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附期限合同的定义是指什么?
附期限合同的定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作为决定合同效力的附款。其中“期限”,是指:当事人以将来客观确定到来之事实。
《民法典》第一百六十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二、附条件的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第一百五十九条 附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经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三、法律行为效力有哪些内容?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二)意思表示真实;
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五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民事法律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综合上面所说的,附期限合同就是属地在合同中设定一定期限的合同条款所存在的合同,对于此合同在进行设立时一定要双方协商好,而且设立的生效时间,那么就会从此时间开始生效,如果设立的终止合同期限,那么就会在此时间之内终止,只要有约定就可以按约定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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