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合同无效纠纷怎么处理?

最新修订 | 2024-08-05
浏览10w+
朱歆尧律师
朱歆尧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348人
专家导读 技术合同无效纠纷可以提交有关材料到法院判决处理,涉及到技术合同本身就是无效的,是可以由法院以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宣告合同无效的,具体情况下可以依据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
技术合同无效纠纷怎么处理?

一、技术合同无效纠纷怎么处理?

对于无效技术合同,当事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者人民法院宣告合同无效。无效的技术合同自始没有法律效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在处理无效技术合同时,应着重贯彻赔偿损失的原则和保护技术权益的原则。

二、无效技术合同的处理原则

(1)无效的技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但是,技术合同的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2)技术合同无效的,只能由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变更或撤消合同,而不允许向对方当事人提出请求。

(3)技术合同无效后在处理上,首先应恢复原状,即当事人间的财产关系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具体做到:一方返还另一方所交付的技术资料或样品,并不得存留复制品;当事人双方可以约定,一方或双方在一定期限内负有对该技术资料和情报保密的义务,或承担不实施该技术的义务。其次,有过错的一方如给对方造成损失,应根据过错责任原则,向受害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技术合同无效是由双方的过错引起的,应根据责任大小、主次、轻重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4)因侵害他人技术成果被确认为无效的技术合同,一般按以下原则处理:

①因侵害他人专利权专利申请权、专利实施权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合同尚未履行的,不得履行;正在履行的,应当终止履行。提供技术的一方应当对侵权承担责任;若接受技术的一方明知另一方侵权,仍然与其订立、履行合同的,则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

②侵害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提供技术的一方应当对侵权行为承担责任。善意接受该项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一方,可以继续实施该项技术,但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如果接受技术的一方明知另一方侵权仍然与其订立、履行合同的,则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并承担连带责任,并不得继续实施该项非专利技术。

③侵害他人发明权、发现权、其他科技成果权等荣誉权的技术合同,在确认有关条款无效后不影响其余部分效力的,其余部分继续有效。对侵权行为负有责任的当事人,可根据情节轻重,裁决其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赔偿损失。

对于技术合同是否有效的认定,应当严格基于实际的合同情况来进行办理,特别是对于技术合同无效纠纷的具体处理上,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进行认定,如果双方可以就有关情况达成一致意见的,那么就不需要进行起诉或者仲裁处理。

