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赔员工作职责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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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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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稳定客户情绪;二、针对客户投诉问题收集并准备相关材料,提醒客户带齐保修所需资料;三、与技术经理沟通,以获得其支持与协作;四、了解投诉索赔问题,并检查相关手续。
索赔员工作职责有哪些

索赔员工作职责是:

一、稳定客户情绪;

二、针对客户投诉问题收集并准备相关材料,提醒客户带齐保修所需资料;

三、与技术经理沟通,以获得其支持与协作;

四、了解投诉索赔问题,并检查相关手续。

五、针对投诉问题,负责故障件的原因分析,并由技术经理鉴定重大问题;

六、确认是质量问题,制作好索赔委托书,与备件库协调,做好索赔备件的准备,并跟维修技师进行沟通;

七、经索赔鉴定非质量问题,则须与客户做好说明与沟通,提供使用与保养、备件更换的建议;

八、指导客户在结算单上签字确认;

九、做经束性的总结,对索赔处理过程进行说明、解释;

十、开具发票,将发票信息录入R3系统;

十一、配合备件部门进行索赔旧件的管理,索赔旧件的筛选及出入库管理;

十二、负责按一汽大众的要求返还发生索赔的故障件及故障件的确认情况;

十三、准确、完善的建立各类保修索赔台帐,及时与一汽大众厂家及公司财务核对到帐情况。对保修索赔款的回收负全权责任,并对保修费用异常情况作出有效的措施或反馈相关领导;

十四、完成上级领导委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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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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