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交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最新修订 | 2024-09-19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215人
专家导读 临时工交养老保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根据我们国家《临时工养老保险相关政策》的规定第四条明确地说明的,企业与临时工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劳动合同当中应当是有养老保险的内容的,所以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来缴纳养老保险。
临时工交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临时工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临时工交养老保险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法》施行以后,所有用人单位与职工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各类职工在用人单位享有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此,过去意义上相对于正式工而言的临时工已经不复存在。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不能因为“临时工”属于单位编外人员而不予办理。

《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

第四条,企业与临时工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应有养老保险的内容。

第五条, 临时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缴纳。企业按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7%缴纳,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提取,从营业外项下列支;临时工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

第十条 ,临时工按规定辞退、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在本省范围内异地又当临时工时,必须同时通过原工作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办理养老金的转移手续,前后缴纳养老金的年限可合并计算。

临时工达到退休年龄时,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必须将临时工养老金及其利息转入其户口所在地的社会保险机构。

二、养老保险的含义是什么?

养老保险是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保险五大险种中最重要的险种之一。所谓养老保险(或养老保险制度)是国家和社会根据一定的法律和法规,为解决劳动者在达到国家规定的解除劳动义务的劳动年龄界限,或因年老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后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层含义:

(1) 养老保险是在法定范围内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会劳动生活后才自动发生作用的。这里所说的"完全",是以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脱离为特征的;所谓"基本",指的是参加生产活动已不成为主要社会生活内容。需强调说明的是,法定的年龄界限(各国有不同的标准)才是切实可行的衡量标准。

(2) 养老保险的目的是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提供稳定可靠的生活来源。

(3) 养老保险是以社会保险为手段来达到保障的目的。养老保险是世界各国较普遍实行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由国家立法,强制实行,企业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参加,符合养老条件的人,可向社会保险部门领取养老金;②养老保险费用来源,一般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或单位和个人双方共同负担,并实现广泛的社会互济;③养老保险具有社会性,影响很大,享受人多且时间较长,费用支出庞大,因此,必须设置专门机构,实行现代化、专业化、社会化的统一规划和管理。

