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通知债权人并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债务由新公司进行承继。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新设合并一共涉及三个公司。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第一百七十三条
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公司债务清算首先应在规定时间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以及制定分配方案并执行,随后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八十四条
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三、公司法人代表死了债务怎么处理
企业法人身故并不影响企业的债务和债权问题。
属于企业的债务仍有该企业继续承担。如果企业不是一个股东,则应该赶紧更换法人代表,如果只有一个股东,可以申请解散了。企业法人代表身故后,企业依法更换法人代表就行。法定代表人去世,企业的主体资格并不消灭,其债权债务仍由企业承担。当然企业的经营管理等,则看企业的性质而定。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日常生活中我们会面临很多法律问题,所以应该了解一些法律方面的知识,以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时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相信上面文章的内容已经对公司合并流程以及债务怎么处理的问题作出了解答,如果您还需要咨询相关的其他问题,可通过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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