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吃饭中毒侵权责任合同责任规定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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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耀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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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饭店吃饭中毒侵权责任合同责任规定是,需要由酒店以及酒店的管理者、实际的侵权人来承担人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损失的一些责任。毕竟对于受到侵权的人来说,酒店是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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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饭店吃饭中毒侵权责任合同责任规定是什么?

酒店侵权责任补充责任可能需要由酒店、酒店的管理者、实施侵权行为的人来承担,具体的担责理由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2、《民法典》(.01.01生效)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二、侵权责任补充责任的几种类型是什么?

(一)法定的义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补充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行为人负有对他人的安全保护义务。这种义务是法定的义务。行为人违反这一法定义务,造成损害,与他人的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发生巧合,产生责任竞合,负有法定义务的行为人的行为构成补充责任。这是侵权补充责任的最基本类型。本案的情形就是这种类型的补充责任。学校对学生的保护义务就是法定义务,这个义务不履行造成的损害与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为一个损害,构成了竞合关系

(二)约定的债务不履行行为与他人的侵权行为发生竞合而产生的补充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合同中,约定有损害赔偿义务。当侵权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合同的债权人损害时候,侵权行为人产生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合同债务人产生合同约定的损害赔偿义务。合同债务人的责任是补充责任。这种类型的补充责任最典型的是保险人与侵犯被保险人权利的第三人之间的责任竞合。经营者违反安全保障义务致人损害,与他人的侵权行为致人损害构成竞合,也是这种典型的补充责任。

(三)数个侵权行为偶然竞合而产生的补充责任

数人因分别的侵权行为使他人遭受同一损害,又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各人对此损害均负全部责任,互为补充责任。例如,定作人的指示有过失,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这是替代责任;而承揽人同时也有过错,对受害人负赔偿责任时,定作人与承揽人成立补充责任。

由于酒店对于入住的客户是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故此若是在入住期间发生了财物被盗、入室打劫等的侵权现象,酒店是需要承担补充责任的。对于只能证明自己的权益是在酒店比侵犯的,但是却无法确定侵权者身份的清新,酒店可能需要承担全部的责任。

在我们国家,侵权责任和合同方面的一些责任是会发生竞合的,此时,是需要进行选择的,比如说在酒店吃饭中毒会涉及到侵权责任,也会涉及到合同方面的责任,对于受到侵权的人来说,可以选择其中的一种法律关系来维护自身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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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一冯女士在一火锅店吃完饭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了解,是用餐期间店家放在屋顶上方的老鼠药掉落在火锅中所致。冯女士一口咬定,把自己送到医院的,是25日吃火锅时店里不停往下掉的“谷物”,“谷物”也是耗子药——掉在桌子上,掉在地板上,不经意间可能也掉在她的碗里。
法律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权不受侵犯等权益,消费者因接受服务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规定,冯女士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先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就会对食物中毒事故展开调查,如果经调查你们的中毒确实是由于食品卫生中毒引起,在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酒店处罚后,冯女士依法就可以持相关调查结论到人民。
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与火锅店实际上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对方履行合同时导致对方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另外,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前,要注意观察食物色泽、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变质、有异物或异味,如果发现问题,不要食用。聚餐时,还应索取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就餐后,如果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被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立即向食药部门投诉、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责任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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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锅店吃饭中毒怎么办
[律师回复] 女子吃火锅中毒,在饭店吃饭食物中毒怎么办 案情简介: 近日,四川一冯女士在一火锅店吃完饭后出现食物中毒症状,经了解,是用餐期间店家放在屋顶上方的老鼠药掉落在火锅中所致。冯女士一口咬定,把自己送到医院的,是25日吃火锅时店里不停往下掉的“谷物”,“谷物”也是耗子药——掉在桌子上,掉在地板上,不经意间可能也掉在她的碗里。 法律解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在接受服务时人身权不受侵犯等权益,消费者因接受服务遭受人身伤害的可以要求商家赔偿。 《消费者权益保障法》第十一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第四十一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人身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治疗期间的护理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费用,造成残疾的,还应当支付残疾者生活自助具费、生活补助费、残疾赔偿金以及由其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食品卫生法》“卫生行政部门在管辖范围内行使食品卫生监督职责”的规定,冯女士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先进行投诉。卫生行政部门接到投诉后,就会对食物中毒事故展开调查,如果经调查你们的中毒确实是由于食品卫生中毒引起,在卫生行政部门对该酒店处罚后,冯女士依法就可以持相关调查结论到人民。 另一方面,由于消费者与火锅店实际上形成了消费合同关系,对方履行合同时导致对方损害的应予以赔偿。 另外,卫生监督所提醒,市民就餐,应选择卫生条件较好的餐饮经营单位。就餐前,要注意观察食物色泽、外观是否正常,是否变质、有异物或异味,如果发现问题,不要食用。聚餐时,还应索取并保存好消费票据等相关证据。就餐后,如果发生恶心、呕吐、腹泻等食物中毒症状,要及时到医院就诊。如果被医院确诊为食物中毒,应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立即向食药部门投诉、举报,避免错过最佳调查时机而导致食物中毒责任无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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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吃饭吃出泥土了怎么办
若需与卖方协商赔偿,请首先尝试联系卖方进行协商补偿。卖方赔偿后,若再次发生类似事故造成经济损失,可追究其责任。若无法确定肇事者或原因,直接联系商家谈判亦可。协商无果时,建议向当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机构投诉,以获公正合理的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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