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占用补偿标准按人头算吗

最新修订 | 2024-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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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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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视情况而定。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不过通常情况下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农村房屋占用补偿标准按人头算吗

看具体情况定。各地区根据自己的地域特征,都有一些自己的调整标准,具体以当地实际拆迁政策为准。不过通常情况下是根据被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以房地产市场评估价格确定。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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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现行法律框架下,房屋拆迁赔偿并非按人头计算,而是基于建筑面积评估。补偿费用包括房屋重置费、周转补偿费和奖励性补偿费,分别用于弥补经济损失、补偿临时居住不便和激励积极配合拆迁。具体标准由当地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国家法律法规确定。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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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的,一般来说农村房屋拆迁赔偿是以户为单位,结合户内符合分配人员的总数,来综合赔偿的:  
1,农村拆迁的,会有相应的补偿标准,应以当地的拆迁补偿标准为准;  
2,外嫁女以及外嫁女的孩子能否享受到娘家村的拆迁补偿,要看当事人娘家村的村规民约的规定;  
3,一般来说,外嫁女及外嫁女的子女是不能参考娘家村的利益分配的(不管户口有没有外迁)。  
二,拆迁居住房屋补偿(仅供参考):  

1)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前款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房屋建安重置价(房屋重置价格)是指采用估价时点的建筑材料和建筑技术,按估价时点的价格水平,重新建造与被拆除房屋具有同等功能效用的的全新状态的房屋的正常价格。拆迁房屋的评估价格不包括房屋的装饰价值。简单说,建造同样的房屋需要多少钱再算上折旧率。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迁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  

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应当按下列规定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  
(一)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  
(二)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区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  本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  被拆迁人申请宅基地新建房屋的审批程序,按照国家和本市农村住房建设的有关规定执行。  

3)拆迁居住房屋,还应当补偿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  

4)拆除居住房屋附属的棚舍以及其他地上构筑物的补偿,按照本市有关国家建设征地的财物补偿标准执行。  

5)征地农业人口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土地补偿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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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征收地是按人头还是按户口?
这没有具体的规定,需要结合当地的政策来确定;不同的补偿会有不同的计算方法,在征收土地时就可以获得土地补偿费,以及还有安置费,再者就是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最后还有青苗的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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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国家有关法规,村、社道公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十一五”期间,国家大兴农村公路建设,“十一五”期间规划的村道建设,是只解决通达村委会或村民集聚地,每个村只规划了一条,路基宽度大于3.5米的建设为水泥路,路基宽度不足3.5米的,发动群众拓宽路基后,建成碎石路面。规划内的通村公路建设是在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协调和区县交通局的帮助下,由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目前,国家“十二五”规划尚未下达。
“十一五”期间,县上为了调动广大群众修路积极性,采取以奖代补的政策实施“十一五”规划外村社道路,每公里补助3万元。规划外的村社道申报程序为:年初县上确定建设规模后,由乡镇发动,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征求村民意见,愿意修路,愿意按照县上确定的建设标准(路面宽度不低于2.8米,厚度不低于0.18米,强度不低于C30),能筹集建设资金的,填制“两表一决”,经村民代表签字,加盖村民委员会公章后报乡镇人民政府签字盖章汇总,上报县上,经县上审批后,下达建设计划。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县财政拨付补助资金。
需要强调的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公路法》等法律的规定,村社道路建设的责任主体是村民委员会,按照“村民自治”、“一事一议”和“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该条社道公路应由该村民委员会组织村民筹资筹劳修建。
迁移户头了人都不在这个村了,还缴纳啥呢,说个不好听的,人死了销户了,你不能把死人拉出来再缴费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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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拆迁补偿是按户口还是按人头
房屋征收补偿不是按照户口补偿,而是按照被拆迁房屋给予补偿。房屋征收补偿,是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所以是根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确定应给予的补偿费。房屋征收补偿与人口或说户口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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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不按新规划建设算不算违法乱建?
[律师回复]
一、如果小区楼业主违章搭建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受害方可以要求其拆除违章搭建,并赔偿损失。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八十三条中规定,业主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讼,业主完全有权利请求违章搭建、改建的业主拆迁其违章搭建物。
二、物业公司基于业主委会授权,也可以要求业主拆除违章搭建。
物业公司的职责本身是基于物业服务协议和业主委员会的授权,行使物业管理权,如果业主拒绝拆除违章搭建,可以由业主委员会提起民事诉讼。
三、认为自己权益受到侵害却不愿提起民事诉讼的小业主,还可以采取以下方式进行自主救济。
1、向行政部门反映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恢复原状;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状;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因此,业主对于违章搭建、改建等行为可以依法向行政部门反映,由行政部门依法处理。
2、向业主委员会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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