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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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北京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其中明确规定了审理技术合同时出现的各种矛盾纠纷的具体处理情况,司法机关在审理时可以遵照执行。
北京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一、 北京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北京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技术成果,是指利用科学技术知识、信息和经验作出的涉及产品、工艺、材料及其改进等的技术方案,包括专利专利申请、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技术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

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技术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有关内容

第七条 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订立的技术合同,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订立的合同,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未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授权或者认可的,由该科研组织成员共同承担责任,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因该合同受益的,应当在其受益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

前款所称不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科研组织,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设立的从事技术研究开发、转让等活动的课题组、工作室等。

第八条 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依法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或者取得行政许可,而未经审批或者许可的,不影响当事人订立的相关技术合同的效力

当事人对办理前款所称审批或者许可的义务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由实施技术的一方负责办理,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九条 当事人一方采取欺诈手段,就其现有技术成果作为研究开发标的与他人订立委托开发合同收取研究开发费用,或者就同一研究开发课题先后与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委托人分别订立委托开发合同重复收取研究开发费用的,规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第十一条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让与人、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受托人已经履行或者部分履行了约定的义务,并且造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的过错在对方的,对其已履行部分应当收取的研究开发经费、技术使用费、提供咨询服务的报酬,人民法院可以认定为因对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给其造成的损失。

技术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履行合同所完成新的技术成果或者在他人技术成果基础上完成后续改进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和利益分享,当事人不能重新协议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由完成技术成果的一方享有。

对于技术合同纠纷的处理,一方面是需要严格基于技术合同的相关内容来进行处理的,另一方面也需要结合技术合同在签订时协商认定的情况来进行办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律师来对合同内容进行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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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技术合同受理时限吗?
北京市技术合同受理时限,因为根据我们国家《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第14条当中明确的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的审核的日期是30天。也就是从登记申请之日起30天,必须要完成相关的认定登记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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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认定北京首先要准备合同、登记表等相关材料,将需要申请登记合同上交到相关机构认证,然后就等待受理机构登记审定就可以了;按照技术合同的不同类型去进行相关的认真程序的;按照实行按地域卖方一次性登记制度,一般就是技术合同内的内容合理和合法、走足相关的法律程序即可完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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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北京高新技术企业,我想知道怎样办理技术合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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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哪些企业是做技术合同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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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是北京一家技术公司的老总,最近需要把北京技术合同登记备案,想问下各位这个要怎么操作?
[律师回复]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规范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国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的贯彻落实,规范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依据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科技部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和《北京市技术市场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科委)授权北京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管理办),负责管理本市行政区域内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工作。技术合同登记机构(以下简称登记机构)具体负责技术合同的认定登记。
第三条 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实行按地域卖方一次性登记制度。技术合同经认定登记,当事人可按照国家和本市的规定享受优惠政策。
第四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技术开发合同
1. 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3. 研究开发工作及其预期成果有相应的技术创新内容。
技术转让合同
1. 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2. 合同标的具有完整性和实用性,相关技术内容应构成一项产品、工艺、材料、品种及其改进的技术方案;
3. 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技术咨询合同
1. 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 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3. 工作成果是为委托方提供科技咨询报告和意见。
技术服务合同
1. 合同标的为运用专业技术知识、经验和信息解决特定技术问题的服务性项目;
2. 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3. 工作成果有具体的质量和数量指标;
4. 技术知识的传递不涉及专利、技术秘密成果及其他知识产权的权属。
第五条 申请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依法生效的合同及相关附件(一式两份);
2.《技术合同登记用户注册表》;
3.《技术合同登记表》;
4.《技术合同认定规则》中要求申办人出具的材料:
法人、其它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承担政府项目而订立的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提交项目主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技术合同标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应当提交生产许可证或有关批准文件。
第六条 登记机构应当依照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程序和《技术合同认定规则》规定的条件,对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进行审核认定。登记机构应当自正式受理之日起30日内完成认定登记事项,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进行分类登记和存档;对不符合登记条件的合同不予登记并做记录。
交易额在100万元以上的合同认定登记,必须经登记机构负责人审定签字后,方可登记;交易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合同,由受理登记机构报管理办审定,经主管主任签字后登记。
第七条 当事人申请认定登记技术合同应当在合同依法生效后的有效期内进行。提交的合同应当是真实完整的中文书面合同文本。
使用科技部或管理办印制的合同示范文本的,应当按填写说明如实填写有关内容;使用其他书面文本的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八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其标的技术内容应当详实、具体,主要条款齐备,当事人各方的权利义务明确。
整体框架式或一揽子式合同,当事人应当对合同的技术内容做补充说明。
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当事人应当出具纸介形式的合同文本。
第九条 技术合同分为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技术服务合同。 以技术入股方式订立的合同,可以按照技术转让合同认定登记。
以上是北京技术合同备案的相关文件,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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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技术合同纠纷怎么解决?
北京技术合同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申请调解或者仲裁处理,最后也要可以起诉到法院,由法院进行判决处理,具体情况下可以根据合同纠纷情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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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技术入股是否有法律依据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怎样的 公司法第27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注意事项 技术入股的教训: 1、技术跟资本合作,千万不要拿低工资,要不项目做成功或者不成功,做技术的可能都是颗粒无收。 2、签技术入股的协议时,一定要拿到公证处公证,或者直接转到个人名下。协议最好请律师过目,分析可能存在的争议。 3、自己做技术需要不需要保留的问题。 4、另外,技术和资本合作,如果对方只是把技术人员当成打工人员一样对待,不是股东或者合作者,建议技术人员不用合作了,项目完成了必定拆伙。 公司法技术入股的规定是由公司法72条所明文规定的,在入股之前,需要进行货币价值的估值。根据规定,可以估值额才能进行出资,否则将不能出资。在入股之后,就需要履行公司股东的职责,若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的身份,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北京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哪些
[律师回复] 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负责进行全省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医疗事故争议经市级医学会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后,医患双方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可以申请进行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未经首次鉴定的,省医学会将不予受理。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需要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若双方当事人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共同书面委托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市级医学会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双方当事人对首次鉴定结论不服,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医学会进行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二、若医患双方仅有一方认为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先到当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出首次鉴定申请,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委托市级医学会进行首次医
特殊情况由当地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给市级卫生行政部门,由市级卫生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市级医学会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若其中一方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可向受理此争议的市级或县(区)级卫生行政部门提起再次鉴定申请,由原委托部门或人民法院委托省医学会进行再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医疗纠纷进入法律程序的,可以由申请方向司法机关提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申请,由司法机关委托市级医学会进行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若其中一方对首次鉴定不服,可以向受理此争议司法机关,提起再次鉴定申请,由原委托单位委托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进行再次鉴定。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山东省医学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办公室不予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1.未经市医学会做出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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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属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十八章规定,自然人(个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确立民事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技术合同。

