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01
浏览10w+
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执业:5年
专家导读 根据现有资料可知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对限制性条款;试用期条款;工作岗位、地点条款;违约条款;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商业秘密和禁业条款;培训条款等的审查。劳动合同是常见和常用的民事合同,因此签订劳动合同时对其进行合同审查也是很重要的。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什么?

一、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什么?

对劳动合同审查要求具体包括以下几点:

(一) 审查限制性条款

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 , 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 , 比如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等条款。这类条款片面强化劳动者的义务、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实践中,这类限制性条款主要危害在于影响到劳动者的人身、经济、休息休假等主要权利的行使,同时也是引发劳动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劳动者在签约时应当注意认真审查、推敲相关条款,全面充分理解这类条款的真实含义,并对其中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部分提出异议,避免日后吃亏。因为一些这类条款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法规,只是对劳动者一方相当不利,万一打起官司,话劳动者又不可能主张无效的话,只能自己承担苦果。

(二)审查试用期条款

因试用期问题引发劳动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法律对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比如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试用期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合同期在 1 年以上 2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日;合同期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合同期在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日,等等。但由于大多数劳动者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一些用人单位借此签订违法的试用期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过长的试用期,都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长短涉及到工资转正、经济补偿金、培训费以及职工自行流动等问题,提醒劳动者应予留意。

(三)审查工作岗位、地点条款

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于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引起的。严格上说,这属于劳动条件的一个范畴,用人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地点直接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这个空子,故意不把工作岗位、地点写进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的目的,无限度扩大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遇到此类情况时,劳动者往往很被动,甚至对于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故意进行刁难毫无办法,不得不主动辞职。因此,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一并明确工作岗位、地点。 共3页: 劳动合同审查的七个注意事项

(四)审查违约条款

除了《劳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外,对违约行为通常是通过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来约束的。因此,劳动合同中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十分重要,能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后果。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违约金类型主要有 3 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违反培训协议的违约金和违纪、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应当包括对违约的情形、赔偿的范围、处罚的方式、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才不容易引发争议。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要注意到有关违约责任是否合法、公平,并结合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金而陷入困境;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应当注意避免违约赔偿金额过高或过低,做到责任对等,权义一致。

(五) 审查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

此类条款涉及到劳动者的经济权利。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金额,不仅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的计算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约定工资数额时应当尽量争取把数额写清楚,以免在仲裁、诉讼时无法举证而导致权益受损。关于年终奖金、出差补助、交通报销之类并不是法律强制规定发放的,所以劳动者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做出明确约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否则引发纠纷时经常会处在无法举证的被动地位。

(六)审查商业秘密和禁业条款

目前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在录用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时均要求签订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等。这类条款对劳动者而言,意味着加重自身义务,可能因此限制了择业自由和发展空间。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一旦违反,不仅涉及劳动法上的责任,还可能负上民法刑法上的责任。因此,劳动者在签署此类条款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关于保密条款,劳动者应当审查保密主体、保密范围、保密周期和泄密责任等几项内容。关于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应当审查禁业补偿费、禁业年限和范围、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计算方式等几项内容。就笔者日常接触的来说,补偿费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来工资的 50 %,禁业年限一般不超过 3 年。

(七)审查培训条款

虽然用人单位有义务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但由于员工流动必然造成用人单位的资源损失,因此很多单位都规定培训不是免费的,涉及到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培训费如何赔偿的问题也有必要作详细介绍。近几年,因劳动者跳槽而赔偿培训费的案例越来越多,由于用人单位持有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培训条款,因此劳动者最终被判令支付培训费在所难免。审查培训条款最关键看培训内容、服务期、培训费金额和赔偿计算方式等几个内容。对此,劳动者具体可以参考原劳动部的规定: “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

二、如何审核劳动合同?

