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违约金与没收押金是否是一样的?

最新修订 | 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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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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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租赁合同违约金与没收押金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样的,因为租房的违约金实际上也就是利用当初所扣留的押金来进行偿还的。根据我们国家《民法典》585条当中的规定,当事人是可以约定其中一方违约的情况之下向对方支付一定的违约金。
租赁合同违约金与没收押金是否是一样的?

一、租赁合同违约金与没收押金是否是一样的?

租赁合同违约金与没收押金从本质上来说是一样的,因为租房的违约金实际上也就是利用当初所扣留的押金来进行偿还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一款: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标的的2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适当减少。

但是违约金是当事人双方在订约时对一方违约后可能造成的损失的一种预先估算,与违约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不可能完全相符;故此可交由法官自由裁量。法律规定预定违约金,除了给当事人施加心理压力外,也避免了违约后损失计算的麻烦和当事人证明损失大小的麻烦,使当事人能迅速确定自己应当承担的具体责任。因此,当事人如需要法院增加违约金额、或者当违约金过分高于损失时,则需承担证明损失大小的责任。

二、房屋租赁合同常见的违约情形是怎样的?

1、在房屋租赁关系上,要求解除租赁合同的一方,应该提前1个月通知对方,否则就属于违约(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对方当事人有权要求其支付违约金。

2、租房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

3、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

4、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5、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独立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

6、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现在我们国家对于违约金条款是非常的重视的,通常情况下在签订合同的时候都可以约定具体的违约金条款,比如说租赁房屋的合同,租赁房屋合同的违约金性质和押金从本质上来说还是一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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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没有损失的违约没有损失的违约不能并用,因保证金立法的原则以损失赔偿为主、非损失赔偿为辅,故没有损失时如并用,不仅与保证金立法的原则相悖,同时也对违约人的不公,产生了双违约金。
二、有损失的违约
(一)保证金能弥补损失的保证金能弥补损失的不能并用,理由与没有损失的违约相同。
(二)保证金不能弥补损失的保证金不能弥补损失了,应赔偿不足弥补的损失部分,此情况仿佛是双赔偿,但其有上限,即以弥补保证金不足的部份。
三、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可能产生以下实际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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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租赁违约?
[律师回复] 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1、如果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有约定(租房违约金的数额是由当事人双方通过事先约定而确定的)、则按约定的违约金比例支付。如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为一个月的租金,那么一旦违约,出租人就可以要求承租人支付一个月租金同样数额的违约金,作为违约赔偿; 2、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过低可以请求变更,约定的违约金超过实际损失30%的可认为约定过高,可要求降低。如房屋租赁费用每月仅为1000元,而约定的违约金数额达到了一万元,那么违约的一方可以请求降低。 3、房屋租赁合同中对违约金没有约定,应按对方违约对你造成的实际损失来计算违约金并退回押金和多余的房费。 4、租房违约金的支付是于履行行为即给付房租之外的给付,即如果承租人尚拖欠出租人租金1500元,那么房屋租赁合同违约金是不包含在这1500元以内的。 5、租房违约金的处理:双方按照租赁合同的约定处理,赔偿约定的金额,如果协商不成,可到提讼。 (1)未按约定将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交付承租人使用的,应当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2)交付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符合合同要求,或未按合同规定对房屋进行维修养护,危及承租人正常、安全使用的,应负责修理;承租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还应负责赔偿。 (3)出卖、转租房屋时,未按法律规定保证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或优先承租权的,应负责赔偿损失。 (1)未按约定支付租金的,除补交租金外,还应偿付违约金。拖欠租金达到一定期限(私房租赁为6个月)的,出租人得解除合同。 (2)对出租房屋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其附属设施不合理损害的,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3)擅自转租、转借、换租房屋或利用房屋进行非法活动的,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得请求支付违约金。 1、租赁合同是转移租赁物使用收益权的合同。 2、租赁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 3、租赁合同是诺成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4、租赁合同是一种具有确定期限的合同。租赁合同具有临时性的特征,不能永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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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你在合同中看看,1000元钱是否明确约定为押金而不是违约金,如果明确是押金的话,那,押金不能算是违约金,房东无权不退押金.
1、押金,在房屋租赁中是一个常用的概念,我认为,押金的性质是一种担保,是对房屋内物品、以及房屋本身的担保,一旦承租人对房屋或房屋中的物品有损坏时,出租人要求承租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此时出租人有权从押金中优先取得赔偿,如押金不足赔偿,出租人仍有权要求承租补足。
2、违约金,是承担合同违约责任的方式之一,合同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并不限于违约金一种,在民法中,一般认为违约金是一种补偿性质的,它不带有惩罚性,即因违约行为造成了多少损失就承担多少的违约金,当事人在合同中可以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不约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如果没有约定违约金,那么,违约责任大大小应当以实际的损失为准,当事人如果约定了违约金,但相对于实际损失而言约定过高或过低都可以要求法院调整。
3、在你的房屋租赁合同中既然约定了不允许出租厨房,那么你的行为肯定就是违约了,违约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的相关规定,出租人可以要求你解除厨房的租赁合同,也可以要求和你解除整个房屋租赁合同,如果有损坏房屋,也可以要求你赔偿,但无权扣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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