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哪些?
1、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地审核
劳动合同文本和其补充条款,既要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又要符合劳动者所在岗位或所任职务的情况。
合同要明确、具体、完善,且便于操作。
2、合同期管理环节
把握好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期限这3种劳动合同期限的区别。
劳动合同到期后,不能简单地办理续签合同手续,必须对劳动者进行考核,视考核情况再做决定。
二、如何审核劳动合同?
1、审核劳动合同时
2、注意审核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注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是否与劳动法的规定相符。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直接签订试用期合同的做法是否合法。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据此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条款的前提首先是同时约定了长于试用期期限的劳动合同期,如没有此前提,则双方就试用期的约定即使有协商的合意存在,也无法生效,反而会产生试用期期限“被视为劳动合同期限”的效果。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据此规定,且抛开“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与“用人单位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不谈,仅讨论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与试用期工资之间的关系,发现两者之间存在必须满足的法律要件,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而非可以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随意就两个数额进行自主约定。
根据相关规定:“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此条规定,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间前提有两项:一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了合法有效的试用期;二是劳动者正处于试用期。两者不可缺一。
第四,合同内容要全面
要仔细阅读关于相关岗位的工作说明书、岗位责任制、劳动纪律、工资支付规定、绩效考核制度、劳动合同管理细则和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心中有数。
第五,合同内容要合法
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首先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应符合法律规定,并且应当用书面的形式予以确认,合同至少应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求职者应妥善保管自己的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的内容上,求职者一定要先确认自己签订的劳动合同是否具备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条件,包括:用人单位应是依法成立的劳动组织,能够依法支付工资、缴纳社会保险费、提供劳动保护条件,并能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等。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签订劳动合同之后,那么必须要关于劳动合同的内容进行仔细的审查,防止劳动合同当中存在一些问题。当然了,当事人不同会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审查的角度,比如说劳动者肯定是从劳动报酬,还有就是劳动工作内容来进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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