1、审核劳动合同时

必须熟悉劳动法和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

2、注意审核合同中有关试用期的规定

试用期应当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劳动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日;

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1年以上不满2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3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在2年以上的,可以约定超过3个月的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

3、注意约定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是否与劳动法的规定相符。

上述内容详细介绍了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所包括的内容,在国家法制日益完善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劳动关系都要求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关系到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也是劳动争议处理的主要依据之一,因此,劳动合同审查知识及要求是需要掌握和积累的。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7.1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768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什么?
一键咨询
  • 161****655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3724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01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085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6820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0****326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8****762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宿迁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834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5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617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0117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106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1****752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4****6261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371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合同纠纷·推荐文章

为你推荐
扬州177****5909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南京152****7303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81****4878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必须要对劳动合同的合法性还有有效性进行严格的审查,除此之外,对于合同企业管理的环节也是需要把握的,比如说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及通过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
10w+浏览
合同事务
驳回劳动仲裁请求的情形包括什么
15浏览 2025-02-14
我准备签定劳动合同了,但是我对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哪些不是很懂,所以我想要了解一下其相关规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br/>(一) 审查限制性条款<br/>由于用人单位在劳动就业关系中处于较为有利的地位 , 因此在签订劳动合同时通常会利用这种优势 , 制定一些不合理的格式条款强迫劳动者接受 , 比如不合理的服务年限、苛刻的劳动纪律等条款。这类条款片面强化劳动者的义务、限制劳动者的人身自由以及回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直接关系到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实践中,这类限制性条款主要危害在于影响到劳动者的人身、经济、休息休假等主要权利的行使,同时也是引发劳动纠纷的主要原因之一,因此劳动者在签约时应当注意认真审查、推敲相关条款,全面充分理解这类条款的真实含义,并对其中的不合理甚至违法的部分提出异议,避免日后吃亏。因为一些这类条款并不一定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只是对劳动者一方相当不利,万一打起官司,话劳动者又不可能主张无效的话,只能自己承担苦果。<br/>(二)审查试用期条款<br/>因试用期问题引发劳动纠纷也是比较常见的。法律对试用期有较明确的规定,比如试用期应当包含在劳动期内,试用期内应当参加社会保险,试用期的最长期限不得超过 6 个月,合同期在 1 年以上 2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60 日;合同期在 6 个月以上 1 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30 日;合同期在 6 个月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15 日,等等。