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是劳动者省钱又高效的一种维权方式,因此,劳动仲裁是有用的。生效的劳动仲裁裁决书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劳动仲裁之后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一审,对一审不服的上诉到二审,二审是终审。法律文书生产后单位仍不支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单位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可以追究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拖欠劳动者工资的还可能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
下列劳动争议均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寻求解决: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争议的。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争议的。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争议的。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二、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二)申请书符合要求的,仲裁委员会自收到申请书之日起5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自做出决定之日起5日内将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说明理由,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在指定期限内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四)劳动争议仲裁公开进行,但当事人协议不公开进行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除外。仲裁庭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
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
(五)当事人接到通知,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回申请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裁决。
(六)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先行调解,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促使当事人双方自愿达成协议,并将协议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七)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以延期,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仲裁庭做出裁决前,申请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庭经审查后,认为其撤回申请成立的,向双方当事人发出《准予撤回申请决定书》;但被申请人提出反申请的,不影响反申请的审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申请劳动仲裁是保护自己权益最好的一种方式,也是可以更快的解决劳动之间的纠纷,只要劳动者所提交的证据齐全,而且申请书也符合要求,那么劳动部门就会在五日之内确定是否受理,如果对仲裁的判决结果不服的话,那么还可以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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