在当代的社会,临时工和正式的员工一样,都是享受到相关的劳动者的权益的,所以用人单位必须要按照法律当中的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其中就包括养老保险。如果有不缴纳养老保险的这种情况,可以向有关部门进行投诉。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1k字,预估阅读时间11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10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临时工交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一键咨询
  •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6****132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604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17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141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0****278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843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218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43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378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007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380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72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1****483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22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泰州135****918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35****6593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苏州135****1717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临时工有养老保险么,临时工有养老保险吗?
不论是长期工,还是临时工,都是有权利拥有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如在临时性岗位上用工,应当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建立各种社会保险,使其享有有关的福利待遇,不能因为“临时工”属于单位编外人员而不予办理。
10w+浏览
低保临界要在什么条件下才符合要求
[律师回复]
一、要申请低保,必须需要以下多少个要求。
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本领又不能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以及虽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抚养人但其无赡养、扶养或抚养本领的城市居民。
2.尚有肯定收入,但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城市居民。
3.拥有本市东城等八城区或其他郊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非乡下户口城市居民,与具有本市乡下户口或外省户口的人员结婚,并在上述地区定居,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家庭人员。
4.原为本市非乡下户口、刑满释放或解除劳动教养后,未及时解决户口手续且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市当年城市低保准则的人员。
5.其他符合享受城市低保待遇要求的人员。
二、申请资料:
1.本人申请,并填写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审批表;
2.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需明确是所在地户籍);
3.导致贫困的相关证明手续,如:病情证明、受灾情况证明等。
4.家庭收入证明。
三、解决流程
1、申请爱人向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提议书面申请、提供有关手续、填写申请表
2、街道、乡镇社会救助事务管理所调查核实申请人的填报情况
3、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根据调查核实情况作审批决定。决定准许的,报区县民政部门备案并通知申请人对不予准许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借口
4、准许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居民,由管理审批组织采取适当形式予以公布
5、从准许之月起发放低保金
你好,朋友接到了一个项目,说是要维修路面的,问一下临时设施施工合同需要符合什么格式呢?
[律师回复]
1、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必须以建设计划和具体建设设计文件已获得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为前提。签订施工合同须以履行有关法定审批程序为前提,这是由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标的物为建筑产品,需要占用土地,耗费大量的资源,属于国民经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凡是没有经过计划部门规划部门的批准,不能进行工程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办理报建手续及施工许可证,更不能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如需变更原计划项目功能的,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核同意。
2、承包人主体资格受到严格限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承包人,除了在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外,应当遵守企业资质等级管理的规定,不得越级承揽任务。
3、签订及履行施工合同受到国家的严格监督管理。
国家对建设工程项目的发包实行招标投标制度。《招标法》第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必须进行招标。”
第四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
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实行备案制度。
建设部第89号令,即《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47条规定“订立书面合同7日内,中标人应当将合同送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辽宁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及《大连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都对施工合同备案做了法律规定。
在施工过程中,各级政府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部门还要对工程建设的质量进行全面监督。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临时工有养老保险吗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给临时工买社保。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我国目前没有临时工的称呼,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都必须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因此“临时工”也要参加社保。
10w+浏览
您好,我想问一下公寓只有竣工备案、临水临电是否符合交房标准
[律师回复] 临水临电指的是施工单位因施工临时需要而产生的水电费。这在工程定额计价中已计取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费用。因水、电通常由建设方提供接驳点,地方电力、自来水等部门通常希望由建设方付费。所以这部分费用通常由建设方带缴、带扣。临时管线建设已包含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费里面了,按规定的计价程序及费率计算就可以了。临水临电清单如何做预算
1、清单做临水临电选用定额子目是应以基本室外定额组价才合理的。
2、清单单价构成企业管理费和利润应该是按定额规定的费率计取去合理选择费率的。
3、临水临电按照定额子目做预算是不需要换算系数,感觉临水临电施工工艺没有正式复杂。
4、临水临电清单计价是没有什么特殊计价规范和依据的。措施项目费
1.安全文明施工费①环境保护费:是指施工现场为达到环保部门要求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②文明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文明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③安全施工费:是指施工现场安全施工所需要的各项费用。