但由于大多数劳动者不熟悉劳动法律法规,一些用人单位借此签订违法的试用期合同,或者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了过长的试用期,都直接侵犯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试用期长短涉及到工资转正、经济补偿金、培训费以及职工自行流动等问题,提醒劳动者应予留意。<br/>(三)审查工作岗位、地点条款<br/>实践中很多劳动争议案件,是由于劳动合同中对工作岗位、工作地点约定不明确引起的。严格上说,这属于劳动条件的一个范畴,用人单位提供什么样的工作岗位、地点直接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因此,一些用人单位利用这个空子,故意不把工作岗位、地点写进劳动合同,以达到随时、随意变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内容、工作地点的目的,无限度扩大用人单位的管理权。遇到此类情况时,劳动者往往很被动,甚至对于用人单位单方变更合同内容、故意进行刁难毫无办法,不得不主动辞职。因此,建议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一并明确工作岗位、地点。<br/>(四)审查违约条款<br/>除了《劳动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以外,对违约行为通常是通过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条款来约束的。因此,劳动合同中关于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条款十分重要,能直接决定当事人承担责任的后果。实践中比较常见的违约金类型主要有 3 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违约金、违反培训协议的违约金和违纪、失职造成经济损失的违约金。一般情况下,劳动合同中相关条款应当包括对违约的情形、赔偿的范围、处罚的方式、违约金的计算方法、违约金的数额等内容作出明确约定,才不容易引发争议。对于劳动者来说,在就业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要注意到有关违约责任是否合法、公平,并结合考虑自己的经济承受能力,避免日后无力承担巨额赔偿金而陷入困境;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也应当注意避免违约赔偿金额过高或过低,做到责任对等,权义一致。<br/>(五) 审查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br/>此类条款涉及到劳动者的经济权利。关于劳动合同中的工资金额,不仅是加班费的计算基数,也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等的计算依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因此在约定工资数额时应当尽量争取把数额写清楚,以免在仲裁、诉讼时无法举证而导致权益受损。关于年终奖金、出差补助、交通报销之类并不是法律强制规定发放的,所以劳动者应当要求在劳动合同做出明确约定,不要轻信口头承诺,否则引发纠纷时经常会处在无法举证的被动地位。<br/>(六)审查商业秘密和禁业条款<br/>目前越来越多的用人单位开始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在录用一些关键岗位的人员时均要求签订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等。这类条款对劳动者而言,意味着加重自身义务,可能因此限制了择业自由和发展空间。应当注意的是,劳动者一旦违反,不仅涉及劳动法上的责任,还可能负上民法、刑法上的责任。因此,劳动者在签署此类条款时,一定要慎重考虑。关于保密条款,劳动者应当审查保密主体、保密范围、保密周期和泄密责任等几项内容。关于竞业限制条款,劳动者应当审查禁业补偿费、禁业年限和范围、违约责任以及违约金计算方式等几项内容。就笔者日常接触的来说,补偿费一般不低于本人原来工资的 50 %,禁业年限一般不超过 3 年。<br/>(七)审查培训条款<br/>虽然用人单位有义务培训、提高劳动者的技能,但由于员工流动必然造成用人单位的资源损失,因此很多单位都规定培训不是免费的,涉及到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培训费如何赔偿的问题也有必要作详细介绍。近几年,因劳动者跳槽而赔偿培训费的案例越来越多,由于用人单位持有培训协议或劳动合同中有培训条款,因此劳动者最终被判令支付培训费在所难免。审查培训条款最关键看培训内容、服务期、培训费金额和赔偿计算方式等几个内容。对此,劳动者具体可以参考原劳动部的规定: “ 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则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支付该项培训费用,具体支付方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职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双方对递减计算方式已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br/>上诉就是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哪些的回答,望采纳。
468浏览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
10w+浏览2024-11-05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哪些
劳动合同在审查的时候,要注意劳动合同是否具有效力的,还是属于无效的,合同里面的条款是否存在违约的情况,或者是不符合法律的规范的情况下,那么这种劳动合同都是属于无效的合同。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劳动仲裁驳回请求的情形不包括什么
46浏览 2025-02-17