立即免费测试 仅需1分钟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3.4k字,预估阅读时间12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3491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技术合同无效纠纷怎么处理?
一键咨询
  • 南通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3****167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7****118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3765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204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5****0001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777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471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8****843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连云港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4****0151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026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5****2465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常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2****688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25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5056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436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沭阳152****11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常州156****5205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宿迁178****6762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技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多长?
技术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分为两种情况:普通技术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两年;技术进出口合同的诉讼时效为四年。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技术委托开发合同纠纷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用工单位与劳务分包单位之间的合同争议,不属于用人单位和职工间的劳动争议纠纷,而属于民事合同关系,所以不能够申请劳动仲裁,应该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具体的纠纷处理方式:
1、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施工企业与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企业签定的劳务分包合同。
这样的合同,根据《最高人民若干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1条和《合同法》等规定被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无效后的处理:如果劳务分包企业提供劳务的工程合格,劳务分包企业依据《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条的规定,请求劳务费的应当得到法律支持。如果仅仅因劳务分包企业提供的劳务质量不合格引起的工程不合格,劳务分包企业请求劳务分包合同约定的劳务价款的,将得不到法律支持,并且,还应承担相应的损失。
2、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与劳务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依据合同的实际内容及建设施工中的客观事实,及双方结算的具体情况,来认定双方合同关系的本质。其中有的可能会被认定为工程分包合同,那么就要按照工程分包合同的权利义务,来重新确认双方的权利义务。
3、工程分包企业以劳务分包合同的名义与劳务分包企业签订的实质上的工程再分包合同。
这种合同将被认定为无效。工程分包企业因此种行为取得的利润将被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的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4条的规定收缴,或者由建筑行政管理机关作出同样的收缴处罚。
二、产生纠纷原因
1、因资质问题而产生的纠纷:根据《建筑法》和建设部《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从业资格的规定,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的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禁止施工企业向无质资或不具备相应质资的企业分包工程。
2、因履约范围不清而产生的纠纷:在施工实践中,总包单位与分包商之间因履约范围不清而发生纠纷的现象屡见不鲜。造成履约范围不清的主要原因是分包合同条款内容不规范、不具体。因此,在订立分包合同时,应严格按照《分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条款进行订立。
3、因转包而产生的纠纷:转包是指承包单位承包建设工程,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给他人或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建设工程转包被法律所禁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工程监理单位不得转让工程监理业务。
第三十五条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谋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技术合同纠纷如何处理?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技术合同纠纷如何处理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技术合同中什么事由无效
[律师回复] 对于技术合同中什么事由无效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中的无效事由,分别有以下几个方面:
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
3、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按照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二、技术合同中的成果归属
1、委托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可优先受让该专利申请权。
2、合作开发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合作开发的各方共有。当事人一方转让其专利申请权的,其他各方可优先受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合作开发的一方声明放弃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的,可由另一方单独或其他各方共同申请。申请人取得专利权的,放弃专利权的一方可免费实施该项专利。但合作开发的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3、委托开发或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和利益的分配办法,由当事人约定。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3491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什么样的技术咨询合同无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什么样的技术咨询合同无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相关知识:技术咨询合同的特征
1、技术咨询合同在技术领域内具有自己特定的调整对象,即合同当事人在完成一定的技术项目的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等科学研究活动中产生的民事法律关系。
2、履行技术咨询合同的目的在于:受托方为委托方进行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成果推广、技术改造、工程建设、科技管理等项目提出建议、意见和方案,供委托方在决策时参考,从而使用科学技术的决策和选择真正建立在科学化的基础之上。
3、技术咨询合同有其特殊的风险责任承担原则,即因实施咨询报告而造成的风险损失,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受托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技术咨询合同主要条款
名称
项目名称是指技术咨询合同所涉及到的合同标的项目的具体名称。使用简明、准确的语句来写,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如某产品研制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符合。
内容
当事人应写明合同标的内容及其特征,即应写明该合同是就什么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或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同时还应写明咨询活动的必要性,意义以及社会经济效益等内容。咨询形式即受托方是以什么样的方式来回答或完成委托方提出的技术问题。双方应约定受托方完成技术咨询合同所应达到的指标、要求以及应提交的咨询报告、技术资料和有关附件。
履行方式
当事人在合同中应约定履行期限,委托方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履行地点既可以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约定在受托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协作事项
当事人可以约定委托方的协作事项包括:阐明咨询的问题,向受托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根据受托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加有关资料、数据;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的,应及时修改、完善;为受托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对这些协作事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应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
验收
技术咨询合同因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具有无形、难以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不易以硬性指标衡量,当事人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验收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验收证明文件。
报酬
当事人应明确约定技术咨询的报酬数额及支付方式。如果受托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的经费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当事人还应约定此经费的负担及支付方式。
违约责任
当事人应对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予以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的,违约金视同损失赔偿金额,损失赔偿额不重复计算。也可以特别约定损失超过违约金数额的,应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报酬总额。损失赔偿额的计算不得显失公平。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技术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技术合同纠纷怎么处理问题带来帮助。
10w+浏览
合同事务
单位有一起技术合同纠纷案件,犹豫要不要请律师,谁知道像这种技术合同纠纷律师会帮我打赢吗,谢谢
[律师回复] 确实有的合同纠纷不一定都请律师,例如一些合同纠纷案件打官司的确不需要请律师,但是您的属于技术合同纠纷律师就一定要请的
  对于合同纠纷比较简单清楚、证据比较充分、诉讼管辖法院没有争议的案件可以不请律师。但是,在诉状等法律文书的书写上、出庭为自己辩护的技巧等问题上,还是需要找专业律师咨询一下,让专业的律师帮助指导一下。
  二、绝大部分合同案件请律师代理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很多常见的合同案件看起来比较简单,实际上涉及到很复杂的法律关系问题。昌平合同纠纷律师有一些法律问题,往往不懂法的当事人可能觉得理所当然,但是法官对此存有不同认定,律师对此存有不同看法。可以说很多情况下当事人是无法自行解决和处理的。
  当然,弄清其中的法律问题、搞清楚其中的焦点问题、准备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写好需要的法律文书只是众多步骤中的一步,立案、参加庭审、申请执行、上诉、申诉等等是接下来要考虑的问题。仅仅就庭审来说,没有参加过庭审的人很可能会被庭审的氛围给影响到,被法官和对方的提问给绕晕。还有就是法院一般会问双方是否和解,很多情况下,或许你都不清楚是否要理智地选择和解。而这些问题,专业的律师可以为您解决。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技术合同纠纷怎么处理?
技术合同纠纷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实际上当事人关于技术方面的一些合同和其他的合同内容都写在技术合同当中的话,应当是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争议的权利义务关系来确定案由。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技术培训合同纠纷律师费多少钱
[律师回复] (一)办理刑事诉讼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标准如下:
(1)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
1.侦查阶段(含检察院自侦阶段):2000-15000元/件;
2.审查起诉阶段:2000-12000元/件;3.审判阶段:3000-30000元/件。
(2)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被害人的代理人:2000-15000元/件。
(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的服务收费标准。
(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2)涉及财产关系的,根据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实行分段累计收费。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律师收费总计最高不超过10万元。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部分6%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的部分5.5%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的部分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的部分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的部分3%
1000万元以上的部分2%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实行计件收费,每件收取1000-10000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3491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管辖
技术服务合同纠纷的管辖问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主要遵循以下原则:级别管辖:技术服务合同纠纷案件一般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管辖。这意味着,此类案件的一审法院通常是地市一级的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辖区的实际情况,报经最高人民法院批准,指定若干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技术合同纠纷案件。
10w+浏览
合同事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合同事务 > 合同纠纷 > 技术合同无效纠纷怎么处理?
仅需1分钟,快速了解自身风险
立即试试 限时免费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