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检验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最新修订 | 2024-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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巩海冬律师
巩海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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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压力容器检验技术合同的内容是:合同双方基本情况、压力容器检验技术使用情况、压力容器检验技术授权处理情况、有关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等,双方应当对有关技术情况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
压力容器检验技术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电话: 电话: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开户行: 开户行:

帐户: 帐户:

甲乙双方为携手合作,促进发展,满足利益,明确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之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结合双方实际,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求共同恪守: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属技术培训合同应当填写培训内容和要求、培训计划、进度;属技术中介合同应当填写中介内容和要求)

第二条: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第四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技术服务或者技术培训按 _______标准,采用______方式验收,由_____方出具服务或者培训项目验收证明。

本合同服务项目的保证期为______。在保证期内发现服务质量缺陷的,服务方应当负责返工或者采取补救措施。但因委托方使用、保管不当引起的问题除外。

第五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本项目报酬(服务费或培训费): 元。服务方完成专业技术工作,解决技术问题需要的经费,由 方负担。

本项目中介方活动经费为: 元,由 方负担。中介方的报酬为: 元,由 方支付。

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种方式):1、一次总付: 元,时间

2、分期支付: 元,时间

3、其它方式: 元,时间

第六条: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当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技术中介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应按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违反本合同第 条约定, 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第七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 进行调解。

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采用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因本合同所发生的任何争议,申请 仲裁委员会仲裁;

按司法程序解决。第八条:其它(含中介方的权利、义务、服务费及其支付方式、定金、财产抵押担保等上述条款未尽事宜):

