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

最新修订 | 2024-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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樊林卓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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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对于股权转让的违约金比例一般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如果合同中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具体比例,双方告上法庭后,法官可以按照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来确定违约金的标准。
股权转让违约金比例怎么确定?

违约金由双方自行协商后确定,法律上没有规定违约金的标准。但是,一般情况下,违约金的标准应当于一方违约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数额相当。如果违约金约定过高,人民法院可在一方请求调低违约金的情况下,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对违约金数额进行调整;同样的,如果违约金约定过低,守约方也可以要求法院调高违约金数额。

在衡量违约金是否“过分高于”时,司法解释只是将“违约造成的损失”作为参考标准。而像股权转让合同纠纷,违约方给守约方造成的损失不具体或者说无法用货币量化。在难以量化违约损失时,如何确定违约金相关法律没有规定。在处理该类案件时,只能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精神根据不同的案件类型予以酌定。首先,不能完全以惩罚原则处理违约金,即按双方约定支持违约金;其次,根据不同案件类型适用的相关法律体现违约金的惩罚和赔偿双重功能;最后,确定的违约金既能保障守约方未因守约方违约造成损失且能从对方违约获取“诚信利益”,又能惩罚违约方,同时又能有效保障整个社会交易秩序正常运行。

1、约定定额违约金的,可参照定金比例支持不超过主合同标的或者未履行合同标的的20%

比较定金和违约金,两者存在融通之处。定金,属于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合同双方约定违约金目的在于敦促对方能诚信履约,保障债权或者其他权利的兑现。约定违约金实质上也存在要求对方按期履约的担保意愿,避免陷入担忧对方爽约的不安。至于定金比例不超过20%,是基于保障交易秩序,避免合同强势一方从签订或者履行合同中获取高额利益,体现的也是惩罚与赔偿功能。故在约定定额违约金时,参照定金比例支持不超过20%存在法理依据,事实上司法实践中也大多按该方法操作。

2、约定按期支付迟延履行金,金额不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4倍

最高院在《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规定,法院保护不超出银行贷款四倍利率。该规定把握了国家经济政策精神,体现了国家对金融秩序的调控,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做到依法公正与妥善合理的有机统一。因此,在审理其他类型案件时可参照适用。在处理约定按期支付迟延履行金案件时,可将迟延履行金转化为利率形式。如主合同标的为50万元,约定迟延履行日1000元,按用违约金与主合同标的比较,得出实际比例为月6%,明显高于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4倍,至于参照的贷款种类,可按违约的时间确定是短期还是中长期。

以上就是关于股权转让违约金的解释。对于股权转让合同违约金的比例相关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若是在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一般以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的数额为标准。所以在签订股权转让合同时最后要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的比例,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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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转让和增资扩股中资金的受让方不同。股权转让的资金由被转让公司的股东受领,资金的性质是股权转让的对价;而增资扩股中的获得资金的是公司,而非某一特定股东,资金的性质是股东的资本金。
2、投资人对公司的权利义务不同。股权转让后,投资人取得公司股东地位的同时,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而增资扩股中的投资人是否与原始股东一样,承担之前的义务,需由协议各方进行约定。
3、出资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的变化不同。股权转让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并不发生改变;而增资扩股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必然发生变化。
4、增资扩股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不变,股权转让后公司原股东股权计税成本会发生改变。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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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关条例明确规定了违约金比例的,即可按该比例直接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由此可见,延期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的计算标准是固定的。各种滞期费、滞纳金等适用如上规定。
2、机关确定一定的比率,才能计算出违约金的数额。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1项规定,供方不能交货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通用产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五。一般来讲,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法定违约金为一定的比例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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