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因管理民法典修改是怎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1
浏览10w+
刘艳敏律师团队
刘艳敏律师团队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999+人
专家导读 无因管理《民法典》修改主要包括管理人的义务(及管理义务),本人义务,其中,本人义务包括需要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本人义务只偿还相关的合理费用,对于过于夸张的费用可提出质疑,并进行核实。
无因管理民法典修改是怎样的?

一、无因管理《民法典》修改是怎样的?

第九百七十九条【无因管理定义】管理人没有法定的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

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定的权利;但是,受益人的真实意思违反法律或者违背公序良俗的除外。

第九百八十条【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时的法律适用】管理人管理事务不属于前条规定的情形,但是受益人享有管理利益的,受益人应当在其获得的利益范围内向管理人承担前条第一款规定的义务。

第九百八十一条【管理人适当管理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应当采取有利于受益人的方法。中断管理对受益人不利的,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

第九百八十二条【管理人通知义务】管理人管理他人事务,能够通知受益人的,应当及时通知受益人。管理的事务不需要紧急处理的,应当等待受益人的指示。

第九百八十三条【管理人报告和交付义务】管理结束后,管理人应当向受益人报告管理事务的情况。管理人管理事务取得的财产,应当及时转交给受益人。

第九百八十四条【受益人追认的法律效果】管理人管理事务经受益人事后追认的,从管理事务开始时起,适用委托合同的有关规定,但是管理人另有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不当得利的返还方式

1、原物返还,即当原物尚存时,应返还原物。

2、作价返还,即如果原物已不存在,则可作价偿还。

关于价额的计算方法,通说认为,当受益人所受利益为劳务时,其价额为劳务的通常报酬;当原物因附合而丧失所有权时,应以因附合对于受益人所生的利益即物的升值为标准;当原物因他人侵权而灭失时,应以受益人所得赔偿额为限;当原物被消耗时,应以消耗时的市场价格为准。

财产受损失的叫受害人,是不当得利之债的债权人,享有请求受益人返还不当利益的债权。不当得利是引起债权债务关系发生的一种法律事实,因其引起此债完全是基于法律的规定,而不是基于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所以不当得利作为债的发生根据之一只能是事件而不是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所述无因管理《民法典》修改主要涉及管理人及本人的义务,并对具体事项作出了相关规。除此之外,合同虽然有强制履行的制度设定,但是不能通过绝对的强制对抗当事人的意识自由,这样是不合理,存在偏颇。具体的情况,需要以实际情况和签署合同的当事人为准。


