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有哪几种?

最新修订 | 2024-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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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林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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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我国,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有那好多种,比如涉及买卖、建设工程、承揽、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转让、加盟、兼并、保险、运输、租赁经营、借款、担保、赠与、劳动、出版、委托等,三十多种的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
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有哪几种?

一、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有那几种

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涉及买卖、建设工程、承揽、合资、合作、租赁、承包、转让、加盟、兼并、保险、运输、租赁经营、借款、担保、赠与、劳动、出版、委托等30多种经济类型的经济活动。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在现代经济生活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由于人们的法律知识水平参差不一,有时不能准确掌握和使用合同示范文本,从而导致不必要的经济损失。规范的合同文本可以规范当事人的行为,避免合同出现漏洞,减少签约中出现的违法现象。为此我们编写此书以维护合同签约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劳动合同是什么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关系当事人双方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时间。

劳动合同订立后,双方当事人便建立了劳动关系,各自要依据自己的劳动行为来享受权利和履行义务。但是,这种权利义务关系不可能无头无尾,成为永恒不变的关系,尤其是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力的流动是必然的。劳动关系可能是较长期限的,也可能是短暂的,到底要维系多久,必须通过一定的具体时间表现出来,这就产生了劳动合同的期限。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双方当事人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处于不确定状态,不利于维护各自的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期限是劳动合同存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劳动合同内容的保证。劳动合同是以实现劳动过程为目的,劳动过程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过程。劳动合同如果没有期限,这个过程就难以确定,生产或工作任务的完成就无法保证,合同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真正意义。正因为如此,本法把劳动合同期限作为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之一作出规定。

综上所述,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有那三十多种类型。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有利于让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权利和义务的协议。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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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追撞前车尾部的。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
  
