因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强制措施,因此法律对于这种强制措施做了严格规范。然而事实上,用人单位并没有依照法律的规定来辞退,并且严重地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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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劳动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有何种?
无论我们是在工作、学习还是生活中,我们都可能会遇到各种法律方面的问题,所以我们平常就需要多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遇到了法律问题时,就能够很好的去处理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了。本篇内容中整理了一些与无劳动合同辞退赔偿标准有何种?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对您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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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河北特殊工种辞职后能不能退休?
[律师回复] 【法律意见】
达到法定特殊工种工作年限的,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
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并不是要求劳动者一直在特殊工作岗位工作,只要在整个工作年限中,达到法定的特殊工作工作年限,无论之后离开岗位多久,均可以按特殊工种退休。我国法律规定的特殊工作年限是:
1、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
2、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
3、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关于制止和纠正违反国家规定办理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有关问题的通知》
劳社部发〔1999〕8号
一、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退休年龄的规定,坚决制止违反规定提前退休的行为
国家法定的企业职工退休年龄是:男年满60周岁,女工人年满50周岁,女干部年满55周岁。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以下称特殊工种)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因病或非因工致残,由医院证明并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退休年龄为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5周岁。
二、规范退休审批程序,健全审批制度
(四)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特殊工种的管理和审批工作。设有特殊工种的企业,每年要向地市级劳动保障部门报送特殊工种名录、实际用工人数及在特殊工种岗位工作的人员名册及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时间。按特殊工种退休条件办理退休的职工,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10年,从事井下和高温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9年,从事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必须在该工种岗位上工作累计满8年。
原劳动部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随着科技进步和劳动条件的改善,需要进行清理和调整。新的特殊工种名录由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清理审定后予以公布,公布之前暂按原特殊工种名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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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被辞退福利有何种?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劳动者被辞退福利有何种?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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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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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辞退的赔偿
我们的工作、学习甚至平常生活过程中,相信会遇到很多法律方面的问题,本篇文章对我们可能遇到的法律问题作出了具体的法律知识解答,希望可以通过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更多与劳动法辞退的赔偿相关的法律方面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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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一个月,第二个月,因为主管的种种原因,想辞职走人,请问辞职时可以立马结清工资吗?
[律师回复]
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辞职时,公司是需要一次性支付清你的工资的)鉴于您想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清您的工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基于上述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通过录音证明公司拖欠你工资的事实,固定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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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一个月,第二个月,因为主管的种种原因,想辞职走人,请问辞职时可以立马结清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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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您提供的信息,依据法律规定大致可能可以争取的权益有:(辞职时,公司是需要一次性支付清你的工资的)鉴于您想与单位解除了劳动合同,您可以要求单位一次性支付清您的工资。
二、具体法律依据如下:
1、《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2、《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基于上述规定,您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后,您可以应当要求单位一次性付清工资。如果单位拖欠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责令单位支付您的工资。
三、为使您的上述权益得到有利保障,建议您开始搜集以下证据材料:
1、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卡、单位盖章确认的工资条、用人单位盖章的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2、单位拖欠工资的证据,可以通过录音证明公司拖欠你工资的事实,固定证据。
我已经辞退,特殊工种还能提前退休么
[律师回复] 可以,特殊工种可以提前退休。目前我国特殊工种主要依据《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关于规范特殊工种提前退休审批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执行,其范围如下: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或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1 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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