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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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理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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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因不能胜任工作而辞退在职的劳动者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或提前一个月通知。若用人单位提前通知了,则不需要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了。所谓不能胜任工作的,需要有具体的证据予以支持。
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不能胜任工作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通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的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1、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第39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对于用人单位而言,根据辞退员工需付出的代价不同有以下四种类型:

二、需支付辞退员工赔偿的情形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相关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若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合同已经无法继续履行,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向辞退员工支付赔偿金

三、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的情形

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被辞退员工补偿金:

(一)用人单位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经过合法程序辞退员工的;

(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决定不与员工续签的,但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除外;

(三)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或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辞退员工的;

(四)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时辞退员工的。

四、需提前30日通知或支付代通知金作为补偿的情形

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只需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公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五、无需支付辞退员工补偿/赔偿金的情形

(一)劳动者有下列情况的,用人单位可以不经通知即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用人单位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了刑事责任的。

若员工因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或有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辞退不需要发放补偿金。此外,若劳动者严重违规,蔑视用人单位内部的管理规范的,辞退也不需要支付赔偿金。如果有严重失职导致用人单位遭受损失的情况,也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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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有充分证据证明劳动者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二,在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时,不能马上解除劳动合同,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的程序;

三,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若满足以上条件,单位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需要支付劳动者工作年限经济补偿金。
注意:
1.用人单位应当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考核标准并告知劳动者。
2.用人单位要有对员工进行具体考核并将考核结论告知员工的证据;用人单位对劳动者两次不能胜任工作承担举证责任。注意的是,这里的调整工作岗位无需经过劳动者同意的。
3.调岗要注意合情合理。虽然法律规定员工不胜任岗位需要先培训或调动岗位,但对于这个岗位应该怎样调、调到何种岗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其标准。但这并不意味着单位有任意决定权。从法律的内涵意思来看,用人单位的调岗不是随便的调,而是应从更加合理地和善意对待员工出发。用人单位为其提供的岗位使之尽可能地胜任好工作,以继续履行双方的劳动合同。如故意提供劳动者不能胜任的岗位,或存在明显的恶意,因而以员工仍不能胜任工作而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则存在风险。
对劳动者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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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因用人单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或者集体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工资,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7)因用人单位扣押身份,停止领取失业保险金、法规另有规定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有下列情形之二的;
(4)有求职要求,愿意接受职业培训;
(9)法律,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具体包括下列情形。
(一)重新就业的;
(二)应征服兵役的;
(三)移居境外的;
(5)因用人单位克扣、拖欠工资,拒不接受当地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或者机构介绍的工作的;
(4)因用人单位以暴力,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1)终止劳动合同的;
(2)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3)因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提供劳动条件、胁迫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等手段强迫劳动;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依法定程序办理失业登记的:
(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符合条件就可以领取。1、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同时按规定享受其他各项失业保险待遇、资质、资历等证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
(8)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职业介绍的;
(四)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五)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者被劳动教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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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非本人意愿终断就业(即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有求职要求,(须提供用人单位辞退的证明)
②缴纳失业保险金12个月以上
③公司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60天之内前来办理
一、参保单位出具两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一份交失业保险中心,一份交劳动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备案。
二、失业保险中心凭参保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对情况进行严格的调查核实(失业人员带上与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确认无误的发放2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和1份《失业求职登记表》。
三、失业人员认真填写好《失业保险申领登记表》的正面所有栏目,背面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意见处空格请到本人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关系接受单位盖章。认真填写好《求职登记表》。
注:户口在城市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计生办盖章;户口在农村的请到户口所在地的乡(镇)计生办盖章。居委员、村委员、社区的计生办章均不符合要求。
四、交纳三张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劳动者符合以上条件,即可到户籍所在地或暂住地的区级劳动保障部门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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