3、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的。
  
7、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
  
8、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
  
9、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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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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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超越前方正在掉头车的。
  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当事人未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辩护的类型和种类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刑事辩护的定义和种类有哪些 刑事辩护是指刑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为反驳控诉,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证据和理由,说明被告无罪、罪轻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的诉讼活动。 刑事辩护作为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刑事诉讼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要追溯到古罗马时期。该制度扎根于“尊重人的尊严”这一思想,强调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未经法律规定的程序判决有罪之前,被推定为无罪,而享有辩护权及其他诉讼权利,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参与刑事诉讼程序,通过充分行使辩护权,与追诉机关进行平等对抗,以维护其合法权益。该制度对于完整诉讼结构形态的构成,对于案件事实真相的查明,程序正义的实现,诉讼效率的提高都起到了一定的积极作用。 刑事辩护的种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刑事辩护可以分为: 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 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 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 按照辩护方向可以分为:无罪辩护、罪轻辩护、指控罪名不成立辩护。 辩护人的职责是什么 (一)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根据事实”,就是要实事求是地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必须以事实为根据,而不是猜想、推测,更不是凭空捏造。“根据法律”,就是在事实证据的基础上,以法律作为辩护的准则和依据,无论是无罪、有罪、罪轻、罪重,都要以法律规定为依据。“根据事实和法律”,是辩护人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辩护、维护其合法权益的行为准则。但如果是为了使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免受刑事追究或者减轻处罚而弄虚作假、违背法律,则不能认为是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也不是正当履行职责。 (二)辩护人为了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应当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这是辩护人应当进行的主要工作,也是辩护人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惟一正确的途径。“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就是说辩护人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了解案情,向被害人或者其他证人进行调查并收集有关证据材料时,要在尊重客观事实的基础上,注意了解和收集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没有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虽有犯罪行为但同时具有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各种证据,比如犯罪嫌疑人是不是未成年人,有没有、表现,在中是否起次要作用,等等,并向司法机关提出有关证据和辩护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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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怎么填?
劳动合同书经济类型应当根据公司的性质来进行填写,一般可以填国资、外资、或者合资等情况,具体情况下经济类型是由公司的出资情况来决定的,如果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公司的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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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打算跟朋友一起注册公司,想知道下集团公司的企业类型有哪几种是怎么辨别的?私人的怎么选类型呢
[律师回复] 集团公司的企业类型:
一、有限责任公司,它包括:
1、有限责任公司,它可再细分为: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国有独资、外商投资、外商独资。它还可以下设分公司,其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2、股份有限公司,它可再细分为:上市和非上市两种。它也可下设分公司,性质为“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二、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设立),它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三、合伙企业(合伙人可以是两个以上自然人,也可以是有限公司、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等)。它分为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如下设分支机构,性质为“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四、全民所有制企业,“国有”和“全民”统称为全民所有制。它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营业单位也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
五、集体所有制企业。它也分为企业法人和营业单位两种。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主办单位一般是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营业单位可以由企业法人下设成立,也可由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工会、村委会等法人组织直接下设成立。
六、农民专业合作社。(这是个新类型,以前没有)。
公司经济类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公司经济类型是什么问题解答如下, 公司经济类型是什么,不同的企业类型对注册资本有着不同的最低限额,在目前的经济环境中,有国有经济、集体经济、私营经济、个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其他经济;具体的经济分类方法,有如下的分类。
公司的经济类型是什么
一、国有经济
国有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国家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和地方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国有资产投资举办的企业,也包括实行企业化经营,国家不再核拨经费或核拨部分经费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性活动的社会团体,以及上述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举办的企业。
二、集体经济
集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集体所有的一种经济类型,是公有制经济的组成部分。包括城乡所有使用集体投资举办的企业,以及部分个人通过集资自愿放弃所有权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认定为集体所有制的企业。
三、私营经济
私营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公民私人所有、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国家法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有限责任公司。
四、个体经济
个体经济是指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济类型。包括所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合伙
五、联营经济
联营经济是指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共同投资组成新的经济实体的一种经济类型。联营经济只包括具备法人条件的紧密型联营企业。
六、股份制经济
是指全部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共同出资,并以股份形式投资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股份制经济主要有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组织形式。全民、集体、联营、私营企业等经济组织虽以股份制形式经营,但不以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登记注册的,仍按原有所有制性质划归经济类型。
七、外商投资经济
外商投资经济是指国外投资者根据我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境内开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外商投资经济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3种形式。
八、港澳台投资经济
是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涉外经济的法律、法规,以合资、合作或独资的形式在大陆举办企业而形成的一种经济类型。港、澳、台投资经济参照外商投资经济,可分为合资经营企业、合作经营企业和独资企业3种形式。
九、其它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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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类型有哪些