④临时设施费:是指施工企业为进行建设工程施工所必须搭设的生活和生产用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临时设施费用。包括临时设施的搭设、维修、拆除、清理费或摊销费等。
2.夜间施工增加费:是指因夜间施工所发生的夜班补助费、夜间施工降效、夜间施工照明设备摊销及照明用电等费用。
3.二次搬运费:是指因施工场地条件限制而发生的材料、构配件、半成品等一次运输不能到达堆放地点,必须进行二次或多次搬运所发生的费用。
4.冬雨季施工增加费:是指在冬季或雨季施工需增加的临时设施、防滑、排除雨雪,人工及施工机械效率降低等费用。
5.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是指竣工验收前,对已完工程及设备采取的必要保护措施所发生的费用。
6.工程定位复测费:工程定位复测费是指工程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和复测的费用。
7.特殊地区施工增加费:是指工程在沙漠或其边缘地区、高海拔、高寒、原始森林等特殊地区施工增加的费用。
8.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是指机械整体或分体自停放场地运至施工现场或由一个施工地点运至另一个施工地点,所发生的机械进出场运输及转移费用及机械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拆卸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试运转费和安装所需的辅助设施的费用。
9.脚手架工程费:是指施工需要的各种脚手架搭、拆、运输费用以及脚手架购置费的摊销或租赁费用。措施项目及其包含的内容详见各类专业工程的现行国家或行业计量规范。
快速解决“房产纠纷”问题
当前34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刚够买的新车与临时车牌不符应该如何处理?
[律师回复]
一、连续办理临时牌照:
1、再次办理临时牌照的流程同
第一次一张(申请临时牌照流程此处不做详细讲解,因办理正式牌照前同样需要办理临时牌照,故于下介绍)
2、临时号牌可以连续办理,但次数被限制为3次。
3、如需在外地行驶则需要办理为期30天的跨省临时号牌
二、办理正式牌照:第一步就是去最近的车管所办理临时牌照;
第二步是缴纳车辆购置税上正式牌照需要购置税副本;
第三步才能去车管所办理正式牌照。
1.办理临时牌照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车管所只收复印件
2、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交强险原件、复印件
4、购车发票原件、复印件交强险在购车处缴纳,购车处会同时给予您车辆合格证原件和交强险原件。所有的原件都可以自己先复印。临时牌照去车管所办理,车管所会收所有的材料复印件,再让去缴费临时牌照费用(数额存在地区差异)。等半小时临时牌照制作时间,半小时后就可以去领取临时牌照。
2.缴纳车辆购置税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2、车辆合格证原件、复印件
3、购车发票报税联原件国税局会收取
第三联
4、购置税申报表车辆购车税在当地国税局缴纳,所有的原件都可以自己先复印自己留存档。
3.办理正式牌照所需材料:
1、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只收取复印件
2、车辆合格证原件收取原件
3、购置税完税证明副本国税局给予正副本,车管所收取副本原件
4、交强险保单副本
5、购车发票:注册登记联收取
第四联
6、车身外观照片两张:车架号拓号一张购车处可提供另可在工作所在地办理正式牌照,也可在户籍所在地办理。
三、特别注意:
1.相关材料的复印件自己先提前复印好,一方面自己留存,另一方面去现场复印非常的贵。
2.提车时候一定把相关手续材料检查一遍,以防来回跑冤枉路
3.充分利用临时牌照但是也要严格遵守交通法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时工养老保险政策
临时工退休养老保险基金由企业和临时工本人缴纳。企业按临时工工资总额的17%缴纳,在企业缴纳所得税前提取,从营业外项下列支;临时工按本人标准工资的3%缴纳,由企业从其工资中代为扣缴。临时工的退休年龄,男为年满六十周岁,女为年满五十周岁。
10w+浏览
临时工星期天上班13元1小时,符合劳动法吗
[律师回复]
1,每天上班9小时不符合劳动法。《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
2,加班50分钟算加班半个小时,加25分钟就不算加班是否犯法,要看是否经职代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公告过。如是这样做了,公司就合法;如果没有这样做,公司就违法。《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扩展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部分条例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第三十七条 对实行计件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根据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的工时制度合理确定其劳动定额和计件报酬标准。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三十九条 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临时工也能上养老保险?
根据《劳动法》,雇主应平等对待所有员工。即使是临时雇员,雇主也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他们购买各项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确保他们享有相应待遇。不应因临时雇员不属于单位编制而做出例外处理。因此,可以为临时雇员购买养老保险。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10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临时工养老保险如何获得?
为了保障外来工的切实利益,已经取消临时工这一说,雇佣单位也一定要按照规定为工人缴纳养老保险。没有为自己办理养老保险,致使自己在退休以后无法享受合法的养老金的待遇,故要求法院判决每月支付其生活费。
10w+浏览
领导拿临时工工资卡,发的工资和卡上的金额不符该怎么办
[律师回复] 工资按月发放,隔月发放违法,本月工资下月发合法。拖欠工资,不发工资、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打12333电话投诉,该电话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电话。也可以到劳动局监察大队投诉。由于公司未能按时发放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申请解除劳动合同和劳动关系,并要求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行政部门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监察大队协调不成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劳动仲裁结论拒不执行的,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快速解决“劳动纠纷”问题
当前3410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企业会面临什么样的风险
[律师回复]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企业会面临劳动者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内容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并要求企业支付补偿金的风险,对拖欠的工资,劳动者可以要求补足。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醉驾,跟准驾车型不符,将会面临什么样的处罚,事故为单方面事故,
[律师回复] 首先,交通事故保险理赔问题。一般要向保险公司理赔需要出具各种各样正规的文件资料、收据等,而在双方“私了”的情况下,很难会有这些手续齐全的文件资料和收据。当缺少这些完备健全的理赔依据文件资料和收据,保险公司一般是不会给与赔偿的。当事人的这种做法无疑加重了自己的赔偿责任,同时也使保险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 其次,“私了”后的履行问题。现实中,肇事方在达成了“私了”协议后,拒绝按照“私了”协议履行其赔偿责任的情况大有存在。也会出现很多肇事方为达成“私了”协议,作出大量承诺。但在协议达成后,受害方要求肇事方履行协议义务时,肇事方常常会以各种理由拖延,甚至拒绝履行协议内容,有时可能还会出现人间蒸发的情况,给受害方带来很大困扰,造成无法拿到赔偿。如受害方需要进行医疗诊治的话,因缺少医药费,而延误病情诊治,会使受害人雪上加霜。 最后,“私了”后续问题。很多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人身体当时并没有什么不良反应,故在“私了”时,对于医疗费用的预算往往比现实中支出的低。可是,人体就是奇妙,原先看着还挺好的身体,这会儿却被医院检查出了大问题。这时,就会涉及大量的后续医疗费问题。可是肇事方往往会为了自己以后安枕无忧,常常会在协议中写明“对以后出现的任何问题,概不负责”,而受害人在签协议时,也认为自己以后不会有太大问题,而沉默答应。当出现后续医疗费问题时,交通事故双方往往会因此争得面红耳赤,问题又一次出现。以上就是对醉驾事故不私了会怎么样的解释,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社会保障 > 养老保险 > 临时工交养老保险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