审前调查包括什么方法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审前调查包括什么方法问题解答如下, <br/>一、审阅法。审阅法是审计前调查审计证据的最基本、最直接的方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审查和翻阅被审计单位及相关单位的相关文件,获得相关证据资料的一种方法。审计人员可以根据需要,查阅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经济政策、法律法规、行业地区、背景材料;查阅被审计单位的报表、帐册、财政财务收支计划、内部管理制度、重要会议记录,文件、合同;查阅有关的审计档案,统计资料等。运用这种方法,主要是为了收集有关资料,熟悉被审计单位内外情况,为下一步调查作好准备。<br/>二、观察法。观察法是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场所、有形资产和有关业务活动及内部控制程序进行实地察看,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环境、生产状况,业务运行情况及内部控制情况的证据。实地观察的目的是更多地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办公用房及环境,有无房屋出租、固定资产存放位置等情况。现场观察使审计人员对被审计单位有一个感性的意识,以利于实施阶段的审计工作开展。这种方法虽然比较简单但作用却很大。运用观察法往往可以掌握到被审计单位账簿之外的一些重要经济信息和疑点,再结合其他审计方法的灵活运用,能够有效提高审计效率,发现重大问题。<br/>三、访谈法。访谈法是指由审计人员向当事人或知情人询问、交流来获得审计信息的方法。访谈有多种方式,可以通过电话进行访谈,也可以面对面的访谈,还可以通过信函方式进行访谈。访谈的对象可以是被审计单位领导,也可以是财会人员,还可以是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人员。通过访谈,可以在短时间内迅速了解被审计对象的总体概貌,为下一步审计指明方向和重点内容,确定风险点及控制状况,以及合理配置审计资源。<br/>四、问卷法。问卷法是指审计人员先设计好的问卷(调查提纲或询问表),通过邮政部门或以组织形式交给被调查者,让其在规定的时间内回答完毕。然后通过邮局寄回或由调查者收回,最后进行统计汇总,以取得所需调查资料的调查方法。问卷法是一种间接的、书面的访问。调查者一般不与被调查者见面,而由被调查者自己填写答卷。一份完美的问卷应是问题具体、重点突出、使被调查者乐于合作,能准确地记录和反映被调查者回答的事实,而且便于资料的统计和整理。它省时、省力、匿名性强,但调查质量难以保证,需要时应一步分析处理。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收集用其他方式难以获得信息,如账外资金、小金库等。<br/>五、文献法。文献法是指审计人员根据一定的研究目的或课题需要,通过查阅文献来获得相关资料,全面地、正确地了解所要研究的问题,找出事物的本质属性,从中发现发现问题的一些研究方法。文献是第二手材料,它是审计调查中不可缺少的环节。文献研究的途径包括:一是历史文献资料,即查阅与审计项目有关领域的研究报告,书籍、论文以及以往审计资料等,来收集相关的背景资料或细节、信息,更能加深审计人员对审计项目的了解;二是现有统计资料,即通过统计、财政及主管部门等提供的数据信息,查阅与被审计单位相关的数据;三是网络文献资料,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网络文献日益成为文献研究的重要方面,它具有信息量大、动态性强、时效性广等特点。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更多的了解被审计单位的基本情况。<br/>六、分析法。分析法是根据审计目标的要求,将有关数据资料和具体情况结合起来通过分组分析、对比分析、结构分析、趋势分析、因素分析等手段,进行归纳、推理、判断、概括出审计事项的内在联系,从而得出结论,作出评价判断其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审计重点和目标。运用这种方法可以甄别票据的真伪,某项收支的异常变动等问题。<br/>七、抽查法。抽查法是指审计人员按照随机原则,在总体中抽取一部分作为样本进行调查,并以此推断审计对象总体情况的一种调查方法。此方法省时省力方便灵活,适用于规模大、业务多的被审计单位。如对个体工商纳税情况调查等项目。<br/>八、侧重法。侧重法是一种非全面调查,它是在普遍调查的基础上选取少量典型样本进行侧重检查的一种方法。侧重调查主要适用于那些反映主要情况或基本趋势的调查。单位的选取通常是指在调查总体中具有举足轻重的,能够代表总体的情况、特征和主要发展变化趋势的那些样本单位。这些单位可能数目不多,但有代表性,能够反映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运用这种方法,可以抓住典型综合剖析,理清审计的整体思路,规避大型项目的审计风险。<br/>九、座谈法。座谈法是指审计人员召开小型会议,邀请熟悉被审计单位情况和有不同知识、经验、观点的人,通过与他们进行沟通和讨论,来获得特定的知识。听取不同的意见和建议,寻求被审计单位易出现哪些问题及如何解决这些问题。运用这种方法,深入群众了解实际情况,所取得的资料也较为真实、丰富。<br/>十、测评法。测评法是指审计人员通过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内部制度的设置和运行情况,并进行相关测试,对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作出评价,以确定是否依赖内部控制制度和实质性测试的性质、范围、时间及重点内容的活动。通过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可以初步评价控制风险,初步确定控制保证程度系数,决定是否采取依赖内部控制审计策略。为确定实质性测试的程序和范围服务。如果能依靠测试和评价内部控制来开展审计工作,那么就既能提高审计效率,又能保证审计质量。<br/>总之,审计调查采用什么样的方法,应根据审前调查的目标、内容、时间、地点、调查人员及被审计单位的特点,结合实际情况加以选择。事实证明,运用好审调查的方法,对开展好审前调查工作能够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474浏览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都包括哪些
10w+浏览2023-09-11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哪些方面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审查限制性条款;审查试用期条款;审查工作岗位、地点条款;审查违约条款;审查工资、补助和奖金条款;审查商业秘密和禁业条款;审查培训条款。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都包括哪些
10w+浏览2024-02-24
劳动合同审查意见书应当包括什么条款?
劳动合同审查意见书的内容涉及方方面面,主要应当包括以下条款:一、劳动合同的主体资格。二、劳动合同中具体条款的效力及修改建议。三、律师事务所的具体名称以及提交意见书的具体时间。
10w+浏览
合同事务