经济纠纷主要类型包括经济合同纠纷和经济侵权纠纷。前者涉及合同签订和履行中的问题,如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纠纷等;后者则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和财产权等争端,如知识产权侵权、所有权侵权等。总体而言,经济纠纷源于市场经济环境下各经济主体间的经济利益和责任分配不均或履行不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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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民事诉讼证据类型的种类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1、当事人陈述。 当事人陈述是指当事人在诉讼中就与本案有关的事实,向所作的陈述。当事人陈述作为证据的一个种类是我国的民事诉讼证据种类划分中的特色。当事人是民事诉讼法律关系的主体,由于与诉讼结果有着直接的利害关系,决定了当事人陈述具有真实与虚假并存的特点。 因此,审判人员在运用这一证据时应注意防止将虚假的证据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对于当事人的陈述应结合本案的其他证据进行审查核实,以确定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2、书证。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 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因此,书证的主要的表现形式是各种书面文件,但有时也表现为各种物品。书证在民事诉讼中是普遍被应用的一种证据,在民事诉讼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3、物证。 物证是指以其存在的形状、质量、规格、特征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物证是通过其外部特征和自身所体现的属性来证明案件的真实情况,它不受人们主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因此,物证是民事诉讼中重要的证据之一。民事诉讼中常见的物证有:争议的标的物(房屋、物品等);侵权所损害的物体(加工的物品、衣物等);遗留的痕迹(印记、指纹)等等。 4、视听资料。 视听资料,是指利用录音、录像、电子计算机储存的资料和数据等来证明案件事实的一种证据。它包括录相带、录音片、传真资料、胶卷、微型胶卷、电话录音、雷达扫描资料和电脑贮存数据和资料等。外国民事诉讼法一般都没有将视听资料作为一种的证据类型对待,仅将其归入书证和物证的种类中,我国民事诉讼法鉴于其具有的特点,将其归为一类的证据加以使用。 5、电子数据。 电子数据是存储于电子介质中的信息,包括电子签名、格式化后的硬盘通过恢复取得的信息等等,与传统的录像、录音等视听资料有所区别。 6、证人证言。 证人是指知晓案件事实并应当事人的要求和的传唤到法庭作证的人,证人就案件事实向所作的陈述称为证人证言。 7、鉴定意见。 鉴定意见是专业人员运用其专门知识,对案件证据材料进行分析鉴别,对专门性问题作出意见,以作为法官判断相关证据真伪的参考依据。从性质上来说,鉴定意见与其它证据类型很重要的区别在于:鉴定意见本身是构建在其它证据材料基础上,得出的鉴定人的主观判断。在其它证据类型中,都力求证据材料契合客观案情,尽量与表述人的主观相分离;但在鉴定中,最有价值的反而是鉴定人通过主观知识鉴别证据材料的过程。 8、勘验笔录。 勘验笔录是指人民审判人员,在诉讼过程中,为了查明一定的事实,对与案件争议有关的现场、物品或物体亲自进行或指定有关人员进行查验、拍照、测量后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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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都有哪些类型?
经济纠纷的类型包括两大类,第一大类是经济合同纠纷,第二大类是经济侵权纠纷,无论是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属于合同纠纷还是侵权纠纷的,此时都是可以由双方当事人之间通过民事诉讼或者是协商等方式处理的,具体的经济纠纷都有哪些类型的回答可以参考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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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
经济犯罪的类型有哪些?
[律师回复] 对于经济犯罪的类型有哪些?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公司高管经济犯罪类型
行贿罪 罪
罪 挪用公款罪 单位罪
介绍贿赂罪 职务侵占罪 单位行贿罪
玩忽职守罪 隐瞒境外存款罪 对单位行贿罪
私分国有资产罪
二、公司经济犯罪类型
(一) 金融业务中的犯罪
洗钱罪 逃汇罪 贷款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 骗购外汇罪 罪
票据诈骗罪 高利转贷罪 变造货币罪
保险诈骗罪 信用卡诈骗罪 有价证券诈骗罪 金融凭证诈骗罪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
信用证诈骗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 违法向关系人发放贷款罪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擅自设立金融机构罪 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 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
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 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
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 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
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用帐外客户资金非法拆借、发放贷款罪
伪造、变造、转让金融机构经营许可证、批准文件罪
(二) 纳税中的犯罪
偷税罪 抗税罪
骗取出口退税罪 逃避追缴欠税罪
非法出售发票罪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三) 知识产权使用中的犯罪
假冒注册商标罪 假冒专利罪
侵犯著作权罪 侵犯商业秘密罪
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四) 商品交易活动中的犯罪
虚假广告罪 合同诈骗罪
非法经营罪 逃避商检罪
串通投标罪 强迫交易罪
倒卖车票、船票罪 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
伪造、倒卖伪造的有价票证罪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
(五) 生产销售商品中的犯罪
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销售劣药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罪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
生产、销售伪劣农药、兽药、化肥、种子罪
(六) 公司设立管理中的犯罪
妨害清算罪 虚报注册资本罪
为亲友非法谋利罪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
提供虚假财会报告罪 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
非法经营同类营业罪 低价折股、出售国有资产罪
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对公司、企业人员行贿罪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罪
隐匿、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罪
(七) 进出口贸易中的犯罪
废物罪
核材料罪 文物罪
淫秽物品罪 贵重金属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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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稀植物、珍稀植物制品罪 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
安置房有几种类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拆迁安置房因土地性质不同而分为三种类型: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国有出让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全产权房屋);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统称有限产权房屋),其中集体土地性质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全产权房取得房产证后,可上市交易,有限产权房在补缴土地出让款后才可上市交易。 安置房转让需查看土地性质 集体土地上的拆迁安置房想要上市交易,可以通过转变土地性质实现: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后,可申请将拨用集体土地按规定程序转变为国有划拨土地;而国有划拨土地转变为国有出让土地的,经批准后按规定补办出让手续并补缴土地出让价款,在两次转变后,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才具备上市交易的条件。 从上述可以看出,安置房土地性质可分为三大类型。在进行安置房转让、交易时需格外注意其土地性质,在集体性质土地上建设的拆迁安置房不能上市交易的。 《安置房管理实施暂行办法》 第七条 动迁安置房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由市和区、县规划土地部门在安排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并确保优先供给。 第八条 区、县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由区、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会同区、县发展改革、规划土地等部门预审并经区、县政府同意后,向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申报项目认定。区、县规划土地部门负责在预审前,对项目规划和用地方面进行核定,并按照市规划土地部门要求,做好项目备案工作。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审核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并对通过审核的项目出具认定文件,作为办理后续相关手续的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以将已经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并符合动迁安置房相关要求的建设项目,改变为动迁安置房建设项目,并按照本条 第一款、 第二款规定申报项目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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