文章涵盖面广,如需要针对性解答,可立即咨询小助手
咨询助手
24小时在线
立即咨询 >
咨询助手提示您
全文2千字,阅读时间约7分钟
直接问律师最快9秒应答
继续阅读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593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无因管理民法典修改是怎样的?
一键咨询
  • 134****60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386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288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8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5****460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4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8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1****286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1****1152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57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5****48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54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08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无锡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8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308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律图法律咨询
汇聚全国海量律师、律师实名认证
快速问律师
无需等待
最快9秒回复、24小时不限次沟通
优选律师
根据问题为您优选专业律师
服务保障
亿万用户使用好评率98%
正在服务的律师
邢环中律师 邢环中律师
上海金茂凯德律...
吴伟涛律师 吴伟涛律师
海南国社律师事...
信金国律师 信金国律师
北京家问律师事...
邓霞律师 邓霞律师
重庆海力律师事...
彭彦林律师 彭彦林律师
四川兴蓉律师事...
韩佩霞律师 韩佩霞律师
江苏大昶律师事...
黄谊欣律师 黄谊欣律师
广东广荣律师事...
谭海波律师 谭海波律师
广东江湾律师事...
胡静律师 胡静律师
四川胡云律师事...
易轶律师 易轶律师
北京家理律师事...
张嘉宝律师 张嘉宝律师
广东生龙律师事...
郑桃林律师 郑桃林律师
湖北楚同律师事...
孙术校律师 孙术校律师
河北英利律师事...
郑小克律师 郑小克律师
重庆瀚沣律师事...
罗钟亮律师 罗钟亮律师
浙江绣湖律师事...
李胜春律师 李胜春律师
湖南公言(深圳...
薛小玲律师 薛小玲律师
天津德敬律师事...
都燕果律师 都燕果律师
四川循定律师事...
立即问律师 99%用户选择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修改都有哪些?
民法典将无因管理纳入准合同范围,规定了无因管理人的受偿权包括必要的支出以及因此产生的损失,并强调了受益人真实意思的表达和社会的公序良俗。同时还规范了管理人的管理方法、通知处理以及事后报告等方面的义务。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房管局备案后还能修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管局备案后可以更改。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所需材料: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 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 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是多久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买受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房管局备案了还能修改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房管局备案后可以更改。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所需材料: (一)办理合同备案注销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由质量管理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 具体纠纷缘由和司法、仲裁机关出具的有关证明; 另换购的新购房合同文本; 商业银行出具的不能受理贷款的证明; 开发建设单位收取购房人违约金的证明; 护照及有关部门确认证明、工作调动证明、医院重症诊断书等; 本人身份证(含户口簿)、注销合同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房屋交付公告或公布的相关证明; 有抵押行为的,需提供金融机构同意解除和转让抵押的有关证明; 超时退房的,需提供税务部门的缴税凭证。 办理合同备案更名需提交的证明材料 本人身份证、合同更名申请书、开发企业予以确认的签章证明以及全部购房合同原件。 父母与子女、夫妻之间合法关系及婚姻、户籍等有关证明。 购房合同备案更名流程: 1.购房者拟写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书,详细说明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的理由; 2.购房者向开发企业提交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申请,由开发企业签写意见并盖章同意; 3.购房者本人持合同备案注销或更名申请书、身份证或户口簿、《商品房买卖合同》以及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向项目所辖区域的市、区房产管理部门申请。受理申请的房产管理部门审查确定情况属实,符合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条件的,出具初审意见,报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审批后,办理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手续; 4.商品房合同备案注销、更名的有关证明材料及合同原件由市房地产登记发证中心办理时予以加盖“作废”及“更名修改”专用章,并将有关证明材料存档备案。 一、房屋买卖合同备案时间是多久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二、房屋买卖合同备案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联机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市或者区、县房屋行政管理部门申请预售登记 ()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当事人已签字或盖章); (2)网上打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签约证明和预售登记申请书; (3)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各一份; (4)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 买受人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买受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买受人为外省市自然人的,还需提交《暂住证》或《工作居住证》的复印件; (2)买受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批准该法人、其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 (3)向境外(含港、澳、台)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预售商品房的,还需提交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批准文件; (4)预售已被抵押的商品房,还需提交抵押权人同意预售的材料。
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改了哪些
[律师回复] 法制办向社会公开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意见,之后在研究、吸收了社会各界意见后又对意见稿进行了修改完善,此次是再度向社会征求意见。依据消费监管收入将成为可能我国的税收制度还不是十分严密,比如很多人把目前的个人所得税制度称为是“工薪族所得税”,就是因为普通工薪族的收入比较单一,容易监管,反而成为了最依法纳税的阶层。而很多富豪、老板可以想方设法把自己的资产表现为不可监控的形式,税务部门很难确认他的收入,因而也就无法应收尽收,最终造成了税收制度的不公平。有了纳税人识别号后,不仅从收入方面进行监管,未来他买房、买车、高档消费以及投资、理财等都与识别号挂钩,就可从单纯的收入角度监管变为了收入和消费、支出等多个角度共同监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纳税公平的问题。买房买车缴社保都要登记纳税人识别号征求意见稿中列举了纳税人签订合同、协议,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动产登记以及办理其他涉税事项时都将使用纳税人识别号。有税务人士分析,包括买车等达到一定金额的大宗消费可能都将登记纳税人识别号,银行存取款需要登记号码也不无可能,纳税人识别号就是要起到监控纳税人收入和支出的作用。税务部门就是要通过纳税人识别号实现社会全覆盖,进行税务管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新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修改是怎样的?