离婚调查取证的要求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离婚调查取证的要求包括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br/>一、离婚调查取证的要求<br/>1、收集物证、书证,应尽量收取原物、原件;不能收取原物、原件的,也可拍照、复 制,但须注明保存单位和出处,书证还须由原件的保存单位或个人签字、盖章。<br/>2、收集证言,应对出证人提出要求,讲明责任。证言材料要一人一证,可由证人书 写,也可由调查人员作笔录,并经本人认可。所有证言材料应注明证人身份、出证时间, 并由证人签字、盖章或押印。证人要求对原证作出部分成全部更改时,应重新出证并注明 更改原因,但不退原证。与证人谈话,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br/>3、对于有关机关移送的调查材料,必须认真审核,经调查人员认定后才可作证据使用。<br/>二、离婚调查取证需要注意哪些问题?<br/>离婚调查一般来说就是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以及对离婚有何种过错,过错程度等内容,这里面包括个人进行的离婚调查,也或者是在、律师职责下进行的调查,无论是何种形式的离婚调查,都要在合法的条件下取得,否则,这种调查是不能作为法庭证据使用的。那么,先来看看一下几个问题:<br/>1、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需要查些什么?<br/>(1)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收入情况;<br/>(2) 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房产情况;<br/>(3)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车辆情况;<br/>(4)离婚财产调查是调查对方其他财产情况等。<br/>2、离婚调查,离婚财产调查中当事人要注意的事项<br/>对于没有掌握的对方财产,注意诉讼的保密工作,尽量,除律师外不要对任何人讲自己打算离婚并要采取行动,需要及时申请调查的存款等财产,以有效防止对方转移财产。<br/>在不能获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应留意配偶的投资去向及存款方式,除了记下配偶投资、合股的公司全称外,还可留意记下配偶准确而具体的购房地址、车辆号牌、工资卡号、银行存款账号、股东卡号等,以便可向相关部门查询或依法申请人民调查。如发现配偶有转移的迹象时,应立即采取措施,如提讼等。<br/>婚姻案件中弱势一方应当保存好、房产证、车辆买卖合同、发票、存折存单、借条、股票帐户、贵重财产发票等票证,以最大程度保护自己的利益。
389浏览
实质审查请求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10w+浏览2023-09-04
朋友卷入到一个经济诈骗案中,现在法院立案审查,家里公司都闹得乌烟瘴气的,拿了我朋友的很多资料,请问审查包括哪些方面?
[律师回复] <br/>一、【普通立案】符合立案条件的,登记立案;当场不能判定是否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接收起诉材料,并出具注明收到日期的书面凭证;需要补充材料的,在补充材料后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立案期限从补正后交人民法院的次日起算。由上级人民法院转交下级人民法院立案的案件,从受诉人民法院收到起诉状的次日起算。<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26条、208条)<br/>立案庭应当在决定立案并办妥有关诉讼收费事宜后,3日内将案卷材料移送相关审判庭。<br/>(审限管理规定第14条,审理期限若干规定第7条)<br/>人民法院受理公益诉讼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书面告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86条)<br/>二、【第三人撤销之诉】人民法院应当对第三人提交的起诉状(第三人撤销之诉)、证据材料以及对方当事人的书面意见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询问双方当事人。经审查,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30日内裁定不予受理。<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93条)<br/>三、【法院受理人数众多且无法确定案件的公告】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规定受理的案件,人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通知权利人向人民法院登记。公告期间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确定,但不得少于30日。<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7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54条)<br/>四、【简易程序转普通程序后交纳诉讼费的时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转为普通程序的,原告自接到人民法院交纳诉讼费用通知之日起7日内补交案件受理费。原告无正当理由未按期足额补交的,按撤诉处理,已经收取的诉讼费用退还一半。<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199条)<br/>五、【特殊案件按撤诉处理的再立案】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6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br/>(《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214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124条)<br/>六、【宣告失踪人死亡案件的立案】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公民失踪后,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自失踪之日起满4年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345条)
1k浏览
实质审查请求书一般包括什么内容
10w+浏览2023-09-22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劳动合同审查的要求包括什么?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
温馨提示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律师
律图法律咨询 24h在线
18万+

认证律师

15亿+

普法人次

9

最快响应

南京188****3116用户4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泰州178****406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镇江188****5635用户2分钟前已提交咨询
立即咨询(问题解决率99%) 推荐使用

继续换一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