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公司合并方案以及流程是什么?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公司合并流程方案是什么,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公司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通过订立合并协议,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合并为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
1、订立合并协议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合并,应该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合并因当事公司之间的合同而成立。一般来讲,在公司合并实践中,往往是公司管理层在得到公司董事会的授权后即进行合并谈判,并代表双方公司拟定“合并协议”。合并计划需要经过公司董事会的同意。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推荐给股东会,然后征得各自公司股东会的同意。如果合并双方股东会批准了合并计划,合并协议发生法律效力。
2、董事会决议
公司合并应首先经由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尽管我国公司法没有对董事会的合并决议作出规定,但这确属应有之义。公司合并本身就是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事情,只不过公司合并构成了对股东利益的重大影响。因此,公司合并计划经由董事会同意后,还需要提交股东会的审议。
3、股东会决议
公司合并对公司的重大变更事项,对股东利益影响甚大。因此,公司合并必须经由股东会同意后方可实施。我国《公司法》规定,其决议方法,在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代表2/3以上有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在股份有限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4、政府批准
如果合并需要取得主管机关审批的,则需要取得其批准。如修订以前的《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合并必须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5、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公司法》第174条规定,公司决议合并时,应立即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的目的是为了便于了解公司现有资产状况。
6、对债权人的通知或者公告
因公司合并对债权人利益构成影响,法律要求公司在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7、办理合并登记手续
公司合并完成后,应当办理相应的注销、变更或设立登记。因都是商业企业,所以保留不同企业的法人资格程序基本相同。
二、公司的合并具有以下特点:
(1)公司的合并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合成为一个公司,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之间以订立合并协议的形式产生的。
(2)公司的合并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公司的合并一般是公司之间自由的台并,但这种自由的前提必须是遵守法律,有些公司的合并还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3)公司合并是一种法律行为。公司合并属一种合同行为,作为合同行为来说,首先是合同各方达成协议;其次这种协议必须是依法订立的,否则这种行为无效。
公司合并的形式是指公司合并过程中合并各方以什么形式并为一个公司。
三、公司合并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形式:
(1)吸收合并。吸收合并又称存续合并,它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合并时,其中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公司并人另一个公司的法律行为。接受被合并公司的公司,应当于公司合并以后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继续享有法人地位;被兼并的公司法人资格消灭,成为另一个公司的组成部分,应当宣告停业,并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如果合并的几个公司强弱悬殊,一般会采取吸收合并的方式,由实力强大的公司吸收另一个或几个公司。
(2)新设合并。新设合并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公司组合成为一个新公司的法律行为。这种合并是以原来所有公司的法人资格消灭为前提的。以这种形式进行合并以后,原公司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手续。新设立的公司应当到公司登记机关办理设立登记手续,取得法人资格。当然,新设立的公司应当符合公司法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当两个或者多个地位大致相同的公司同时存在,并且任何一个公司都不愿意被并人另一个公司时,新设合并就是比较可取的方式。
以上内容很详细的介绍了公司合并的相关内容,参阅后我们知道了公司合并是一种法律行为,不论是分公司还是子公司,公司合并不仅涉及公司的变化,还关系到公司债权债务及关系人的利益,必须依法定程序进行法。必须在公司内部形成一致意见,作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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