新《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修改主要涉及管理人的义务(及管理义务),本人义务,其中,本人义务包括需要偿还管理人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合理费用。值得注意的是,本人义务只偿还相关的合理费用,对于过于夸张的费用可提出质疑,并进行核实。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我的朋友最近就是准备结婚了,所以需要装修一下自己的房子了,那么请问下关于房改房维修管理办法对于装修需要注意什么啊
[律师回复]
1、工期约定:一般2居室10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3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45-5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一般的装修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如果按照这样的付款形式的话,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所以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候,能把首付压到30%,中期交纳30%。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住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修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修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还要注意一点,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规定,无因管理的特征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对无因管理的规定,无因管理的特征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民法典如何认定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管理人的权利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如何认定无因管理,无因管理管理人的权利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土地管理法修改对城中村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管理法修改对城中村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方式: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后期颁布的《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所占的土地按照征收的方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依据,并且程序也非常完备。但由于征收手续繁琐,管理相对严格,而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各地目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已经较少使用土地征收方式。集体土地确权方式:在城中村改造初期,在土地变性问题上,地方政府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积极探索,以求彻底摆脱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对城中村城市化发展造成的制度障碍。实际做法就是以确权方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土地管理法修改对城中村有什么影响
[律师回复] 对于土地管理法修改对城中村有什么影响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征收方式:我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规定: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后期颁布的《物权法》第四十二条也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村民所占的土地按照征收的方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和依据,并且程序也非常完备。但由于征收手续繁琐,管理相对严格,而受土地指标的限制,各地目前在城中村改造过程中,已经较少使用土地征收方式。集体土地确权方式:在城中村改造初期,在土地变性问题上,地方政府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积极探索,以求彻底摆脱土地二元所有制结构对城中村城市化发展造成的制度障碍。实际做法就是以确权方式将集体土地变为国有土地。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下列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规定:“农民集体建制被撤销或其人口全部转为非农业人口,其未经征用的土地,归国家所有。继续使用原有土地的原农民集体及其成员享有国有土地使用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593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民法典无因管理是指什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民法典无因管理是指什么,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10w+浏览
债权债务
对作品的修改权、修改权、修改权保护期的限定
[律师回复] 署名权是作者表明其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它是作者最基本的人身权利;修改权是作者在其作品发表之前或者发表以后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是作者保护其作品不受歪曲和篡改的权利,它是作者人身权利中的重要权利。《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这几项权利的保护期不受限制,表明了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永远受法律保护。在作者(公民)生前或者(法人、其他组织)存续期间,如果出现非作者强行在作品上署名,删除作者名署以非作者名,剽窃作品,不经作者同意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删节,以及对作品进行有悖于作者创作原意、破坏作品真实含义、有损作者声誉的歪曲和篡改的情况,作者可以依法要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相应的法律责任。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后,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则由其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负责保护;作为作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或者变更后,这几项权利由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负责保护。如果作者没有继承人、受遗赠人或者没有承受其权利义务的法人、其他组织的,将由国家来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受侵害。  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属于著作权中的人身权。由于著作权中的这几项作者的人身权利原则上只能由作者本人享有(即使当作为作者的公民死亡后,其人身权仍旧可以通过其作品的存在而得以体现),并且可以于财产权而单独存在;也由于这几项权利与作者本人的品德、才智、声誉、荣誉直接相关,并且涉及到作品的归属,以及作品是否真实地反映了作者的创作原意等方面,因此,对作者的这几项权利的保护,不仅仅是作者生前的问题,也是一个永久性问题。不能设想,虽然古典名著《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早已谢世,这部作品从财产意义上说早已进入公有领域,我们就可以更换原作者的署名或者把作品中涉及的特定的历史环境改头换面。倘若如此,我们就无从保障作品,特别是优秀作品在世代相传中得到更好的传播和利用。此外,如果对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不给予法律上的永久性保护,那么,当保护期届满后,假如有人更动了作者的署名或者作品的内容,虽然可以被所谴责,但由于这种行为已不属于侵犯著作权的范畴,因而也就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将这类行为作为侵犯著作权的行为而予以更有效的制止和制裁。  著作权法的这条规定告诉我们,当作者的财产权等权利的保护期结束后,人们虽然可以自由地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摄制以及改编、翻译、汇编等方式使用其作品,但无权更动作者的署名和作品的内容,否则也要以侵犯著作权而追究其法律责任,这就能够有效地保障作品的原样传播而不被侵害。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订立 > 无因管理民法典修改是怎样的?
法律专业性强,自行处理有风险,建议咨询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