甲方签约: 乙方签约: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压力容器检验技术合同的具体内容,是需要基于双方就有关压力容器检验技术的授权和使用情况达成一致意见来进行认定的,特别是对于不同的技术使用情况所认定的内容是不同的,双方应当基于实际来履行合同义务和有关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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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的定义,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律师回复]
一、技术合同的定义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义务的合同。技术合同是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的总称。技术合同的特征如下:
1、技术合同的标的是提供技术或者与技术有关的行为。
2、技术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在技术合同中,当事人都有相应的权利义务,一方取得权利须以向对方支付价款为代价,且其权利义务存在着对待关系。
3、技术合同以促进科学技术进步为目的。
二、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是指种类技术合同所涉及的技术合同标的项目的全称。
2、标的内容、范围和要求:此为技术合同的中心条款,是当事人双方权利和义务的主要依据。
3、履行的计划、期限、进度、地点和方式:它表明当事人履行技术合同意思表示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合同履行的期限包括合同签订日期、完成日期和合同有效期限。合同履行地点指合同当事人约定在哪一方履行及履行的具体地点和场所。合同履行方式指当事人以什么样的手段完成、实现技术合同标的所要求的技术指标和经济指标。
4、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对有关技术情报和资料的公开性、限制性要求,实际工作中当事人在订立合同前可以就交换技术情报和资料达成书面保密协议。即使订立合同达不成协议时也不影响保密协议的效力;另外,技术合同终止后,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或各方在一定期限、一定地域内对有关情报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5、风险责任和承担:其用来解决技术合同在履行在出现无法预见、无法防止、无法克服的客观原因导致部分或全部失败时,如何承担风险的问题。这项条款在技术开发合同中尤为重要。
6、技术成果的归属和分享:由于其涉及双方技术权益与经济利益,故合同中应载明关于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如何使用和转让以及产生的利益如何分配。
7、验收标准和方式:指完成合同规定任务所应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及其鉴定方式。此为合同验收的依据。
8、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技术合同标的价款或报酬没有统一的现成标准,只能由双方综合市场需要、成本大小、经济利益、同类技术状况、风险大小等自由约定;支付方式可采用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亦可采用提成支付或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9、违约金或损害赔偿的计算方法:指当事人违约后,一方承担违约责任而赔偿受损失一方的计算标准、方法和数额。
你好,我哥哥最近要准备跟别人签订转让技术合同,所以我想知道,技术转让合同非专利技术一般要注意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属于技术转让,具体应该是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需要签订相应的专利转让或专利许可合同,并在合同内约定相关技术转让和实施的细节。
  目前,社会上一些单位研究开发出一项技术成果后,往往宣布对该项技术成果拥有“所有权”。这种说法并不确切。一般,我们只有对于专利技术,专利权所有人才有所有权。而非专利技术,一般不称所有权,只涉及使用权和转让权的问题。
  “所有权”指的是财产所有人对其财产所享有的占有、使用、处分和收益的权利。所有权是排他权,其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一项技术成果,只有经申请并被授予专利权以后,专利权人才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享有与所有权相类似的实施其发明创造专利的排他权。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则不同,第
一,它只存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具体说,一是在单位与职工之间,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单位,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个人。二是在合同当事人之间,约定非专利技术成果使用权、转让权归一方当事人的,另一方不得使用、转让;约定使用权、转让权归双方共有的,各方均可使用,但任何一方转让非专利技术成果应当征得另一方同意,所得利益由双方合理分享。第
二,它没有对抗第三者的效力。这就是说,非专利技术成果的权属只在单位和其职工之间,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法律约束力,不影响任何掌握该项技术的第三方使用、转让同一技术。因此,非专利技术成果的使用权和转让权,不是排他权利,而是非独占的权利,因而不具有法律意义上的“所有权”的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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压滤机技术合同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基本情况、压滤机技术项目名称、技术授权情况、风险事项、违约责任、赔偿情况等,具体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有效的合同,并由双方履行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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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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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相关法律知识:
技术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多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法》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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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合同的内容包括什么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技术合同,是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的确立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
技术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项目名称;
二、标的的内容、范围和要求;
三、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和方式;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五、风险责任的承担;
六、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
七、验收标准和方法;
八、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和支付方式;
九、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
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一、名词和术语的解释。
相关法律知识:
技术合同主要具有以下特点:
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术合同有不同的技术内容。技术转让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成果,技术服务与技术咨询合同的标的是特定的技术行为,技术开发合同的标的兼具技术成果与技术行为的内容。
2.技术合同履行环节多,履行期限长,价款、报酬或使用费的计算较为复杂,一些技术合同的风险性很强。
3.技术合同的法律调整具有多样性。技术合同标的物是人类智力活动的成果,这些技术成果中许多是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涉及技术权益的归属、技术风险的承担、技术专利权的获得、技术产品的商业标记、技术的保密、技术的表现形式等,受专利法、商标法、商业秘密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调整。
4.当事人一方具有特定性,通常应当是具有一定专业知识或技能的技术人员。
5.技术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技术合同作为一项法律行为和一项科学技术工作,订立技术合同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共次序的原则。《合同法》第7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多扰乱社会经济次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是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所必需履行遵守的基本原则。
(2)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是《合同法》总则中确定的民事法律关系准则,这些原则适用于订立、履行各类合同。
(3)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有利于科学技术进步,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原则上我国法律确定技术合同规范、设计技术合同机构时的指导思想,也是技术合同的特有原则。
技术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技术合同中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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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台柜技术合同内容是什么?
实验室台柜技术实验室台柜技术合同内容包括项目的名称、标的物、履行方式、保密程度、风险责的任承当、成果以及收益分配比例、验收方式、价款、违约的责任、争议解决方法和专门术语的解释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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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机动车技术检验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律师回复] 对机动车强制性的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为了保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从道路准入的环节就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机动车检验还要保障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查明肇事车辆,救治伤员,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是为了确认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身份,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所必需的。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是推广和落实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际需要,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这一险种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及时救治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处理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有重要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所以明确规定除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增加其他条件,是为了防止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强制性,在检验时随意增加各种附加条件,搭车收费或者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履行一些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无关的义务的,增加群众负担,影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要求增加其他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权拒绝,车辆检验机构不得因此拒绝对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对于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机动车所有人,任何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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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需要哪些条件?