2、提交合同的书面文本及与该合同有关的证明文件。
3、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应当是依法已经生效的合同。

4、法人、其他组织的内部职能机构或课题组订立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的,应当在申请认定登记时提交其法定代表人或组织负责人的书面授权证明。

5、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技术标的或内容不得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限制性要求。

6、技术合同标的涉及法律法规规定投产前需经有关部门审批或领取生产许可证的产品技术,当事人应当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或生产许可证后,持合同文本及有关批准文件申请认定登记。
7、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主要条款明确。

8、约定担保条款(定金、抵押、保证等)并以此为合同成立条件的技术合同,申请认定登记时当事人担保义务已履行。

9、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合同名称与合同中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致。

10、申请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其合同条款不得含有下列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等不合理限制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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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是这样的,我朋友需要研究一些经济开发的问题,请问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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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7086元。
二、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1258元。
三、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960元。
四、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4252元。
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相关法律法规如下:关于统一2016年度各项社会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和缴费金额的通知 京社保发〔2016〕14号 各区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管理中心、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各社会保险代办机构,各参保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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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以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作为缴费基数的,其缴费工资基数为2834元。
六、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按照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确定缴费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确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确定;参加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职工,缴费基数下限按照本市上一年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确定。以上是对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保问题的相关解答,希望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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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有明确、具体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目标;
  2.合同标的为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尚未掌握的技术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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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合同标的为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已经掌握的技术成果,包括发明创造专利、技术秘密及其他知识产权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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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当事人对合同标的有明确的知识产权权属约定。
  技术咨询合同
  1.合同标的为特定技术项目的咨询课题;
  2.咨询方式为运用科学知识和技术手段进行的分析、论证、评价和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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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服务内容为改进产品结构、改良工艺流程、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节约资源能耗、保护资源环境、实现安全操作、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专业技术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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