[律师回复] 对机动车强制性的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是为了保证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能够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从道路准入的环节就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机动车检验还要保障在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情况下,能够及时查明肇事车辆,救治伤员,赔偿被害人的损失。因此,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要求,对登记后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需提供以下证件: (一)机动车行驶证。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交机动车行驶证是为了确认接受安全技术检验的机动车的身份,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所必需的。 (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要求机动车所有人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是推广和落实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实际需要,也是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需要。这一险种对于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及时救治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处理因交通事故发生的纠纷有重要作用。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之所以明确规定除需要提交机动车行驶证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外,任何单位不得再增加其他条件,是为了防止实践中一些地方和部门利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强制性,在检验时随意增加各种附加条件,搭车收费或者要求机动车所有人履行一些与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无关的义务的,增加群众负担,影响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正常进行。对于要求增加其他条件的,机动车所有人有权拒绝,车辆检验机构不得因此拒绝对车辆进行安全检验。对于这种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机动车所有人,任何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反映,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予以纠正。
什么是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社会化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是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由专门从事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承担,对机动车的安全技术管理实行行政管理与技术服务相分离的一种管理模式。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从性质上看,是一种纯粹技术性的工作。长期以来,我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工作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的。随着的不断深化,我国的道路交通有了很大的发展,机动车一直保持着高速度增长的势头。随着情况的变化,传统的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的管理体制,越来越不适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实行机动车检验社会化,主要有以下几个好处: 一是,由于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工作量增长很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过多的精力投入到安全技术检验这种纯粹技术性事务中,影响了其维护道路交通秩序职能的实现。机动车检验社会化可以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从这些具体事务中脱身出来,专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二是,对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和对机动车的安全状况实行监督和管理,应当是一个相互制约的关系。这样有利于保证安全技术检验的客观性和中立性。技术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均由道路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混淆了两种工作的性质,容易产生检验和管理流于形式的弊端。对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将技术检验工作交由专业技术部门负责,同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安全技术状况实行监督和管理,既有利于减轻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负担,又有利于从制度上保证检验的严格有效。 三是,通过将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能够保证安全技术检验设施与社会需求相适应,有利于科学配置资源,防止资源浪费。 四是,实行社会化还能够在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服务行业内形成一个有益的竞争环境,促使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断提高技术检验水平和服务的质量。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实行社会化,有利于机动车所有人根据需要随时对机动车进行检测、保养和维修,使机动车随时保持良好的安全技术状况,纠正其将安全技术检验视作应付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手段的错误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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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技术合同的技术内容?
技术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标的、履行、保密、风险责任、成果以及收益分配、价款等条款,是双方当事人就技术开发、转让、咨询或者服务订立等方面的确定相互之间权利和义务的合同。具体的内容还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约定后签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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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什么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合同一般包含什么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一般技术合同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技术合同一般包含哪些内容 1.名词和术语的解释。很多人不重视这一条款,以为这只是律师们多此一举。事实上,技术合同中往往会涉及很多专有名词和技术术语需要说明,另外还会涉及到一些通用名词需要界定,若不界定,就容易引起歧义。这些都是律师们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而积累起来的十分有价值的内容。 2.项目名称、内容、范围和要求。此条似乎比较简单,其实不然,尤其是技术功能及相关具体要求的描述必须精确、详细、具体,没有歧义。 3.履行的计划、进度、期限、地点、地域和方式。对于技术风险较小的项目应当明确项目完成的总进度和每一阶段完成的进度,并直接与违约责任相联系。对于技术风险较大的项目也应当有相应的时间要求,这样在约定的时间里若不能完成相应的技术开发工作,双方可以重新评估合同是否继续履行或者合同如何变更履行。 4.双方的权利义务。除约定双方的主权利义务外,还应当约定双方如何相互配合,如何对对方的工作等。通常应当指定项目代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5.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保密条款是技术合同常重要的条款,保密义务也应当是双方的,而不是单方的。保密条款应当对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等进行定义,应当约定保密义务的范围、方法、保密处理程序、保密期限以及失密救济等内容。 6.风险责任的承担。技术开发合同必备条款,应当区分技术能力和技术风险,明确约定风险责任的承担以及控制风险的措施。 7.技术成果的归属和收益的分成办法,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及其支付方式。这是直接关系到受托方利益的条款,需要谨慎约定。一般应约定: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研究开发人;研究开发人取得专利权的,委托人可以免费实施该专利;研究开发人转让专利申请权的,委托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受让的权利。对于委托开发或者合作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以及利益的分配办法,也要明确约定。对于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约定提成支付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8.验收标准和方法。一般应根据技术特点约定分阶段验收、试运行(生产)以及相应的技术服务。 9.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违约责任应当具体明确,不要只是简单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经济损失。通常应当约定延迟支付、延迟交付、不能交付等违约责任,计算方法一定要有可操作性。 10.解决争议的方法。除协商、调解外,有仲裁和诉讼两种方式可供选择,各有利弊。 除了上述必备条款外,与履行合同有关的技术背景资料、可行性论证和技术评价报告、项目任务书和计划书、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原始设计和工艺文件,以及其他技术文档,应当列为合同附件,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以备合同履行或者解决争议时参考。 需要指出的是,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无效。一般而言,以下情况会被认定为非法垄断技术、妨碍技术进步: (1)限制另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的基础上进行新的研究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地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地转让给对方、无偿地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 (2)限制另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所提供的技术类似或者与之竞争的技术; (3)阻碍另一方根据市场的需求,按照合理的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 (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或者服务等和接收非必需的人才等; (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 (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的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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